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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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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1版)

单位:万元

2018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90,242.48万元,增幅为7.56%,主要由于以下原因:(1)受经纪业务资金结算波动影响,清算待交收款余额增加114,880.13万元;(2)2018年,公司加强资管业务主动管理能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及规模增加,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人权益余额增加36,880.57万元;(3)安信国际2017年应付代理款78,372.58万元影响消除。

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61,805.50万元,增幅为4.81%,主要由于以下原因:(1)2019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及规模进一步增加,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人权益余额增加205,386.35万元;(2)受经纪业务资金结算波动影响,清算待交收款项余额减少82,667.59万元;(3)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受通道业务压降影响有所缩减,应付信托业保障基金余额减少109,705.62万元;(4)公司拓展收益互换业务,应付履约保证金余额增加49,001.86万元。

4、应付短期融资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由安信证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及收益权凭证构成,为公司为开展信用及投资业务进行的短期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分别为264,351.00万元、790,897.00万元和324,53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伴随信用业务及固收等投资业务发展,公司短期公司债及收益权凭证融资规模相应扩大,2018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526,546.00万元。2019年,公司优化债务融资结构,适度增加次级债券及公司债券等长期债券融资规模,短期融资规模有所减少,2019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466,360.23万元。

5、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3,495,117.95万元、3,191,801.24万元和4,494,284.03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3.93%、27.60%和33.27%,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公司经纪业务及信用业务的开展密切相关。受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成交量低迷、交易量持续萎缩的影响,2016年至2018年,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开展规模亦逐年走低,代理买卖证券款年末余额随之逐年下降。2019年,伴随A股市场回暖、证券经纪业务规模回升等利好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相应增长。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为580,230.52万元、456,129.49万元和1,481,356.3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63%、3.94%和10.9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增加1,025,226.88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长期债务融资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7、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公司债券、次级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债券金额分别为1,279,973.93万元、2,029,966.20万元和2,468,730.9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43%、17.55%和18.28%。

单位:万元

2018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749,992.27万元,增幅为58.59%,主要由于公司为进一步支持自营投资业务的发展加大了次级债融资。

2019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438,764.70万元,增幅为21.61%,主要系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接续前期债务融资,同时继续支持自营投资、信用业务等相关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扩大次级债及公司债等长期债券融资规模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的偿债能力指标

注:上表中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34%、67.78%和67.68%。2018年以来,公司为支持固收等自营业务的开展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债务融资,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有所增加。2019年,公司优化融资期限结构,同时高度重视资产负债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率水平保持稳定。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且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公司负债率水平相对稳定,偿债风险较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次数波动较小,资产周转能力基本保持稳定。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一)营业总收入

公司营业总收入由营业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利息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1,033,385.60万元、1,051,382.36万元和1,126,74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主要由下属期货子公司进行基差贸易业务产生,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473.44万元、236,430.82万元及66,810.32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2%、22.49%和5.93%。

2018年,公司持续在铜、铝、镍、玉米、淀粉、焦煤、焦炭塑料等期货合约上开展大宗商品的基差贸易,并积极参加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标准仓单平台业务,仓单资源配置及贸易效率大幅提高,营业收入较2017年较大幅度增加165,957.38万元,增幅为235.49%。

2019年,公司期货风险管理业务在前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资源协调至收益表现更好期货做市业务并夯实场外衍生品业务,大宗商品基差贸易业务收入有所减少,营业收入较2018年减少169,620.50万元,降幅为71.74%。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实现615,642.75万元、459,292.46万元及569,677.5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58%、43.68%及50.56%,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来自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及托管及其他受托管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合计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53%、97.93%及98.3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体而言,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行业监管政策及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1)经纪业务收入

公司经纪业务分为证券经纪业务(含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及期货经纪业务,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289,051.40万元、234,466.57万元及294,794.97万元,其中,2018年较2017年减少54,584.83万元,降幅为18.88%,2019年较2018年增加60,328.40万元,增幅为25.7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为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98%、90.89%和91.66%。2018年,受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行情低迷、交易量持续萎缩等影响,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金额较大幅度降低,2018年经纪业务交易总量较2017年减少14,375.72亿元,同时,在市场经纪佣金费率不断下降的大背景下,安信证券佣金费率亦出现一定下滑,证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费率由2017年的0.38%。降低至2018年的0.35%。。受上述交易量走低及佣金费率下滑的双重影响,2018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较2017年减少54,584.83万元,降幅为18.88%。

