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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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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3日送达至每位董事,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凯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071,282.70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六千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 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13日送达每位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吝宁宁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71,282.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071,282.7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六千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六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XX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六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2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5,6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382,661.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确保项目进程。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建设的阶段性,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以最新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十二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261万元,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相关审核与决策程序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六千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六千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六千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六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 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71,282.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071,282.7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置换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2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5,6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382,661.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14002210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2,707.13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71,282.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071,282.70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71,282.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071,282.70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71,282.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7,071,282.70元。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14002210812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14002210812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