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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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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公告

2020-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0一03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人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件概述

近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保定中院”)通知书》(2020)冀 06 破 1-7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0 年 6 月 5 日,保定中院作出(2020)冀 06 破申 5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对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7 月 9 日,保定中院根据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0)冀 06 破 1-2 号民事裁定书,对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衡水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蠡县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同日,保定中院指定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以上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对外统称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书》明确通知债权人应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前向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情况

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因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光伏玻璃。经初步确认,截至2020年6月4日,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欠公司货款约3,927万元,具体金额以后续公司申报并经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密切关注重整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债务人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与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如公司对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的债权因其重整事项不能全部收回或收回比例不高,公司当期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

目前,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重整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债权人会议材料未收悉,因此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后续将根据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的重整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将根据相关情况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