2019年,伴随A股市场行情提振、科创板开市以及债券市场交投活跃等利好,公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大幅提升,2019年经纪业务交易总量较2018年增加17,238.79亿元,受此影响,公司2019年经纪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60,328.40万元,增幅为25.73%。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136,531.97万元、45,037.73万元及78,950.03万元,其中,2018年较2017年减少91,494.24万元,降幅67.01%,2019年较2018年增加33,912.30万元,增幅75.3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在IPO审核过会率大幅下降、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等行业不利影响下,安信证券股权融资业务承销数量及承销金额下滑明显,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下降82,965.20万元,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2019年,公司抓住科创板机遇,成功保荐三家科创板公司上市,同时独家保荐承销紫金矿业80亿公开增发,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快速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33,912.30万元。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下属安信证券经营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产品类型分类可分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管理方式分类包括主动管理及被动管理。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6,233.49万元、47,006.59万元和46,251.02万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3%、10.23%和8.12%。

截至各报告期末,安信证券母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3,627.06亿元、2,629.49亿元和2,048.01亿元。2018年,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7,006.59万元,较2017年减少9,226.90万元,降幅为16.41%。在资管新规出台,行业总体去通道化的背景下,公司坚定推进业务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截至2018年末,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2,629.49 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997.57亿元,降幅为27.50%,但其中主动管理规模为868.96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69.59亿元,增幅为8.71%,一定程度上抵御了被动管理业务规模大幅下降形成的负面影响。

2019年以来,公司资管业务延续并巩固了2018年以来的战略调整,主动管理压降通道业务规模,同时进一步夯实主动管理能力, 2019年,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6,251.02万元,较2018年减少755.57万元,降幅为1.61%,总体保持稳定。

(4)基金管理业务收入

基金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国投瑞银基金从事的公募基金业务及专户理财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基金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1,478.36万元、36,434.40万元和38,199.89万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6%、7.93%和6.71%,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占比逐年降低。

2018年,受资管新规等去杠杆监管政策的持续影响,公司基金业务受托管理规模出现下降,截至2018年末,公司公募基金及专户理财管理规模为931.21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272.19亿元,降幅为22.63%,管理规模的下降亦使基金管理收入进一步下降,2018年基金管理业务收入较2017年减少15,043.96万元,降幅为29.22%。

2019年,公司基金业务受托管理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同时加大机构客户开发力度,管理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19年末,公募基金及专户理财管理规模为953.91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22.70亿元,增幅为2.44%。基金管理业务收入相应提升,2019年基金管理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1,765.49万元,增幅为4.85%。

(5)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从事的信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分别实现收入73,320.76万元、86,847.43万元和102,326.13万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91%、18.91%和17.96%。

2018年,受资管新规及去通道持续深入影响,公司信托业务资产管理规模较大幅度缩减,截至2018年末,信托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为2,693.34亿元,较2017末减少934.71亿元,降幅25.76%,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提升信托业务主动管理能力,主动管理资产规模及占比提升,截至2018年末,公司主动管理信托产品规模增长至772.23亿元,占比提升至28.67%,主动管理规模的增长带动公司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逆势上涨。2018年该类业务实现收入86,847.43万元,较2017年增长13,526.67万元,增幅为18.45%。

2019年,公司落实监管要求,继续主动压降通道业务规模,截至2019年末,信托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为2,002.30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691.04亿元,降幅34.51%,与此同时,信托业务不断优化资产配置,主动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主动管理资产规模及占比继续提升,截至2019年末,信托业务主动管理规模增长至880.88亿元,占比提升至43.99%。主动管理规模的增长带动公司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持续上涨。2019年该类业务实现收入102,326.13万元,较2018年增长15,478.70万元,增幅为17.82%。

