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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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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0-054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公司面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国际金融市场震荡以及全球疫情形势严峻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不断,以及内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转型攻坚升级的严峻形势。同时,公司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要加大对科技领域的投入,支持科技体制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战略任务的实现离不开信息化,要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信息化,以信息化提高这些领域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构建一个“制度+技术”的国家治理体系。“郡县治,天下安”,市域、县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智慧中国建设是实现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的技术支撑。公司顺应新一轮信息技术和科技革命发展浪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各项资源,通过数据全面赋能,全面多维的提升党和政府治理及服务工作效能,因地制宜发展高质量的区域数字经济,全面提升公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进程贡献科技智慧。公司适应于时代发展的新局面,全面开启公司发展的新征程,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发展战略,依照经营计划,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一方面,公司作为目前国内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坚持走“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创新发展路线,专注于智慧科技方向的尖端传感器、嵌入式处理器、人工智能、物联网、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云存储、网络安全、智慧应用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聚焦智慧中国三大核心市场(客户):“智慧行政区域(党政与民学)、智慧国防(军队)、智慧时空(东西南北中)”,已形成完全自主可控、国内领先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并不断精益求精地复制,从基础网络建设到智慧科技应用,从底层基础技术研发到智慧科技产品,公司已具备构架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所需的全部能力,坚持“以智慧中国业务为龙头,以4G/5G新通信业务和新一代光纤网络业务为两翼”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加速形成并夯实做“业界最佳的智慧中国解决方案供应商与运营服务商”的行业龙头品牌地位,实现公司做稳、做强、做大。未来,公司的奋斗目标是在智慧中国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向全世界输出中国方案、中国标准、中国技术和中国经验,在给予股东丰厚回报的同时为全世界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治理、依约经营”的规范运作管理和加强“一本四心”的企业文化管理,即以奋斗者为本,以利润为中心、树立同心、塑造匠心、拥有敬业心,持续的回购和持续的员工激励,强化精细管理、精准营销,开源节流;坚持现金为王,加强回款管理。

同时,上半年因疫情导致人员返工、物流、供应链、政府招标等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延期复工并且在最快的时间内进行了稳步复工,复工后全员共同努力,战疫情、抓生产,克服各种困难,紧紧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审时度势,统筹全面均衡,实现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1,143.9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0%;实现营业利润16,84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19%;实现利润总额16,82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26%;实现净利润14,04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3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00.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62%。

公司回顾总结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工作情况:

1、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1)2019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以及报告预约时间,分别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业绩快报及2020年4月29日完成了年报披露工作;

(2)2020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以及报告预约时间,于2020年4月29日完成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2、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668,723,620股(根据公司股本691,505,915股扣除股份回购数量22,782,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3,436,181.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利润分配的程序,分别向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申请办理了利润分配事宜,并于2020年5月28日披露《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 2020年6月3日完成了分配事宜。

3、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中国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建设与运营服务商,始终专注于智慧科技方向的尖端传感器、嵌入式处理器、人工智能、物联网、产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云存储、网络安全、智慧应用软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坚持“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创新发展方向,已形成完全自主可控、国内领先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全面解决方案和商业运营模式,并不断精益求精地复制,坚持“以智慧中国业务为龙头,以4G/5G新通信业务和新一代光纤网络业务为两翼”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加速形成并夯实做“业界最佳的智慧中国解决方案供应商与运营服务商”的行业龙头品牌地位,实现公司做稳、做强、做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事项,具体如下:

(1)2019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2)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

(4)公司按照规定,于2019年11月1日及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证监会,2019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5)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733号),2019年12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6)2019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同时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同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有关资料按照规定及时报送至证监会;

(7)本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事项,具体如下:

①根据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及证券市场变化情况,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拟对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等进行调整修订;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部分发行条件进行调整修订,并在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②2020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中电兴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就告知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核查以及回复说明;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和《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电兴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③2020年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次日公司披露了该事项公告。

(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且非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事项,具体如下:

2020年7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451,774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等相关内容,次日披露了该事项公告。

