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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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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2020-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钱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钱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钱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职工大会,会议选举林泽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泽杭先生简历

林泽杭,男,1989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客户经理、杭州科地财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副总监。

林泽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泽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5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旭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陈旭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林泽杭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杨永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丙刚先生、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鲁云亮先生、监事包志炜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朱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陈旭先生、财务总监熊固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廖阿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5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长汤永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王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汤永庐先生、钱荣先生已辞去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职工大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补选林泽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补选王伟先生、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董事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补选杨国强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补选林泽杭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新任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情况不变,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王伟先生、陈旭先生、谭春云先生,其中王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杨国强先生,其中刘丙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陈旭先生,其中杨永民先生担任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谭春云先生、刘丙刚先生、林泽杭先生,其中谭春云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附:

1、董事长简历

王伟先生

王伟,男,197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董事长。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新任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王伟先生

王伟,男,197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董事长。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杨国强先生

杨国强,男,196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市财税第一分局科长,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镇(商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金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林泽杭先生

林泽杭,男,1989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客户经理、杭州科地财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运营中心副总监。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汤永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2020-051)。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变更为王伟先生,公司将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