3、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利息收入347,269.40万元、355,659.08万元和490,252.57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1%、33.83%和43.51%。利息收入主要由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类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9.78%、99.18%及81.86%。2019年以来,公司执行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公司据此将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计入本科目,其余利息收入占比相应降低,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包括自有资金及客户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分别为129,847.84万元、113,752.17万元和107,203.62万元,占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39%、31.98%和21.8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利率水平震荡下行,存放同业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2)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179,821.50万元、175,298.72万元和188,043.58万元,占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78%、49.29%和38.36%,占比持续下降。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规模受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规模及平均费率水平共同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分别为252.18亿元、203.14亿元和280.78亿元,同时融资融券业务平均费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由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业务产生,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分别为36,828.45万元、63,700.47万元及106,064.93万元,占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61%、17.91%和21.63%,2017年至2019年占比逐年提升,逐步成为公司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定价机制、推进高净值及机构客户服务,同时严格进行项目审核及风险防范,股票质押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自有资金融出资金市场份额分别为1.10%、1.52%和2.98%,在市场总体股票质押规模下降的背景下,实现了收入及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

(二)营业总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成本分别为831,934.85万元、1,070,481.38万元和1,014,215.81万元,其中,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以及业务及管理费为营业总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上述成本合计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49%、93.24%和96.4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不计入营业总成本

1、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进行基差贸易业务产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65,456.92万元、234,164.57万元和63,679.22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87%、21.87%和6.2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与营业收入的波动趋势一致。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211,491.72万元、284,801.49万元和292,870.78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5.42%、26.60%和28.88%。公司利息支出主要由自营业务债券正回购质押融资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安信证券发行债券形成的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信用业务向证金公司转融通融资形成拆入资金利息支出构成。报告期内,上述支出合计占比分别为88.90%、88.86%和86.08%,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利息支出284,801.49万元,较2017年增加73,309.77万元,增幅为34.66%,主要由于公司为支持固收等自营业务的开展发行多期次级债券,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增加较多,2018年公司累计发行5期公司120亿元次级债,较2017年增加90亿元,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增加40,584.82万元,同时,随着公司固收业务规模的上升,公司债券正回购融资规模亦相应提升,2018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增加18,628.27万元。

2019年,公司利息支出292,870.78万元,较2018年增加8,069.29万元,增幅为2.83%,基本保持持平。2019年,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期限结构,适度增加次级债、公司债等长期债券融资力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及拆入资金余额有所减少,应付债券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支出相应合计增加45,235.60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相应合计减少38,836.45万元。

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相关主营业务涉及的直接成本,报告期内该项支出金额分别为67,159.97万元、57,397.02万元和68,426.34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07%、5.36%和6.75%。其中,经纪业务支出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该项业务支出占比分别为89.82%、90.86%和95.30%。

单位:万元

2017年至2018年,受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金额走低,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影响,经纪业务成本亦随之下降。2018年经纪业务成本较上一年度减少8,167.23万元,13.54%,与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同。

2019年,A股市场行情提振,公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随之增加,经纪业务支出相应增加,与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同。

4、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及印花税。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6,133.15万元、4,728.42万元和5,962.76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74%、0.44%及0.59%,占比较小。

2018年,税金及附加较2017年减少1,404.73万元,降幅为22.90%,主要受2018年A股市场成交量持续走低等影响,公司增值税附加税费相应减小,同时由于公司于2017年完成定增增资,印花税有较大幅度上升,2018年该影响消除,印花税金额减少738.67万元。

2019年,税金及附加较2018年增加1,234.34万元,增幅为26.10%,主要系受A股行情回暖,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5、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用于核算公司业务子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425,331.31万元、421,844.44万元和552,747.19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1.13%、39.41%和54.50%,为营业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及基金销售及管理费用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费用合计占比分别为76.77%、76.33%和79.87%。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7年减少3,486.87万元,降幅为0.82%,2019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8年增加130,902.75万元,增幅为31.03%。报告期内,2018年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职工薪酬总额相应调减;2019年,受市场回暖及经营业绩提升影响,职工薪酬总额相应增加。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规模与收入规模保持一致。

6、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2,379.10万元、25,563.96万元和26,317.30万元,主要为公司于2017年现金收购国投资本控股时形成的贷款每年支付的利息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1,584.73万元、38,376.38万元和749.34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3.80%、3.58%和0.07%。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信用业务及投资业务形成,报告期内坏账损失、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等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占比分别为98.50%、99.97%和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计提规模主要与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业务开展规模相关。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较2017年增加6,791.65万元,增幅为21.50%,主要由于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中金龙机电项目违约且融资人未有效提供后续担保措施,公司将融出资金本息与质押股票期末市值间的差额计提减值10,844.07 万元,同时融出资金减值损失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随公司2018年信用业务的收缩而相应减少。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资产相关减值计提不再于本科目中进行核算,故变动幅度较大。

