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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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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0-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3股票简称:航天动力 编号:临2020-043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分析,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智能燃气表业务和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

年报披露,公司是系统燃气公司、城市燃气公司工业流量计和家用燃气表等产品的战略供应商,并以贸易方式为客户提供物联网通讯智能数据模块产品,主要业务包括家用和工业用流体计量产品、物联网通讯产品、电器控制系统等智能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服务。

1. 年报披露,在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114.84%至16.6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2.95%,但该业务毛利率仅有1.78%。请公司:(1)说明从事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的原因,与公司其他业务是否具备协同作用;(2)量化分析该业务产生的税前利润,计算利润时应扣除相应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减值损失、其他损失等;(3)补充披露供应商确定方式,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是否需要先征得客户同意,公司、供应商与客户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4)补充披露合同签订方式,是否采取以销定采模式,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公司是否需承担商品滞销积压风险;(5)补充披露当公司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例如存在延迟发货、质量问题等情况时,各方如何解决,公司是否需因此向客户承担违约责任;(6)补充披露交货方式,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何方承担,供应商和公司分别在什么时点完成交货义务;(7)补充披露库存模式,公司是否需承担商品减值、损毁、灭失等风险;(8)补充披露定价方式,公司在采购与销售时是否具有自主定价权,是否需要承担商品价格变动风险;(9)补充披露结算方式,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客户无法按时付款的信用风险;(10)结合上述事实说明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相关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说明从事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的原因,与公司其他业务是否具备协同作用;

公司从事的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涉及的智能数据模块是公司基于已有的流体计量与通信系统中的物联网技术的基础上发展的一项新业务,针对该项业务,公司原计划投建“智能数据模块”产品生产线并完善生产工艺形成具备该产品的生产能力,但后期考虑到该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壁垒及自主生产调试风险,经公司审慎研判,决定不投建“智能数据模块”产品生产线,而是继续以贸易形式开展该项业务,该项贸易业务能使公司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截止目前贸易业务正常履行。该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暂时不具备协同作用。

(2)量化分析该业务产生的税前利润,计算利润时应扣除相应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减值损失、其他损失等;

2019年度,公司数据模块贸易业务毛利2,954.24万元,扣减税金及附加181.19万元、财务费用1.13万元,扣减信用减值损失1,392.57万元 ,相关的人员费用及差旅费已在成本中核算,该业务产生的税前利润为1,379.35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计提减值损失对应的款项,可转回减值损失1,392.57万元。

(3)补充披露供应商确定方式,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是否需要先征得客户同意,公司、供应商与客户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一定的商业资源和渠道信息等获取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对客户和供应商的背景、经营状况、资质实力等信息进行了详尽的调查,认可其具备履约能力,基于上述途径自主决定客户和供应商。公司确定的供应商无需事前征得客户同意;公司、供应商与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补充披露合同签订方式,是否采取以销定采模式,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是否存在对应关系,公司是否需承担商品滞销积压风险;

公司签订合同,是采用以销定采的模式。公司是在确定客户需求后才向供应商确定采购,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在实质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互独立的。

上述贸易的销售环节,如客户一旦出现拒绝验收或者延迟验收的情况,则公司就需要承担商品滞销积压风险。在货物正常情况下,客户无理由地拒绝验收或者延迟验收,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进行追责,公司向客户追责之后,若客户实际不能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公司则需承担商品滞销积压的风险;因产品质量、数量、外观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客户拒绝验收或者延迟验收,按照合同约定需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可向供应商进行追责,公司向供应商追责之后,若供应商实际不能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公司则需承担商品滞销积压的风险。

(5)补充披露当公司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例如存在延迟发货、质量问题等情况时,各方如何解决,公司是否需因此向客户承担违约责任;

当公司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未按期发货,“供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按逾期交付设备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6%;逾期超过30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已付的全额货款,同时需方要求供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需予以补充赔偿。”,依据上述条款,如供应商未按期交货,公司需承担对客户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由公司独立地向供应商进行追责,客户无法绕过公司直接向供应商进行追责。

公司与客户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质量问题条款,“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方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供方,并由双方共同调查核实,确属于供方设备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自费在限期内采取维修、更换等方式予以补救。若设备出现故障属于需方不当使用或者擅自改造导致的,则不在免费保修范畴,相关修复或更换费用由需方承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方均按照合同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及时处理,通过更换、维修等方式予以补救。确实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要向客户直接承担责任,并由公司独立地向供应商进行追责,客户无法绕过公司直接向供应商进行追责。

(6)补充披露交货方式,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何方承担,供应商和公司分别在什么时点完成交货义务;

根据公司与客户的约定,公司承担货物交付前的运输风险;交货时点方面,供应商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公司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即供应商完成货物交付;公司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客户再对相关货物进行验收,待客户验收合格后,客户与公司签署《货物验收单》,即公司完成货物交付。

