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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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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25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聘任梁澐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梁澐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甘肃博特工贸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以0元价格收购王博持有甘肃博特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博特公司”)88%的股权,以0元价格收购王潘潘持有甘肃博特公司2%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中材甘肃持有甘肃博特公司90%的股权,王博持有甘肃博特公司10%的股权,中材甘肃成为甘肃博特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止2020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0.1万元(全部为现金),总负债0.01万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净资产0.09万元,实收资本0.1万元(全部为股东王博出资)。该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

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中材甘肃与王博将在两年内按各自持股比列分期完成甘肃博特公司实缴资本的到位,第一期实缴出资为注册资本的20%,即1600万元;剩余实缴出资为注册资本的80%,即6400万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20年8月6日下午15:0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9)。

特此公告

附:《梁澐个人简历》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个人简历

梁澐,女,汉族,1971年2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国家建材局人工晶体研究所助理会计师,中国联合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20-02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将章程“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修改为: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二、将章程“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公司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修改为: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网公告附件

修改后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2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部分 子公司

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西水”)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900万元。其中赛马物联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签署网络货运服务合同,由赛马物联通过其“我找车”物流平台为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乌海西水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签署水泥熟料销售合同,由乌海西水向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400万元。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乌海西水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赛马物联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签署网络货运服务合同,由赛马物联通过其“我找车”物流平台为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乌海西水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签署水泥熟料销售合同,由乌海西水向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400万元。以上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900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7月17日,注册资本77,629万元,法定代表人脱利成,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经营范围:水泥研究开发、制造、批发零售,水泥装备的研制、安装、修理,石材加工,计算机技术开发,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截止201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970,142万元,净资产632,831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7,476万元,利润总额83,654万元,净利润68,875万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070,268万元,净资产748,35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3,133万元,利润总额153,081万元,净利润130,695万元;截止2020年3月底,该公司总资产1,097,394万元,净资产751,094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7,600万元,利润总额1,678万元,净利润927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祁连山生产经营运行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赛马物联、乌海西水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因公司、赛马物联、乌海西水、祁连山及其所属子公司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赛马物联、乌海西水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四、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赛马物联为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价格是以赛马物联通过招标确定的运输服务价格为依据,结合物料运输起止地点距离确定;乌海西水向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乌海西水与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构成对公司对立性的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乌海西水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赛马物联为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价格是以赛马物联通过招标确定的运输服务价格为依据,结合物料运输起止地点距离确定;乌海西水向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定价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赛马物联向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提供网络货运服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同意乌海西水向祁连山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400万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2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与中国联合

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部分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西水”)与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商品买卖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204万元。

●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销售水泥熟料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定价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乌海西水与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签署水泥熟料销售合同,由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204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09月29日,注册资本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崔星太,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8层,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水泥、水泥熟料、水泥制品、新型建筑材料(仅限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展);购销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仅限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展)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预拌混凝土及水泥相关制品的生产、研发、销售、运输(仅限河南南阳分公司开展);水泥用石灰岩开采,砂石骨料加工及销售(仅限河南南阳分公司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和垃圾处理(限分支机构经营)。截止201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8,045,038万元,净资产1,569,69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92,339万元,利润总额250,395万元,净利润118,733万元;截止2019年底,该公司总资产7,793,834万元,净资产1,658,93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55,317万元,利润总额342,661万元,净利润150,152万元;截止2020年3月底,该公司总资产8,260,194万元,净资产2,013,315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33,220万元,利润总额-61,397万元,净利润-46,048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联水泥生产经营运行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乌海西水与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因公司、乌海西水、中联水泥及其所属子公司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四、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销售水泥熟料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定价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构成对公司对立性的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西水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价格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乌海西水向中联水泥所属部分子公司销售水泥熟料,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204万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2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6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6日

至2020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 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0年 7月21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0年7月 30日至 2020年8月 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3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披露了《宁夏建材关于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近日,公司对上述部分理财产品进行到期收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3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41000万元到44000万元,同比增加51%到61%。

2.公司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37500万元到40500万元,同比增加50%到6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00万元到44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51%到61%。

2.预计公司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500万元到405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50%到62%。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法定披露数据)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89.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36.97万元。

(二)基本每股收益:0.5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产品成本费用下降,毛利率上升;

(二)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同比增加。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