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7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鲁崇明先生、王菁女士、陈锋先生三人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协商一致,公司与认购对象同意终止原认购协议,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鲁崇明先生、王菁女士、陈锋先生三人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7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7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2020 年 3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53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2020年5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提交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33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4、2020年7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二次反馈意见的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提交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533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为稳妥推进经营发展战略落地,公司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决定,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2020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次终止并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系基于目前再融资监管政策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用途、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后续公司将结合监管政策、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求等因素综合安排再融资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用途、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董事会关于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申请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7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江苏省住建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文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鲁崇明、孙振华、何利民、陈锋、王菁、徐星、赵雪荣、袁国锋13名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事宜,与上述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鉴于目前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用途、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2020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述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 “终止协议 ”)。
一、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及签署时间
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江苏省住建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证互通资本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文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鲁崇明、孙振华、何利民、陈锋、王菁、徐星、赵雪荣、袁国锋13名特定对象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认购协议》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认购协议》中除保密条款外,其余条款均不再执行,对甲乙双方均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甲乙双方互不因该等终止事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认购协议》终止后,双方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事项。双方对《认购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此相关的纠纷均适用中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7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该事项目前仍处于论证筹划阶段,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筹划目的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满足公司主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拟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三、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尚在论证过程中,该事项尚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发行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或者融资时机不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