(7)补充披露库存模式,公司是否需承担商品减值、损毁、灭失等风险;

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公司派员工直接在指定地点进行货物验收,公司也能够主导第三方(运输公司)代表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并且整个物流过程,公司能够监控;在货物交接验收过程中公司承担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和相关存货风险,包括商品的减值、损毁、灭失等风险。

(8)补充披露定价方式,公司在采购与销售时是否具有自主定价权,是否需要承担商品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进行商品定价方面,根据商品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商品采购价格;根据商品采购价格并结合公司承担的相关成本,与客户协商确定商品销售价格。公司在采购与销售时均具有自主定价权,需要承担商品价格变动风险。

(9)补充披露结算方式,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客户无法按时付款的信用风险;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约定,在客户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与合同设备金额相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商业票据方式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需要承担客户无法按时付款的信用风险。

(10)结合上述事实说明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相关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结合上述事实可认定公司在贸易业务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公司该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收入确认的条件包括: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满足上述五个条件的基础上确认贸易业务收入。具体方式为:依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将货物交付客户,依据取得客户的验收单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公司针对每一笔业务的购销协议权责明确,不存在或有条款,无论是收入还是成本都可以准确计量;按照合同约定,获取客户签收单后,客户即取得商品的控制权,风险报酬实现转移;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资信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认可客户具备履约能力,贸易业务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自开展贸易业务以来,未发生过客户违约事件。

年审会计师回复:

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①了解业务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了解业务开展模式及相关的销售政策、收付款政策等;了解与销售、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②检查贸易业务相关的合同、发票、结算等相关单据,检查了款项的支付和收取等资金流水;

③通过函证确认本期及上期交易情况,期初及期末往来余额,以印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④通过公开信用查询上下游及航天动力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通过现场访谈了解上下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⑤对上下游企业进行现场访谈,勘查生产经营现场。

核查意见: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并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未发现航天动力2019 年度贸易收入存在重大错报。航天动力自主选择上下游交易对手,分别与上下游谈判确定交易价格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上下游之间不能绕过航天动力直接进行交易。航天动力自行向客户办理商品交付手续,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商品滞销风险。下游客户违约的情况下,航天动力并不能因此免除对上游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按照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目前的业务流程和权责利划分,我们认为航天动力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及应用指南中主要责任人的定义,在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

2.年报披露,在智能燃气表业务领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减少39.68%,毛利率降低3.25个百分点。此外,智能燃气表产销量分别下滑87.91%和88.16%,但库存量仍有61,041块,是2019年销售量的1.7倍。请公司:(1)补充披露智能燃气表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2)补充披露智能燃气表存货是否存在对应的订单,预计何时能完成销售;(3)补充披露智能燃气表存货的账面余额及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并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经检查,本年度智能燃气表产销量分析表填写有误,应更正为:

原披露数据为:

现更正为:

(1)补充披露智能燃气表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

智能燃气表业务领域,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为:公司智能燃气表华北地区市场随着房地产开发势头减弱,客户需求量减少;个别传统客户建立了自己的生产线,导致燃气表市场竞争激烈;公司2019年中标的上海市场物联网燃气表,合同签订时间晚(2019年8月中标,2019年四季度签订相关合同),导致合同执行后延,影响2019年度收入。

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毛利率由20.15%降至16.89%,首先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为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适当降价提高中标率;其次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家用燃气表2019年度收入比重为84.79%,较2018年69.32%相比增加15.47个百分点;而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工业表2019年度收入比重为15.21%,较2018年30.68%相比下降15.47个百分点;加之整体收入水平降低,导致单台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增加。以上四方面原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公司智能燃气表产品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2)补充披露智能燃气表存货是否存在对应的订单,预计何时能完成销售;

公司智能燃气表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以燃气公司为主要客户,客户与公司确认销售订单有以下几种形式:明确数量单价的合同;明确价格的框架合同;老产品维护更换用零星订单;零星采购订单。客户为减少资金占用,订货周期一般要求较短,同时客观存在质监系统的强制检测时间,为响应客户要求,公司除了根据销售订单安排采购生产外,也根据客户历史采购情况进行短周期备货。因此存货(库存商品和在产品)中,部分按有明确合同数量的订单进行投入,对于框架协议订货,公司也按历史情况进行备货。

公司2019年末明确数量单价的智能燃气表在手订单2,798.78万元(数量87500块),根据公司历史销售情况,年平均销售数量在30万块/年左右。公司于2019年年末库存的6.1万块智能燃气表,其中4.6万块有明确的订单,无订单部分在预计年销售量以内。根据公司的预测,年末库存的智能燃气表,预计在三季度末全部实现销售。

(3)补充披露智能燃气表存货的账面余额及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和依据,并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19年末公司智能燃气表存货的账面余额6,689.50万元,其中库存商品2,038.46万元,在产品3,983.65万元,年末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7.91万元,其中2019年当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6.53万元。