(三)利润表其他科目

1、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投资收益的规模主要受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行情及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影响。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投资收益202,352.84万元、281,400.90万元和135,642.28万元,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及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人收益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合计占比分别为95.62%、94.85%和84.2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投资收益较2017年增加79,048.06万元,增幅为39.06%,主要由于在债券牛市的背景下公司固收类产品投资价值上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增加44,530.45万元,同时公司于2018年在A股行情持续走低的行情下通过投资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31,214.91万元。

2019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35,642.28万元,较2018年减少145,758.62万元,降幅51.80%,主要系2019年公司执行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原核算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相关投资收益不再于本科目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减少116,795.60万元。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主要来自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分别为-8,144.17万元、4,418.94万元和256,001.59万元,主要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17年增加12,563.11万元,主要由于在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债券市场总体处于牛市的市场背景下,公司固收类投资公允价值上升所致。2018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形成的变动损益较2017年增加8,958.93万元。

2019年,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6,001.59万元,较2018年全年增加251,582.65万元,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部分既有金融工具投资及融资融券业务融券券源转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核算规模扩大,同时在A股市场回暖的背景下,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以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资产相关减值依照预期损失法进行计提,减值损失于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2019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583.08万元,主要由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及融出资金减值损失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7,638.99万元,主要由于:(1)公司经纪业务部分客户债券质押式回购发生资金交收违约,公司依据有关规则先行垫付清算款,并就预期信用减值计提坏账损失12,680.87万元;(2)个别债券逆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公司就未偿本金与抵押品市值的差额部分计提坏账损失4,172.19万元。(3)2019年公司信用业务稳定发展,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有所增加,同时个别项目发生违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融出资金相应计提减值损失9,955.78万元和6,895.76万元。

(四)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782.77万元、688.75万元和717.29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到的当地政府财政补助,总体规模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269.25万元、1,462.28万元和1,861.74万元,主要为公司进行的公益性及非公益性捐赠等,总体规模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所得税费用

最近三年,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波动与利润总额的波动趋势保持一致。

(六)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302,774.21万元、202,521.40万元和350,008.64万元,净利润水平与金融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以及公司各主营业务的开展情况高度相关。

报告期内,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金融市场总体“去杠杆”的政策背景下,以资管新规为代表的多项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及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方式产生较大影响,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的爆发亦使对证券市场的预期形成持续性波动。受此影响,2017年至2018年,A股市场震荡下行,债券市场先熊后牛,在此背景下,公司经纪业务持续萎缩,投行业务收入在A股市场总体行情及再融资新规等监管政策的影响下亦持续下滑,资产管理业务在2017年实现延续性上涨之后,2018年受资管新规的影响总体业务规模出现萎缩,同时,自营业务在债券牛市的背景下逐步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信用业务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亦稳中有升。总体而言,2017年至2018年,公司净利润水平受监管政策及市场行情影响出现下滑,同时下滑幅度可控,公司总体行业排名保持稳定。

2019年,在A股市场行情回暖、债券市场利率水平震荡下行的背景下,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回升,其中经纪业务把握有利行情,进一步巩固传统优势,投行业务积极布局科创板,自营业务灵活主动调整投资策略,充分把握市场波段行情,信用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稳步提升,资管业务则在继续压降通道业务规模的同时,持续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在各项业务均取得良好发展的基础上,公司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加147,487.25万元,增福为72.83%,取得较大幅度的提升。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31,382.79万元、-135,036.72万元和12,434.22万元,其中,2017年至2018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主要组成部分,占比分别为117.80%和101.65%,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构成,合计占比为43.7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实现其他综合收益-135,036.72万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37,263.74万元,主要系在A股市场总体走低的背景下,公司部分权益类投资出现浮亏,同时部分投资于该年度进行收益分配,利润分配时由其他综合收益转至投资收益,亦对其他综合收益形成一定负面影响。

