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6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注册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满足公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50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并在中期票据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注册额度:注册中期票据的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3、发行利率: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中期票据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满足公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80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注册发行额度方案
1、注册额度: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额度不超过80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期限: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9个月(含9个月)。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6、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决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期限,中介机构的聘请,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8月3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072)。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附件《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根据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对各类疫苗产品的资本化时点进行了更正。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已经成大生物2020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110Z015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编号:临2020-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7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武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附件《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根据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对各类疫苗产品的资本化时点进行了更正。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已经成大生物2020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110Z0155号)。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20-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7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内容为追溯调整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的研发费用,本次调整对公司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3,976,290.23、-13,091,069.99元和-13,222,814.27元;对公司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资产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6,567,579.45元、-28,119,243.83元和-49,887,797.16元;对公司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分别为:-3,976,290.23、-17,067,360.22元和-30,290,174.49元。
● 本次调整对公司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52%、-1.09和-9.30%;对公司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资产总额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02%、-0.07%和-0.13%;对公司2018、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分别为:-0.02%、-0.08%和-0.13%。调整金额的各项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附件《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根据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对各类疫苗产品的资本化时点进行了更正。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已经成大生物2020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110Z0155号)。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
成大生物有关研发与开发支出的原有实施政策为:“对于仿制疫苗将开始进行临床研究作为资本化时点,将取得临床批件并开始进行临床研究之前的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处理,之后发生的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如外购技术已有相关外部确认文件(如临床批件),则将外购技术款进行资本化处理。对于创新疫苗将获得临床二期总结报告为资本化时点,之前发生的研发费用及外购技术款进行费用化处理,之后发生的研发费用及外购技术款进行资本化处理。”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附件《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具体为:1类,创新型疫苗,即境内外均未上市的疫苗;2类,改良型疫苗,即对境内或境外已上市疫苗产品进行改良,使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有改进,且具有明显优势的疫苗;3类,境内或境外已上市的疫苗。
公司根据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分析了各类疫苗产品在研发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未来收益情况,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决定不再以原疫苗产品分类(即创新疫苗和仿制疫苗)作为资本化政策的依据,而是按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之附件《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按照其分类标准制定不同的资本化政策。同时对各类疫苗产品资本化时点的进行了变更,更正后的有关研究与开发支出实施政策如下:
“对于1类创新型疫苗,其研发投入均计入研发费用,不予资本化。对于2类改良型疫苗和3类境内或境外已上市的疫苗,公司以实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时作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时点,之后发生的费用在满足开发支出五项条件时进行资本化处理。”
根据调整后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成大生物公司于2018、2019年度及2020一季度资本化的研发项目不再满足资本化条件,需追溯调整。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
(二)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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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差错更正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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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继续规范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七、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17日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110Z0156号),经审核鉴证,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0-07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3日
至2020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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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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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7月28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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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7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以及《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的议案》。根据上述事项,公司对《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案)》”)进行了修订,现就本次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1、《预案(修订案)》根据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对本次分拆决策过程中关于已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2、《预案(修订案)》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对财务数据及相关指标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3、《预案(修订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变动情况,对董监高及其涉及的持股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0-07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成大生物的控股权。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以及《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分拆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预案(修订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如公司本次分拆上市事项首次公告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上市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上市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