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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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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0-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0年7月23日,股东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236,715股,占公司总股本7.6764%。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数量为8,000,000股,占其目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98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27%。

● 股东吴启权先生因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业绩补偿款纠纷,其所持有长园集团股份8,000,000股被司法冻结。股东吴启权先生已于2020年7月20日支付完毕业绩补偿款,正积极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办理解除冻结手续。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接到股东吴启权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3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向股东了解,股东股份冻结原因如下:申请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吴启权先生就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纠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5执保1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股份冻结,本次冻结包括孳息。股东吴启权先生已于2020年7月20日支付完毕业绩补偿款,正积极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办理解除冻结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上述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董事长吴启权先生计划在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区间为人民币1亿元-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公司股价波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增持实施进展: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吴启权先生的《告知函》,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713,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36%。增持金额为8,221.28万元,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区间下限的50%。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100,236,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64%。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吴启权先生

2、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100,236,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6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此次增持不以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为目的。此次增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拟增持的金额区间为人民币1亿元-2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方式及期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期限为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筹资金,主要通过处置个人其他资产等方式。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523,105股,占公司总股本6.7028%。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董事长吴启权先生增持12,713,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36%,增持金额为8,221.28万元,增持股份的均价为6.467元/股,增持金额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50%。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公司股价波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吴启权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时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吴启权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