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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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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系风险处置近尾声
9家被接管机构风险外溢性可控

2020-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黄蕾

7月17日被银保监会、证监会接管的明天系9家机构,合计约有150家同业交易对手,同业风险敞口约400亿至500亿元,其中风险敞口超过3亿元的交易对手仅10余家,风险外溢性远小于1年多前被接管的包商银行,对金融体系稳定性难以构成冲击。

这是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各方求证后获取的信息。明天系风险处置工作基于“一盘棋”布局,接管包商银行系先行“精准拆弹”,接管9家机构是随后的关键一步。相关监管部门对此已有充分预案,准备措施完善。

于明天系而言,过去3年的“自救”虽有一定成效,但是难以挽回残局。昔日靠隐匿交易结构搭建起的万亿元资产的庞大金融版图,如今已支离破碎。明天系,一个充满希望的名字,已经成为市场的昨天。

于金融体系而言,随着以明天系、安邦、华信系为代表的金融集团风险被一一摘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金融体系迎接的是一个抗风险能力更强、生态更健康的明天。

为何被接管?

此次被接管的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皆为明天系控股公司。

回顾包商银行被接管,是因为大量资金被大股东明天集团违法违规占用,形成逾期,长期难以归还,导致该行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触发了法定的接管条件被依法接管。

那么,这9家机构又是因为何种原因而被接管?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触发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

记者从业内获悉,上述公司触发接管条件的理由分别是: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新时代信托,皆是由于大股东明天集团违规占款,资不抵债;易安财险公司治理混乱,导致偿付能力不足;新华信托内部人控制严重,存在经营风险。

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和国盛期货,则因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和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依法实行接管。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这些机构大都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潜在风险上升并开始显现,监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有助于处置和化解问题机构的经营风险,更好地保护利益相关主体人利益。

而且,这9家机构皆为明天系版图中的棋子,因资金联系紧密、业务环环相扣,只要处置一家肯定会牵扯到另一家,故监管部门决定在同一时间对9家机构实施接管。

此前对于安邦保险、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银行,皆是在市场化法治化框架下,“一企一策”进行风险处置。记者获悉,对这9家机构也将坚持分类施策,根据每家公司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

对市场影响几何?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末,上述9家机构总资产超过9000亿元,净资产超过900亿元。

家数较多、总计资产规模不小,这9家机构被接管,会否对金融体系造成冲击?

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告诉记者,衡量风险不仅要看资产和机构,还要看外溢性,以现阶段掌握的情况看,9家机构的风险外溢性并不强。

从同业业务的绝对量上看,记者多方求证后获悉,9家机构的同业交易对手共计150多家,同业风险敞口约400亿至500亿元,风险敞口超过3亿元的机构仅10余家,且交易类型多为债券回购,有抵质押物。

而反观包商银行,虽然仅1家,但彼时同业交易对手多达700家,个人储户超过500万户,理财客户超过20万户,中小微企业超过2.5万家,风险敞口超过3000亿元。

而且,9家机构里面资产规模较大的2家均为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金融系统里多充当资金融出方的角色,所以其出险并不会造成大规模债务违约的情况,对于金融体系资金面并不构成太大威胁。

从涉众风险看,此次被接管的有4类机构,分别为保险、证券、信托、期货。

其中,保险保障基金充分保障保单持有人权益,不存在涉众风险。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4家保险公司接管前签订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4家保险公司无论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如何变化,风险如何化解,相关保险合同合法权益都将得到保障。

“3家证券期货机构,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的问题,通过接管摘掉明天系的‘帽子’,找一个好‘婆家’就可以,完全不影响正常业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证监会称,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类业务、债券回购、同业业务等各类业务以及国盛期货期货经纪等业务照常经营。客户证券交易、期货交易不受影响,客户资金转入转出正常进行;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各类业务合同继续履行,资管产品的申赎正常进行。

信托的情况有所差异。按照信托产品的法律属性,接下来的数月,投资人需对认购的信托产品份额进行登记,接管组将对信托权益进行核对确认,并依法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公司积极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回收资金,及时全部用于兑付投资者,切实保护信托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