公司的家用智能燃气表业务中,无线远传表的销售比例逐步提升,IC卡表销售规模逐步下降。根据公司2020年的销售计划,部分IC卡表需要改造为无线远传表后进行销售。按照改造后的销售价格和改造成本测算,需要计提跌价准备319.25万元。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可变现净值计算=数量*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相关税费

(2)估计售价按照2019年度无线远传表的平均销售价格进行测算。

(3)对IC卡表进行改造,主要的工序包括拆解,增加线路板,二次组装,检测等。按照历史发生费用情况,增加线路板的原材料费用39元/块,拆解组装检测等工序需增加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库存商品32元/块,在产品38元/块。

(4)销售费用:按照2019年度燃气表业务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

(5)相关税费:按照2019年度燃气表业务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进行测算。

此外,公司库存的机械表账面余额19.77万元,近年来已经无批量销售,主要用于老客户因故障更换的零星销售。根据2019年的销售状况,公司预计未来能正常销售的可能性非常小,按照废料处置方式预计残值1.11万元作为可收回金额,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66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8万元。

公司与若干燃气运营集团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随着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重逐年提升和我国整体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公司的天然气燃气表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除IC卡表外,公司的无线远传表市场前景良好,并在2019年实现了单笔上千万的订单。无线远传表近两年的毛利率保持在一定水平,在预期销售前景良好的情况下,经测算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工业流量计产品,整体销售规模较小,一般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近两年的毛利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经测算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已经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回复:

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①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测试关键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及一贯性后,确定内部控制有效;

②详细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情况,分析比较本期各月营业收入及本期与上期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合理,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抽取营业收入大额发生额,结合存货盘点情况,检查交易相关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对方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③对本期销售金额执行函证程序,以印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④通过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期末前后一段时间的销售业务是否存在跨期。重点检查期后发生的销售退回的支持性文件,核实期后退回的真实性和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④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式,测试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并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认为:航天动力对2019年度智能燃气表业务收入与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分析符合实际情况,航天动力已经结合经营规划情况对智能燃气表业务涉及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测试,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物联网燃气表项目,产品数量和合同额均创造公司流体计量与通信系统单笔合同最大记录。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中标项目的相关情况;(2)补充披露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并与2018年进行相应对比。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上述中标项目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电”)组织的上海燃气有限公司物联网燃气表招标。上海机电于2019年7月26日发出投标邀请,2019年8月12日开标,2019年8月12日在上海机电公司进行了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评标结果,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中标的物联网燃气表项目,合同涉及的金额约 5100万元,产品数量17万只。

(2)补充披露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并与2018年进行相应对比。

公司物联网燃气表订单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二、关于公司业绩亏损

根据年报,公司2019 年归母净利润-8,175.37 万元,相比2018年的2,302.90 万元出现显著下降。其中,公司研发费用由2,270.87万元增长至5,695.87 万元;坏账损失由1,764.83 万元增长至7,738.88 万元;存货跌价损失由788.50 万元增长至2,585.29 万元。上述费用与减值的大幅增长是导致公司本年度出现亏损的重要原因。

4.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研发投入4,854.5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6.7%。但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却从220人下降至158人,研发人员占比亦从9.61%下降至7.2%。此外,公司2019年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仅为6.26%,大幅低于2018年的12.66%。请公司:(1)补充披露在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下降的情况下,研发投入逆势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本年度研发投入对应的研发项目和成果,并说明资本化率较低的原因;(3)说明公司不同年份间对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条件认定是否一致,并结合2018年和2019年的情况解释资本化比重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在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下降的情况下,研发投入逆势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公司为增强研发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了一系列研发组织机构和人员调整措施,首先随着2019年公司研发项目大部分进入试制阶段,为了增强公司产品化的能力,公司将部分研发人员充实到生产工艺技术一线和市场一线,这部分人员未计入研发人员数量;其次针对多项目开发现状,为有效推动项目进展,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将部分研发人员调整到技术管理岗位,从事研发项目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上述两方面因素是公司研发人员数量降低的主要原因。

为提升核心竞争力,2019年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2019年研发项目38项,项目数量较2018年25项增长52%。项目增多直接带来研发投入增大,加之多个项目进入到制造、试验及验证等实质投入阶段。同时,项目研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参与人员包括研发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工艺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因项目数量增多并多数进入样机制作阶段,参与研发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量明显增加,薪酬相应增长,因此出现研发投入增加的现象。

本年度发生的研发项目投入,主要是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新产品研究支出。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划分,与泵及泵系统相关的研发费用投入2,243.31万元,占研发费用投入总额的46.21%,与液力变矩器相关的研发费用投入1,593.34万元,占研发费用投入总额的32.82%,两个领域的研发费用投入占总投入的比例为79.03%。