4、诉讼事项

(1)关于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0日北京中电兴发、典基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基网络”)及北京国信金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金证”)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书》,2017年10月20日三方成立了合资公司,承接云南联通部分地市的移动业务社会化合作项目并签订了合作协议。2019年3月8日,北京中电兴发收到了典基网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提出诉讼等应诉通知相关材料,同时向北京高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北京中电兴发银行存款(含募集资金)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的财产被冻结。上述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2)本次诉讼的结果

2020年5月29日,在北京高院合议庭的组织下,北京中电兴发与典基网络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北京中电兴发全额收购典基网络所持有的全部云南中电典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典基”)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双方再无任何争议与纠纷。当庭典基网络代理人向北京高院提出撤销诉讼和撤销财产保全申请。2020年6月5日,北京中电兴发收到北京高院裁定:准许典基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撤诉。至此,本次诉讼案件正式完结。上述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且非本报告期内,本次诉讼结果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并按照权益法对中电典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中电典基公司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3,086.59万元,按典基网络所持有中电典基32%股权计算估值为4,187.71万元,北京中电兴发按照4,050万元收购典基网络所持有的中电典基全部股权,与典基网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0年7月13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换领营业执照,同时,因本次诉讼被冻结的资金20,857.3万元业已全部解除冻结。

5、其他主要事项

(1)报告期内中标及签订合同的相关公告

①2020年1月,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标中方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财采计-2019-2060),并与中方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中方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1,960万元,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②2020年2月,子公司开封云聚锦尚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与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锦尚土地整治有限公司签订了祥符区土地后备资源投资开发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总价暂定为人民币55,000万元。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子公司签订项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③2020年5月,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通”)签订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综合改革合作协议》,该项目协议总投资金额为666,00万元。具体详见《中电兴发:关于参与广西联通综合改革合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研发、资质及荣誉方面

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和资质优势、品牌影响力等强大综合实力荣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主办的“2019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公司正式加入中国保密协会,成为中国保密协会会员单位。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专用云存储节点设备产品荣获“雪亮工程十大创新产品”称号。另外,公司承建的芜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取得“雪亮工程十大创新案例”排名第一的成绩。公司还荣获2019智慧城市最佳服务运营商、2019智慧城市最佳解决方案、2019智慧城市最佳产品等多项殊荣。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在第九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上荣获“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公司智慧治理与雪亮工程解决方案荣获“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优秀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发、资质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如下:

①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TaiShan100完成兼容性测试,华为智能计算特授予其HUAWEI COMPATIBLE证书及相关认证徽标的使用权,证书编号为:K201912138;此次认证,体现了公司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的高兼容性和稳定性,是对公司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等视频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②公司自主研发云存储节点产品FMS-X-C-U4P36、云存储节点产品FMS-Q-C-U4P72、视频综合管理共享平台、iChinaE 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软件共四款产品成功入选由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品牌日电子信息行业国货新品推广目录》,同时,公司成功入选2020年中国品牌日电子信息行业自主品牌国货新品企业。此次入选,标志着公司强大的自主研发实力和品牌竞争力,以及公司在自身技术、业务、管理的不懈耕耘与探索。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走“自主可控、国产代替”的创新发展路线,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牢牢掌握新时代的“自主利器”,坚持以奋斗者为本,坚持艰 苦奋斗,以客户为中心,在创造客户价值、实现客户梦想、让客户满意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的商业价值。

③公司自主研发的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与统信旗下产品统信服务器操作系统、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完成兼容性测试工作,测试项目包括产品兼容性测试、产品功能性测试及产品安全可靠性测试,至此,公司视频综合管理平台V1.0已陆续完成了龙芯、海思等国产硬件平台和统信UOS、中标麒麟等国产软件操作系统的兼容适配,可全面满足智慧中国业务国产化市场要求。未来,公司将继续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打造自主可控产业生态圈,全面掌握核心技术,进一步推出系列化软硬件产品,为客户提供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助力国家各级政府更好地进行社会治理、更好地提供民生服务、更好地发展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信创战略,为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做出贡献。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瞿洪桂

2020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0-05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0-05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廷勇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 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