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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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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0-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2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合资公司名称: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运营集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在资源、港口、岸线以及在LNG终端市场的优势,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赢、风险共承”原则,拟在安徽省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长江、内河LNG接收站、转运站,LNG车船一体化加注站、加油站及相关业务。

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合资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55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51%股权,省港口运营集团认缴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49%股权。

2. 审议程序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9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魏士彬

5.注册资本:647,668.84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T99D2XH

8.经营范围:港口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远洋、沿海、长江及内河运输,陆上货物运输,岸线及陆域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港口集疏运铁路、公路、锚地投资和运营,涉港资产管理,股权和基金的投资,仓储物流(除危险化学品),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现代航运服务,国际邮轮服务,国际国内贸易,房屋租赁,大宗商品交易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 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

10.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1. 除本次合作投资外,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长江、内河LNG接收站、转运站,LNG车船一体化加注站、加油站及相关业务。(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股权结构、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拟设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公司委派3名,省港口运营集团委派2名;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双方各委派1名监事。

合资公司经营高管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1名;总经理由省港口运营集团委派(鉴于能源产业的专业性,合资公司总经理前五年暂时由公司推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部经理由公司委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以及其他人员由合资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适时配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合作方式

合资合作双方以货币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股东方按照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持有合资公司相应的股份。

2.合资公司名称

名称暂定为“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出资安排

(1)公司成立时,双方首次出资额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即1,250万元;其中,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出资637.5万元,省港口运营集团出资612.5万元。

(2)剩余注册资本到资时间,由双方根据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并按照双方股权比例同步、分次进行出资。

4. 合资双方义务和责任

4.1皖天然气义务和责任:

(1)负责牵头办理合资公司设立所需的所有核准、审批、登记手续;

(2)利用优势,为合资公司运营管理等方面提供协助与支持;

(3)在能力范畴内为合资公司项目提供气源保障和气价优惠;

(4)负责对合资公司的运营实施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批手续;

(5)负责牵头办理合资公司申请取得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合资公司应享有的有关税务及关税减免优惠以及其他投资优惠。

(6)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规定及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4.2省港口运营集团义务和责任

(1)协助合资公司办理设立所需的所有核准、审批、登记手续;

(2)在能力范畴内为合资公司项目提供相关港口便利条件;

(3)协助合资公司办理燃气设施建设所需的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施工等的许可手续;

(4)协助办理合资公司申请取得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合资公司应享有的有关税务及关税减免优惠以及其他投资优惠。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合同终止

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届满前,各方未能就延长合营期限达成一致意见的,合营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终止需依法取得审批机关批准的,必须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但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的情形除外。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2018年6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船舶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的出台、2018年11月《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GB/T51312-2018)》的施行,明确指出推进船舶运力结构调整,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支持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鼓励现有船舶采用动力系统整体升级方式改用LNG清洁燃料,鼓励现有船舶大气污染设备更新以及新建LNG燃料动力船舶。

同时,随着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安徽水运行业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加快了长江、内河LNG加注站布点和安徽省绿色港口进程。

本次合作,股东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以合资公司为平台,按照整体规划、统筹设计、分布实施原则,在省内主要港口、重要港口布点建设LNG加注站(具体建站类型根据港区的规划和实际情况实施)。合资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推进长江、内河港口车船一体化LNG加注站的布点建设,进一步拓宽公司LNG业务范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充分利用各股东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3.《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2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公司名称: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 投资金额: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新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用于开展天然气采购、销售及相关业务。

2. 审议程序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开展天然气采购、销售及相关业务;向城市管网、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城镇燃气供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与销售;车用燃气销售;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建设、投资及运营;成品油销售运输业务;燃气设备及配件、燃气用具、计量仪器、仪表销售;从事其他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暂定,以工商核定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国家行业宏观政策不断变化,2019年3月《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出台及2019年12月国家管网公司的挂牌成立,对天然气输售分离提出了必然要求。投资设立销售公司符合公司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及国家油气体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也是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在下一步集约化开展省内天然气购销工作中提升竞争力,巩固并不断提升公司在省内天然气销售领域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影响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设立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难以预测,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设立公司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审慎投资、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2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障公司长期规划的实现,以公司治理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为导向,以推进公司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组建安徽省天然气管道应急救援中心

负责承接各类燃气管网、设施事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为各类燃气企业提供应急保驾服务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相关课题研究等,为公司一级机构。

二、独立信息化办公室

由总经理办公室下的二级机构,调整为公司一级机构。负责公司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和维护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化水平满足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

三、规范技术中心

明确技术中心机构定位,按照公司一级机构进行运作。负责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创新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为将公司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保障。

四、规范燃气学院运作

明确燃气学院机构定位,按照公司二级机构进行运作,隶属于人力资源部。负责打造公司的“四大平台”(“四化人才”培育平台、“朝气天然”传播平台、“创新发展”孵化平台、“行业智造”共享平台),实现对管理、技术、技能、党建人才的全面培养提升,助力公司战略管理思想和“朝气天然”文化传播,为皖天然气快速、持续发展提供智力保障,打造安徽省燃气行业智汇共同体。

附件:本次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2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名(独立董事尹宗成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洪峰代为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与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天然气采购、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倪井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倪井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