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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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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 年3 月18日召开的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且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施行。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19 年7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须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3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529,202.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470,797.73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7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7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8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7日

至2020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8月5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1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联系传真:0755-86186299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n

联系人:严莉、陈雅莎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