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24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蓝勇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审议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1,426,600.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审议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审议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变更“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实施地点;
(2)新增日本东京、深圳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3)新增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为“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并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4)新增成都、深圳、梅州为“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审议意见: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晶存储”)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96,1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840,74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120,077.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10Z0003”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120,961.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7万元,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项目的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解决。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紫晶存储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紫晶存储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晶存储”)拟使用募集资金111,426,600.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96,1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840,74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120,077.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10Z0003”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1,426,600.0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25,030,200.00元且尚未兑付,该款项未纳入至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四、会计师鉴证情况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后附的紫晶存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晶存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紫晶存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并经紫晶存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紫晶存储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紫晶存储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27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晶存储”)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96,1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840,74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120,077.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10Z0003”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用于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且尚未兑付的,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并经由会计师进行鉴证。(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0]216Z0074号《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2月20日止,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25,030,200.00元且尚未兑付)募集资金到位后,定期统计上述经会计师鉴证的募集资金到位前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情况,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紫晶存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相关的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紫晶存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紫晶存储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紫晶存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紫晶存储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紫晶存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紫晶存储 公告编号:2020-028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同意变更“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实施地点;
(2)同意新增日本东京、深圳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并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3)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为“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并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
(4)同意新增成都、深圳、梅州为“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3、风险提示
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的设立目前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广东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日本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已向日本东京法务局提交了注册登记申请并获受理,尚需日本东京法务局的审核和批准,故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如因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受日本当地政策等限制未能设立,公司将取消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作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取消日本东京作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计划投入该实施主体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原计划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596,12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4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840,74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9,120,077.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3,720,670.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10Z0003”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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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计划建设具体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畲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编号:粤(2018)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930号,为提高公司土地利用率,有效控制用地成本,公司拟调整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地点为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省梅州市畲江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使用权编号:粤(2017)梅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649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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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息光存储技术研究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全国4个城市进行“全息光存储技术研究项目”建设,为了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鉴于日本在光存储领域研究方面的优势以及深圳、广州作为我国南方重要的中心城市,具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区位优势,有助于公司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加快推进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工作及其产业化,新增日本东京、深圳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同时新增全资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分别负责日本东京、深圳、广州地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的管理工作,并使用募集资金向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实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向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向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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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优化公司研发资源的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向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000万元并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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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计划在全国4个城市建立客户体验中心和区域营销中心,按照所在城市市场容量和客户资源分批建成。由于目前部分城市的市场容量和客户资源拓展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对其进行调整,新增成都、深圳、梅州为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后,将进一步提高客户的稳定性和黏性,同时有利于新客户的开拓。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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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海天二路25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1601-1602
(3)法定代表人:焦仕志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尚未出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出资700万元,募集资金出资3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6月22日
(6)公司持股比例:100.00%
(7)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办公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8)主要财务数据:尚未经营。
2、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一路科创大厦六楼
(3)法定代表人:钟国裕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增资3000万元并使用募集资金实缴出资)
(5)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9日
(6)公司持股比例:100.00%
(7)经营范围:计算机硬件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数据信息储存产品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483.51万元,净资产为8,876.4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0,845.08万元,净利润为7,693.76万元。
3、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日本东京
(3)投资总额:500,000,000日元(折合人民币3,088.476569万,尚未出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出资88.476569万元,募集资金出资3,000.00万元)
(4)公司持股比例:100.00%
(5)经营范围:全息存储相关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授权、权利授权;光驱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授权、专利授权;光存储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系统集成。
(6)其他事项: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的设立目前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广东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日本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向日本东京法务局提交了注册登记申请并获受理,尚需日本东京法务局的审核和批准,故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如因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受日本当地政策等限制未能设立,公司将取消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作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取消日本东京作为“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实施地点,预计投入该实施主体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原计划使用。
4、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3号楼1602室
(3)法定代表人:罗铁威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尚未出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募集资金出资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7月16日
(6)公司持股比例:100.00%
(7)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尚未经营。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其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新客户的开拓、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有助于加快推进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以及自主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工作及其产业化、提高公司土地利用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紫晶日本有限责任公司(Amethystum Japan合同会社,设立申请已受理)、广州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在出资完成后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