2019年,公司实现其他综合收益12,434.22万元,其中,由于在A股市场回暖的背景下,公司委托证金公司的投资公允价值提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323.54万元,公司参股公司安信基金所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亦有所提升,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增加4,255.57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141,152.13万元、-464,403.24万元和674,798.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融出资金净减少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和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拆入资金净减少额、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及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2,483.81万元,较2017年减少68,96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A股市场震荡下行的背景下,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随之萎缩,融出资金净减少额较2017年增加698,980.25万元,同时,公司抓住债券市场牛市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固收产品配置力度,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较2017年增加1,204,268.50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504.25万元,较2018年增加1,243,979.56万元,主要由于A股市场企稳回升,公司经纪业务规模随之扩大,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同时自营业务在进一步巩固传统优势的同时,收回部分前期投资,金融工具投资规模亦呈现为净减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等。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7,327.83万元、-53,834.80万元和-34,445.68万元,规模较小,其中2017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677,327.83万元,主要由于公司于2017年向国投公司现金收购国投资本控股支付646,812.46万元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发行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工具等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8,559.05万元、981,209.85万元和853,869.73万元,融资规模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较2017年增加122,650.8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支持自营及信用等业务的发展加大融资力度所致。2019年较2018年减少127,340.12万元,主要系2019年偿还部分到期融资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子公司安信证券建设安信金融大厦及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等事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于2016年4月14日就安信金融大厦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于2016年4月正式开始开工建设,项目预算规模为11.88亿元,截至2019年末,安信金融大厦项目已累计投资5.06亿元,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处于楼内水电安装及外立面幕墙施工状态。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发生的变更

1、2017年会计政策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一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2018年会计政策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4、2019年会计政策的变更

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同时,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比较数据,但应当对准则施行日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故公司未对2018年度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因新旧金融工具准则转换产生的数据影响调整至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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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未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无对外重大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在本公司的子公司安信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弘高中太办理1笔,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209,999,994.00元;弘高慧目办理1笔,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139,999,996.00元。因弘高中太、弘高慧目用于质押的标的证券“弘高创意”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停牌,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且弘高中太、弘高慧目未按安信证券要求提交提前购回计划,亦未清偿任何款项,安信证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起诉讼。2018年12月18日,深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内向安信证券支付融资本金、融资款利息以及违约金。若弘高中太、弘高慧目未能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安信证券可对弘高中太所持有的59,854,225股、弘高慧目持有31,180,400股的 “弘高创意”(002504)股票及孳息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以上述各项弘高中太、弘高慧目应承担的款项为限优先受偿。2019年1月2日,弘高中太、弘高慧目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进行开庭审理。2019年10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负担。安信证券于2019年11月2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已于2019年12月3日立案。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在本公司办理的3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95,944,100.00元,均未在指定日购回,且3笔合约履约保障比例均跌破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线。本公司曾向金龙集团发送通知函,要求金龙集团完成履约保障措施,但金龙集团未采取任何履约保障措施或进行提前购回,已构成违约。本公司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金龙集团清偿本案所涉3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产生的各种费用等,并判令保证人金绍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4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金龙集团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保证人金绍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淸偿责任。同时,本公司有权就金龙集团质押于我司金龙机电股票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9年11月,本公司通过代理律所向浙江高院申报债权,并要求就本公司有质押权的拍卖所得优先授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在本公司办理了一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金额79,868,600元,未在指定日购回,且购回期间,迹象信息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线,但未按协议约定完成履约保障措施,已构成违约。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迹象信息偿还融资本金、未还利息、违约金等款项。该案于2019年11月28日立案,定于2020年5月13日开庭。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为经纪客户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京旅盛宏”)垫付透支金额共计130,065,660.90元。京旅盛宏于2018年11月21日与公司签订签署《债券及基金质押回购式委托协议》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京旅盛宏委托并授权安信证券以安信证券的名义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申报,并将标的债券质押给中证登公司。同时,根据中证登公司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将质押券折算成相应数额的标准券,并以标准券数额作为融入资金额度,向资金融出方进行融资。自2019年11月27日开始,京旅盛宏未及时在账户中补足交易所需资金,导致安信证券因履行担保交收义务为其进行资金垫付。为维护安信证券合法权益,安信证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京旅盛宏向安信证券偿还垫付资金人民币130,065,660.9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及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该案已于2020年2月4日立案。

