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20-05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为6人(含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董事为6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顾伟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顾伟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含延期)。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
附件:顾伟华简历
顾伟华,男,1965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江阴,全日制研究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市市政局总工程师,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7日
至2020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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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披露于2020年7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或其他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3、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俊士、钱向明
联系电话:021-62464018
电子邮箱:ir@arcplus.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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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