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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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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6版)

2020-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备注:因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增加了部分条款,原条款序号作相应修改。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8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修改后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香港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公司向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增资金额调整为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指标状况具体实施增资方案。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实施,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涉及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确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0-009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改后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0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纳入收入确认的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和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