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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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何云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高级管理人员何云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何云华先生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预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何云华先生自公司上市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何云华先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当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按照《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3)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5)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