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
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送达公告
代威先生:
因你在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信息披露违法,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决定书(联系电话:0411-88008502/88008553)。逾期即视为送达。
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你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你如果对本市场禁入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2020年7月21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
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代威先生:
因你在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中信息披露违法,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决定书(联系电话:0411-88008502/88008553)。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款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