泵及泵系列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作为典型的传统制造业,行业内企业同质化现象仍未改观,整体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的现象。面对挑战,公司立足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泵产品升级,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以期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在推动升级改造的大背景下,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增长。

变矩器产品作为募集资金投向标的产品,公司通过与汽车品牌零部件制造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培育战略市场,进行新品的开发与制造。受汽车市场整体发展趋势放缓、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加速新品研制步伐,强化批产前的技术储备,在此背景下,本年度投入了较多的研发费用。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本年度研发费用增长合理。

(2)补充披露本年度研发投入对应的研发项目和成果,并说明资本化率较低的原因;

公司2019年度研发项目包括:

公司本年度研发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为三个项目:

①BB2项目(4-05-0002-26)是依托公司已有BB1型单级双吸离心泵技术优势,在技术上完成BB2化工泵新产品研制项目并形成了新产品用于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经济利益,该项目资本化额为92.20万元。

②输油泵效率提升项目是依托公司已有BB1型单级双吸离心泵技术优势,在技术上完成输油泵提升项目并形成了新的产品用于湛江-廉江、北海-山口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产生经济利益,该项目资本化额为101.07万元。

③VS6项目是依托公司现有的离心泵研发技术优势,在技术上完成VS6筒袋泵新产品研制项目,并形成了新的产品最终用于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经济利益,该项目资本化额为110.38万元。

本年度研发支出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合计303.65万元,与上年同期329.25万元相比基本持平。除以上资本化项目外,其余项均处于研究阶段,因此予以费用化。

2019年度大多项目进入研发投入实质阶段,开展样机制造、试验和客户验证工作,研发投入相对较高。但本年度液力传动产品多处于客户验证和设计优化阶段,尚未能形成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可资本化的项目整体较少,故资本化率相对较低。

(3)说明公司不同年份间对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条件认定是否一致,并结合2018年和2019年的情况解释资本化比重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公司对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条件认定始终保持一致。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是指公司为获取新的技术、产品、知识等而进行的有针对性、有独创性、有计划的调查过程;开发阶段是指在公司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阶段形成的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公司某项产品或技术,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均利用或依托公司已有技术优势,从而技术上完成该无形资产具有可行性;

②开发项目均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和方向,最终使其用于自身产品上或直接用以新产品出售;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主要为:用以改善公司已有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或直接生产新产品直接销售;

④无形资产的开发均利用或依托公司已有的技术优势,并且在立项时已充分做好财务预算,最终成果是用于自身产品中;

⑤开发项目立项时均对各项目单独核算,保证每个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每年年末,根据每个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取得的成果进行研判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2019年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合计303.65万元与2018年度同期329.25万元相比基本持平。由于2019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而大多项目虽处于试制阶段,但是技术上形成无形资产仍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判断用于产品出售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将相关投入计入了当期损益。

年审会计师回复:

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①获取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评价研发费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②取得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研发项目清单,核对研发项目是否均取得了立项申请、专家评议及批准立项文件;

③获取各单位研发费用科目明细核算数据,核对研发费用科目核算的项目是否均取得了立项文件;

④检查研发资本化相关文件,了解目前执行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政策,识别研发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评估研发费用资本化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⑤选取部分样本进行细节测试,检查研发费用核算的基础支持证据是否完整,各项费用支出报销单据中是否均标明了研发项目编号,研发费用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否均履行了完整的内部审核程序。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并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未发现航天动力研发支出核算存在重大错报。航天动力就研发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描述符合客观情况,列示的研发费用项目及发生额与账面记录相符。航天动力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谨慎确认资本化项目,近两年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基本持平,本年度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认定标准与以往年度保持一致。

5. 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68亿元,相比2018年末的9.01亿元减少3.63%,但对应的坏账准备金额却由2018年末的0.96亿元增长至1.59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5,082.67万元,相比2018年末增长4,588.62万元,并按100%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8.18亿元,相比2018年末的8.96亿元有所减少,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10.14%提高至13.18%。此外,公司2019年实际核销应收账款419.61万元,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应收账款1.58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应收账款2018年与2019年的情况说明上述标准是否得到一致地执行;(2)补充披露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标准是否与2018年保持一致,并解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3)补充披露2019年核销419.61万元应收账款的原因,并说明上述款项在2018年末的状态与会计处理;(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2018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补充披露终止确认1.58亿元应收账款的原因,并结合准则说明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应收账款2018年与2019年的情况说明上述标准是否得到一致地执行;

