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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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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038,957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7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时间

2019年2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08万股新股。2019年4月17日,公司进行了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19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除权除息,方案实施完成后,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9,504,000股。公司于2019年7月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了18,599,25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份登记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4、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原应于7月25日解除限售,因7月25日和7月26日为法定休息日,故顺延至7月27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18,599,25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6,119,255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266,119,255股增加至发行后的271,599,255股。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截至2020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271,599,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615,806.30元(含税),转增108,639,702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380,238,957股。上述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由18,599,255股增加至26,038,957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为5名特定对象,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部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认为:集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开源证券对集友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038,957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07月27日(原应于7月25日解除限售,因7月25日和7月26日为法定休息日,故顺延至7月27日解除限售)。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2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