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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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0-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2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7月2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有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上述激励对象李世杰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

李世杰于2020年7月4日公司公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才知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在7月4日之前,李世杰并不知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李世杰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李世杰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完整、准确的,否则李世杰自愿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3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文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鹏、于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