公司对于诉讼、客户经营异常等特殊事项导致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应收款信用风险增加的原因具有多样性,公司在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信息后,综合判断形成坏账损失的可能性,确定单项计提的比例和金额。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处于诉讼阶段的应收款坏账准备认定标准为:终审判决公司败诉的情况下,按照应收款账面余额扣除判决结果中公司可收回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一审判决公司败诉的情况下,公司与经办律师认真讨论下一步的上诉策略,按照公司准备的各项证据对照法律条文,分析上诉后获取支持的可能性,并考虑对方经营状况,按照预计形成损失的可能性计提坏账准备;终审判决公司胜诉,到期后仍未能执行,或经办人员分析判断无法获取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信息的情况下,按照判决金额扣除预计能够执行金额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在获取客户经营异常,存在债务单位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债务人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等情况,应收账款难以回款。在综合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孰高的方式具体确定。

2018年度,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5笔,均为全额计提方式,涉及应收款金额494.05万元,包括: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欠付公司货款127万元、甘肃天工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公司货款259.55万元、北京京政投资有限公司欠付公司货款54.30万元,临洮润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欠付公司货款43.20万元。上述应收款虽然未涉及诉讼,但在催欠成效不大的情况下,根据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这些公司存在诉讼或股权冻结等负面消息,公司经过综合评判认为资金的可收回性较小,2018年以前均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18年新增单项认定方式全额计提对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坏账准备10万元,主要是因为该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付,考虑到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整体财务状况恶化,对该项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度,公司对存在特别风险的应收款进行综合判断,按照债权的可执行情况,对存在特别风险的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方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共涉及应收款项9笔,金额合计4,631.82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应收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3,132.51万元。公司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业务应收账款存在纠纷, 2017年2月7日,公司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支付剩余合同款3,132.51万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败诉,撤销原购销合同并返还被告预付款783.13万元。经公司申请,西安市人民法院2018年1月以[2018]陕01执保1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继续冻结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在银行存款总额共计3180万元。同时,经公司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份裁定该案发回重审。公司管理层经过讨论,认为该项诉讼重审过程中可获取法律支持,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9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1民初1690号”裁定书驳回公司起诉,及航天通信北京分公司要求返还预付款783.13万的反诉。公司管理层考虑:一方面,本年度司法机构驳回了公司的上诉,公司主张的权利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下降,另一方面,虽然公司一直通过各种渠道进行重新上诉,争取能够追偿相应货款,但报告期出现了债务人被稽查立案、存在财务风险等众多负面信息,公司经咨询代理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认为即使未来获取法律支持,但如果债务人自身财务状况可能恶化,资金回收的风险也非常大。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航天通信案件目前获得两次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发回重审二审尚未开庭审理。至2018年年末,公司获取了一审败诉的第一次判决,公司与经办律师分析后认为航天通信已经出具了付款计划,一审认定的未实际供货结论不成立,通过上诉获取法律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且冻结了航天通信相关资产,故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至2019年9月30日,通过重审一审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求,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航天通信进行会计差错调整后,2019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65亿元,调减净资产超过30亿元,已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按照司法判决进度,考虑航天通信财务状况极度恶化,公司按照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子公司西安航天华威化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华威”)应收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69.4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航天华威一直与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义玉米)协议催收欠款,双方保持正常沟通,客户也承诺尽快清偿欠款,2018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中期开始,客户拒绝谈判,且未能履行承诺,公司于2019年9月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2019年11月份“(2019)鲁1626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华义玉米于判决生效5日内支付货款469.40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10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义玉米未履行生效判决。经查询公开信息,华义玉米存在7笔未履行偿付义务,公司通过司法途径亦未能查找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经过管理层与经办律师讨论,胜诉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3.山推抚起机械有限公司欠付公司货款123.66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一直进行催收欠款,该单位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2018年获得大额订单,公司获得偿付债权的可能性较高,2018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客户2019年未履行偿还义务,公司于2019年6月诉请山推抚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公司”)偿还货款。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份“(2019)辽0404民初1764号”判决:山推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货款105.40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推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2020年3月,(2019)辽0404执1397号裁定:经查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不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终结(2019)辽0404民初176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4.子公司航天华威应收浙江浦江百炼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百炼”)货款300.50万元。航天华威以前催收货款的过程中获悉,该公司存在意向重组方,另外浦江百炼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准备在新项目上继续与本公司保持合作,公司债权收回的可能性较大,2018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航天华威获得消息,受环保政策影响,重组事项估计无法推进,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新项目难以实施,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子公司航天华威应收内蒙古锋威硅业有限公司货款154.05万元。航天华威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法院了解到债务人名下有煤矿开采权,具有清偿债务能力,2018年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综合各方面信息,债务人名下资产的可执行性较差,且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债务人因5,554.86万元的执行案件未履行被列为失信人,应收款回收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6.子公司航天华威应收郴州钖涛化工有限公司184.50万元。公司2018年以前一直与对方洽谈回款事宜,债务人一直在筹划公开发行上市,并通过增资扩股形式引入新股东,因此公司认为资金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通过司法判决信息获悉该公司因业绩未达标,股东间就股权回购问题产生争议,已进入法律诉讼阶段。公司进一步跟进了解到,重组行为亦停止实施,通过新股东增加投入合作项目解决历史欠款的计划无法实施,因此采用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新绛县恒裕化工有限公司109.20万元。系向债务人供应设备形成债权,对方一直以提供返修服务为由,拒不偿还该笔债务,双方债务金额存在争议,航天华威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公司了解到,债务人引入第三方股东方案失败,债务人经营处于停滞状态,经公开信息查询2020年3月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8.河南煤业集团合晶科技有限公司92万元。2018年应收款催收中对方提出以物抵债形式偿还,2018年前公司按会计政策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航天华威在对客户信用进行调查后,了解到河南煤业集团合晶科技有限公司出现偿付债务困难的情况,并且涉及多起诉讼和被执行信息,名下财产已无可供执行的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9.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6万元,2019年航天华威在对客户信用进行调查后,了解到该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催收回款难度大,本年度考虑已超过诉讼期和难以回款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年度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综上,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公司各年度均按照可获取的相关信息综合判断其可收回性,单项认定的标准并无重大差异。金额重大的应收航天通信款项,本年出现不利于公司的重大变化,是导致本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总额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