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为经纪客户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通顺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淳信资本”,“北京德通”)垫付透支金额共计223,565,307.51元。淳信资本于2018年10月31日与安信证券签署《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并以“力信优债20号私募基金(契约型)”所募集的资金等资产开展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北京德通为力信优债20号基金的唯一投资人。淳信资本委托并授权我公司以安信证券的名义将其所持有的证券作为质押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公司)进行申报,并将标的证券质押给中证登公司,同时,根据中证登公司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将质押券折算成相应数额的标准券,并以标准券数额作为融入资金额度,向资金融出方进行融资。自2019年12月2日开始,淳信资本未及时在账户中补足交易所需资金,导致安信证券因履行担保交收义务而为其进行资金垫付。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安信证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淳信资本以其自有财产及“力信优债20号私募基金(契约型)”的财产向安信证券偿还垫付透支金额人民币223,565,307.51元,以及逾期还款利息和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并请求判令北京德通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加速、创新政策的推动、资本中介业务的兴起、跨界竞争的加剧,证券行业将面临新的战略机遇和挑战,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也将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经纪、通道类收入占比下降,资产管理、自营投资、信用中介等创新业务的重要性逐步提升,证券公司盈利模式逐渐向多元化的转变。信托行业方面,严监管环境短期内将使信托公司面临着通道业务收入下降、机构资金受到限制、部分传统业务模式调整等挑战。从中长期来看,信托行业仍具有广阔发展空间,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有望成为信托公司新的增长点。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将严控风险坚守合规底线,积极稳健发展谋求业务转型,引导支持下属金融企业完善机制、充实资本,促进内部协同,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和最具竞争力的央企上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优化安信证券业务结构,支持其业务发展,使其持续满足资本监管法规和政策要求,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提升下属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安信证券业务规模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引导督促安信证券完善并强化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防控合规和业务风险,灵活审慎地运用资金,为服务实体经济发挥更大作用。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通过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用途

在对安信证券增资后,安信证券对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将不超过35亿元用于信用交易业务,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增强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务发展;

(二)将不超过17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扩大低风险投资业务规模,积极发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扩大权益类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等;

(三)将不超过23亿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增强子公司盈利能力,其中将不超过15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将不超过8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开展期货业务;

(四)将不超过5亿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

安信证券各主要用途的拟投入金额如下: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一)国家政策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和《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建立科学的资本管理机制,充分重视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9年2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诸多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3月2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进入实施阶段。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科创板开闸将重塑资本市场业态模式、证券行业商业模式、投资银行竞争模式。科创板和注册制制度设计下,投资银行将从单纯依赖牌照优势向打造定价能力、销售能力和资本实力等综合竞争力转型。

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和资本市场改革方向,利用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安信证券增资,以扩大其资本金实力、不断提高和完善其资本市场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实施安信证券发展战略目标的必要措施

安信证券于2017年制订了《安信证券2018-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通过三轮驱动和六大平台建设分三步走实现整体进入证券行业前十的目标,并提出成为“中大型企业全能投行、中端富裕客户O2O财富管理、中大型机构客户服务”为特色的一流券商的长期愿景。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总资产和净资产行业排名分列第16位和第17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行业排名分列第14位和第13位,各项指标与行业前十的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不考虑其它券商进行资本补充的前提下,安信证券净资产规模较排名第十位的证券公司差距超过200亿元。从近年来证券行业竞争格局看,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表现出高度相关性,适度的资本补充将有利于安信证券获得业务发展先机。本次发行可转债将有助于提升安信证券净资本规模和营运资金实力,积极应对证券行业日趋激烈的资本竞争,为尽早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是实施安信证券发展战略目标的必要措施。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提升安信证券的行业竞争地位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自营业务、国际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发展都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因此净资本的实力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是决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净资产和净资本为309.82亿元和324.38亿元,净资产及净资本排名分别在行业第17位及第13位,与行业前十的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为有效改善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有必要对安信证券增加资本金投入。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扩大安信证券业务规模,优化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

受近年来市场走势低迷等因素影响,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传统通道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融资融券、自营投资等业务收入占比稳中有升,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在证券行业不断创新的背景下,证券行业盈利模式正在发生巨大变革。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已经成为新的可靠利润增长点。随着安信证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但受到净资本规模较小的影响,安信证券业务规模的拓展空间受到制约,亟需补充资本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

(五)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安信证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风险控制一直是证券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不仅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盈利情况,更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快,无论是传统的证券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还是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都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证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与其自身的资本规模直接关联。

证券监管部门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其实质是根据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决定其业务开展的最大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已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体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甚至是资本规模适度超前于业务规模的增长,才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2年,中国证监会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总体思路,推出11项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的举措,并细化为36项落实措施,支持证券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

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对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安信证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的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增强安信证券资本实力和提升风险承受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