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9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3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新签合同较2019年同期下降19.88%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0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王健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健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1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17,361,111股,发行价格为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验资费用等)11,6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8,359,996.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验证,并出具众会验字【2016】第5840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募投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三、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57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2020年7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全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全筑股份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00万元(含57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2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朱斌先生是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07%的股权,陈文先生持有公司9.34%的股权。近日,公司接到朱斌先生和陈文先生的通知,朱斌先生和陈文先生对其质押的部分股权进行了解质押,解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及解质押情况
朱斌先生于2017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万股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于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16日和2018年10月25日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补质押,三次补质押的股份数分别为145万股、250万股和655万股。2020年7月23日朱斌先生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陈文先生于2017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25万股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于2018年9月17日、2018年10月18日和2018年10月25日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补质押,三次补质押的股份数分别为75万股、145万股和180万股。2020年7月23日陈文先生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解质押。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7,188,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7%;本次解质押股份2,3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76%,占公司总股本的4.27%。本次解质押后,朱斌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926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1.43%,占公司总股本的12.87%。
陈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28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4%;本次解质押股份1,02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38%,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本次解质押后,陈文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50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73%,占公司总股本的4.65%。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健君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公司董事颜勇飞先生、舒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徐海滨先生、温旭辉女士因疫情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陆国庆先生、何进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成仲凡先生、魏明远先生、王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外部监事王颖女士因疫情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经理层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韶峰、李球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法律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5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3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实施进展的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ST湘电 公告编号:2020-09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本行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计划自2020年4月24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增持本行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邮政集团将根据本行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根据本次稳定股价方案,邮政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行A股6,000,000股,增持金额28,829,470元,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0.006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行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截至2020年4月23日,邮政集团持有本行A股56,463,933,827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64.9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邮政集团计划自2020年4月24日起六个月内根据本行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本行披露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根据本次稳定股价方案,邮政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行A股6,000,000股,增持金额28,829,470元,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0.0069%。本次增持实施后,邮政集团持有本行A股56,685,433,87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65.17%。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实施期间过半,邮政集团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0%。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邮政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三)本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邮政集团所增持本行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2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4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董事柯王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良先生投票表决;独立董事李长江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纪南先生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选,同意王良先生、姚祖辉先生、柯王俊先生、杨志忠先生、陈埥先生、张德林先生6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相木先生、周建平先生、王永利先生、陈缨女士、张大光先生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前述11人(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根据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2)提名王良、姚祖辉、柯王俊、杨志忠、陈埥、张德林、张相木、周建平、王永利、陈缨、张大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同意前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200,000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独立董事津贴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1)该等津贴安排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要求,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管理水平,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2)独立董事津贴安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红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通知会议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日期、时间、地点和将审议的事项等。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王良简历
王良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王良先生曾任职于武昌造船厂,先后担任船体工程分厂副厂长、重型工程事业部副部长、造船事业部工程二部主任、舰船事业部副部长、部长、武昌造船厂副厂长等职务。随后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负责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工业公司(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大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王良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姚祖辉简历
姚祖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姚祖辉先生曾在上海中华造船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工作,曾担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机关财务处处长、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主任助理兼集团财务处处长、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金融部副主任、财务金融部高级专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姚祖辉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柯王俊简历
柯王俊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柯王俊先生曾任船舶系统工程部经营开发处副处长、处长,海丰公司总经理(正处),船舶系统工程部主任助理(其间兼任海丰公司总经理、计划处处长),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708所副所长(交流),船舶系统工程部副主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厅主任(其间兼任党组秘书、中国船舶报社社长)、军工部主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军工部第一主任等职务。