(2)补充披露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标准是否与2018年保持一致,并解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存在明显差异的原因;

2019年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除存在明显减值损失,采取单项认定方式确认损失准备的项目外,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应收账款历史损失情况,公司按照账龄确认损失准备的比例与2018年并无差异。

2019年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8.18亿元,比2018年末的8.96亿元有所减少,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末为1.08亿元,2018年末为0.91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10.14%提高至13.18%,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五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较2018年增长了1,368.47万元;二是2018年度获取的商业承兑汇票3,500.00万元未收回,本年度重新列示为应收账款,并还原原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受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公司近年来应收账款回收期加长,部分客户欠款已经通过法律手段清收,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可以有效的对冲风险,夯实资产质量。

(3)补充披露2019年核销419.61万元应收账款的原因,并说明上述款项在2018年末的状态与会计处理;

公司2019年共核销应收账款27笔,金额合计419.61万元。其中债务人注销1户,金额90.00万元;司法判决败诉无法收回2户,金额132.34万元;部分款项存在争议等原因无法收回的24户,金额197.27万元。

公司核销应收款明细及2018年状态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8年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认定标准为: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采用单项认定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应收款,及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2018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18年与2019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未发生实质性改变,2019年公司采取更加谨慎的认定方式,对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作为重点进行单项认定,对100万元以下的应收账款考虑应收款回款风险,对风险较大的采用单项认定计提,其余应收账款以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本年度核销的应收款中,应收湖南汇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款项,系根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湘04民终417号]核销97.00万元;应收庆阳瑞华能源有限公司款项,系依据《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甘1002民初4496号]核销35.34万元。

此外,与客户存在争议的应收款项,主要是以本年度与客户达成的豁免协议或重组协议为依据进行核销的,同时公司根据坏账核销审批权限,履行了相应的内控审批程序。

(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2018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累计计提金额15,857.32万元,较2018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累计计提金额9,582.83万元,增加6,274.49万元。

如前所述,本年度坏账准备金额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重大诉讼事项出现新的明显不利的证据,导致回收风险显著增加,到期未能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转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及账龄结构变化等综合因素形成。公司2018年度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5)补充披露终止确认1.58亿元应收账款的原因,并结合准则说明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明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

(二)企业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但承担了将收取的该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最终收款方的合同义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只有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提供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转让合同规定禁止企业出售或抵押该金融资产,但企业可以将其作为向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义务的保证。

3.企业有义务将代表最终收款方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及时划转给最终收款方,且无重大延误。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在收款日和最终收款方要求的划转日之间的短暂结算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将此类投资的收益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以公司销售业务形成的应收款1.58亿元,办理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经检查合同条款,按照合同条款判断,保理商不能就购货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不能足额偿还的应收款向公司追索,应收款回收的主要风险已经实现完全转移;公司虽然负责向购货方收取资金,但需要在收款后将资金支付给保理商,不享受该项资金收回带来的经济利益。

综合合同条款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保理业务应收款采取终止确认方式是恰当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①了解、评估并测试与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控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对于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③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对划分的组合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测试应收款项的组合分类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④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回函不符项目及未回函的项目追加替代程序进行验证;

⑤对于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核销的依据及程序是否充分;检查应收账款终止确认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⑥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预期信用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并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未发现航天动力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存在重大错报。航天动力于2019年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应收账款整体风险水平的判断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对于涉诉等风险程度较高的应收款项,仍采取单项认定的方式综合判断风险,2018年与2019年的判断标准基本保持一致;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2018年与2019年的计提比例保持一致。航天动力本年办理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实现了风险转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终止确认标准。