柯王俊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军工部主任、本公司董事、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杨志忠简历
杨志忠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杨志忠先生曾任渤海造船厂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民品生产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杨志忠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陈埥简历
陈埥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陈埥先生曾任青岛北海船厂游艇分厂研究所工程师、副所长,游艇分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厂长,青岛北海船厂副厂长、厂长,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间兼任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陈埥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张德林简历
张德林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张德林先生曾任河南柴油机厂检查处副处长、技术检查处副处长、试装分厂厂长、厂长助理(其间兼任试装分厂厂长、柴油机公司经理),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柴油机公司经理,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动机公司总经理,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发动机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间兼任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
张德林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相木简历
张相木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5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张相木先生曾任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助教、讲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国防科工委科技司处长、系统工程三司副司长、司长,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建平简历
周建平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1月出生,经济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周建平先生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先后在生产调度局、办公厅、生产管理与信息统计司、行业管理局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随后任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司长、国家发改委经济动员办办公室主任(正厅级)、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司长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永利简历
王永利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王永利先生曾任职于中国银行,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中国银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资深研究员等职务。随后担任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乐视金融CEO、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海峡区块链研究院创始院长等职务。
王永利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兼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缨简历
陈缨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陈缨女士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CFO)兼董事会秘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CFO)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缨女士现任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光简历
张大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张大光先生曾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出口部项目经理、埃及代表处常驻代表,北京华铁海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德国西门子交通运输集团项目经理,北京北航天华产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分党组成员(其间兼任中航国际工会主席、京区党委书记、中航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合伙人等职务。
张大光先生现任金网络(北京)电子商务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4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景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七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七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选,同意程景民先生、羊维瓒先生、徐健先生、于浩先生4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刘均先生、谢远文先生、倪伟先生3名职工监事,共计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简历
监事候选人程景民简历
程景民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程景民先生曾任武警总部后勤部军械部正营职助理员、副团职助理员、正团职助理员,武警指挥学院院务部副部长、科研部副部长,武警沈阳指挥学院副院长、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等职务。
程景民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集团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候选人羊维瓒简历
羊维瓒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68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羊维瓒先生曾任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船研所科长助理、副总设计师、副所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助理、副总工程师,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特种船市场开发项目组副经理,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经济运营部副主任等职务。
羊维瓒先生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船舶海工部副主任、本公司监事。
监事候选人徐健简历
徐健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研究员。
徐健先生曾任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所长秘书、科技处副处长、保障处处长,第七二五研究所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徐健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副所长、党委委员。
监事候选人于浩简历
于浩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
于浩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七研究所科技处技术组组长、生产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所长助理等职务。
于浩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船舶集团第七〇七研究所副所长。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均先生、谢远文先生、倪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3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上述3名职工监事(简历附后)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职工监事刘均简历
刘均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刘均先生曾任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重型铸锻厂)技术开发处职工、货车总装分厂厂长助理、技术开发处处长助理、技术开发处副处长、产品开发处处长、工艺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工艺处处长,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履行总工程师职责)等职务。
刘均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职工监事谢远文简历
谢远文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谢远文先生曾任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红江机械厂)设计处技术员、设计处处长助理、设计处副处长、设计处处长、技术中心第一副主任(正处级)、总工程师等职务。
谢远文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职工监事倪伟简历
倪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
倪伟先生曾任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平阳机械厂)设计二所工作技术员、新产品开发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精机分厂副厂长,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精机分厂厂长(处级)、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安技部部长、平阳煤机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倪伟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山西平阳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3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1日
至2020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登记日于指定地点持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进行会议登记,或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向公司提交参会回执和登记文件进行登记: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8月5日9:00-12:00,13:30-17:30;接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604会议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8月5日16:30之前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传真至:010-88573292。
(3)邮件登记
采用邮件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8月5日之前(以发送时间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csicl601989@163.com。
(4)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8月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将股东登记回执(格式附后)及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参会人员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出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登记参会的人员需将(1)、(2)中所述文件交工作人员一份。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会股东须遵守北京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
3、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人:唐儒
5、联系电话:010-88508596
传 真:010-88573292 邮编:100044
6、联系邮箱:csicl601989@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2020年8月4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拟参加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