6. 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85.29万元。请公司:(1)分项列示本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及金额;(2)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及依据;(3)结合相关存货2018年与2019年的状态,详细说明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是否与2018年保持一致;(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2018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分项列示本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及金额;

本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及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及依据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不同存货的性质特点和持有存货的目的和使用性能,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A.原材料

公司正常可使用的原材料,通过市场调查取得同等品质原材料或近期购买价格,经核实后的数量乘以现行市场购买价,并考虑材料购进过程中的合理的运杂费、损耗、验收整理入库费及其他费用,确定其市场价值;对其中失效、变质、残损、报废、无用的,根据公司存货清查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的可处置收益后,确定其市场价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期末将成本金额与可变现净值比较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

公司本年度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为对已无法使用的金属件计提跌价52.60万元。

B.库存商品和在产品

公司本年度库存商品和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1.94万元,其中主要为液力变矩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135.41万元,燃气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326.53万元。

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以及电动汽车的冲击影响,2019年公司的下游汽车行业普遍经营困难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现象,液力变矩器产品出现减产限产甚至停产等情况。随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下文简称国六排放标准),各地分别明确了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施的时间表。浙江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届时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将禁止生产。

2019年7月,随着国六排放标准的执行,公司对汽车液力变矩器相关存货进行清查发现,公司客户停产了部分符合国五标准的汽车,公司汽车变矩器中与之相匹配的4AT产品,因标定原因面临无法运用于其他型号汽车产品中,存在明显因国家政策导致的减值迹象,公司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测算提计减值准备,预计以残值进行处置,经测算需计提存货减值损失2,135.41万元。

公司本年度燃气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326.53万元,主要为燃气表业务由于用户技术标准提高,计划将原来的IC卡表技术升级为物联网表,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计算减值过程详见本问询函第二个问题第(3)项的回复。

(3)结合相关存货2018年与2019年的状态,详细说明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是否与2018年保持一致;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模式,依据客户的订单、框价合同备货期进行采购和生产,期末库存主要为待消耗的材料或预期将能实现销售的产品,公司在各年度均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的状态进行清查,2018年和2019年,公司经清查,对存货使用性能做出判断,对正常可使用并最终实现销售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跌价准备。

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受国家政策影响造成的部分汽车液力变矩器产品在本年度出现淘汰迹象,公司经测算计提跌价准备2,135.41万元。

如前所述,浙江地区自2019年7月份开始试行国六排放标准,相关的汽车行业停止生产国五标准的轻型汽车。由于政策发布后存在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公司基于国五标准车型相匹配的4AT产品在2018年尚可正常销售,当年实现营业收入4,801.61万元,毛利率为8.56%。按照当时预计的销售进度,该部分产品可以在2019年实现销售,无需计提减值。但受客户经营策略的影响,2019年的销售进度未达预期,至国五标准车型禁止生产前未能全部实现销售,故扣除残值后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否计提减值的判断标准与2018年相比并未发生变化。

(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2018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每个会计期末对存货项目进行全面的清查。存货清查工作由生产和物资管理部门组织,并且由销售技术人员参与,根据清查结果,结合在手订单情况、对外部市场环境的判断,登记各类存货状态。公司根据账面成本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由物资管理部门对清查中发现存在质疑状态的存货,由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国家政策变化和经营计划变化对未来经济利益的影响进行研判,最终确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然后由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跌价准备金额的计算,由财务人员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账务处理。公司2018年年末按照客观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26.31万元,其中当期计提788.5万元,公司认为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回复:

审计过程中,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

①了解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控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结合存货监盘,现场勘查存在减值迹象存货的管理情况;

③结合收入项目审计,向相关事业部业务人员了解行业现状、面临的竞争压力、重要客户的发展规划和相关行业政策的变化等,初步分析管理层减值迹象的判断的合理性;

④获取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清单,复核管理层计提跌价损失的计算过程,对跌价准备测试表中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查测试。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并阅读了上述公司说明,我们未发现航天动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在重大错报。我们认为,航天动力建立了与存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于每个会计期末组织全面的存货清查及减值测试工作,各年度均按照相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基于国家政策规定及公司当年的销售情况,2019年对汽车液力变矩器产品计提了2,135.41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度,根据当年的市场分析和销售规划情况,计提了788.5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526.31万元,已经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关于应收应付票据

7.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末应收票据余额7.2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40.12%。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由0.34亿元增加至6.8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902.82%。与此同时,公司应付票据同样大幅增长624.48%至7.97亿元,但其中7亿元为银行承兑汇票。此外,公司2019年末按照2%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为3,500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同时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采购、销售和结算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2)请说明本年度大幅新增的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是否与公司贸易业务相关;(3)列示公司所持商业承兑汇票的来源、主要承兑人的信用状况及付款能力,并说明商业承兑汇票相关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补充披露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3,500万元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票据产生的背景、出票人未履约原因、公司应对措施,转为应收账款后计提的坏账准备等;(5)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6)结合公司订单及采购情况,说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情况,列示对应的采购物和金额,并说明是否与收款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用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帮助收款人融资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经检查,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误将本年度应付票据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为:

现更正为:

(1)补充披露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同时大幅增长的原因,公司采购、销售和结算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年度公司为了扩大数据模块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结算方式由单一的“电汇方式结算”变更为“电汇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自9月(含)开始执行。公司2019年度贸易收入16.60亿元,其中9月份(含)以后实现收入9.52亿元,应回款10.76亿元(含税金),其中3.80亿元以银行电汇方式结算,6.96亿元以商业票据方式结算。造成期末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同时大幅增长。2019年末应收票据余额7.29亿元,较上年增长6.15亿元;公司2019年末应付票据余额7.97亿元,较上年增长6.87亿元。公司采购、销售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公司在结算方式上采用了更多合适的方式。

(2)请说明本年度大幅新增的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之间是否存在对应关系,是否与公司贸易业务相关;

2019年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7.04亿元,较上年增长6.63亿元,其中承兑人为公司贸易业务客户的票据金额为6.96亿元,占商业承兑汇票总额的98.86%,系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形成。

2019年年末,应付商业承兑汇票7亿元,承兑人均为公司。其中收款人为公司贸易业务供应商的票据金额为6.96亿元,占商业承兑汇票总额的99.42%,系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形成。

(3)列示公司所持商业承兑汇票的来源、主要承兑人的信用状况及付款能力,并说明商业承兑汇票相关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所持商业承兑汇票为公司应收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客户款,该客户为2018年2月成立的贸易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商品进出口业务,与公司从事业务购销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合作至今已向本公司累计支付的货款超过了18亿元,履约情况良好。公司一直以来基于谨慎性原则时刻关注该客户的信誉状况,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负面信息。该公司向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总额6.96亿元,其中承兑期3个月的票据金额3.47亿元,已经按照约定兑付,未出现违约情况;承兑期6个月的票据金额3.49亿元,已经提前兑付1.26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回款,占期末承兑汇票总额的100%。从资金回款情况分析,该公司具备商业承兑汇票的履约能力。

应收票据的承兑方系公司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客户,应付票据的收票人系公司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的供应商。鉴于贸易业务涉及产品运用领域的特殊性,考虑到公开披露供应商与客户名称会对该业务的开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加之交易各方明确要求,因此不对外公开其名称。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阅分析了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各方的股权关系,对涉及业务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访谈和调查,基于已经获取的资料,未发现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上下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4)补充披露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3,500万元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票据产生的背景、出票人未履约原因、公司应对措施,转为应收账款后计提的坏账准备等;

子公司航天华威于2014年承揽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6万吨丙烯酸及酯一体化工程项目,合同预算总额3.2亿元。受甲方资金不足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签订了补充条款,工程建设内容及进度均发生了较大变化。2017年11月份,双方按照已经完成的工作量,签署了《6万吨丙烯酸及酯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合同分项合同汇总确认单》,明确了相关的工程内容和造价。2018年9月20日,双方签订《6万吨丙烯酸及酯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确定由于施工方式发生变化,航天华威不再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根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甲方承诺对项目的资金安排,航天华威就剩余工程量向甲方开具了相应的发票,甲方向航天华威开具了3,50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日为2019年4月21日。航天华威将甲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应收票据列示,并按照该票据对应债权的实际账龄,按照10%的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

票据到期后,由于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计划开车投产,未能在到期日承兑票据,航天华威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挂账,并按照业务发生时点计算还原其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7月18日,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航天华威签署对账单,双方就6万吨丙烯酸及酯一体化项目合同总金额,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付款金额,对航天华威的欠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签章确认。

2019年度,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累计向航天华威支付欠款1,907.61万元。

由于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款进度低于预期,航天华威于2019年12月份开始通过司法方式追偿债权。根据航天华威的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山东美华塑胶包装有限公司、临沂长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8,875.13万元的财产。

根据公司了解的信息,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正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认为该项应收款全额收回的概率很高。

(5)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

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对其风险管理与应收账款相同,故按照应收账款的计提方式按照账龄组合计提预期风险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7.04亿元,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本期按1年以内2%计提坏账准备0.14亿元。

参照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客户回款情况,及转入应收账款核算的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款催收进展情况,公司认为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6)结合公司订单及采购情况,说明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情况,列示对应的采购物和金额,并说明是否与收款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用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帮助收款人融资的情形。

公司2019年末应付银行承兑汇票9,737.78万元,应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为公司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及在建工程建设的设备供应商,共486笔,其中关联方金额为1,733.18万元,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与收款人均存在真实的交易,不存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为收款人融资的情形。

2019年末公司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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