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汤际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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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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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书号:第10583910号
专利名称:一种异形刀模
发明人:陈恒;彭连启;阮志毅;张汉平
专利号:ZL201921202226.4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申请日:2019年07月26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0年05月22日
专利权期限: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 一步确立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及品牌影响力提升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备查文件
《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广州酒家 证券简称:603043 公告编号:2020-04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短债周开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招商银行公司季季开3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79012)、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H001879)、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智选系列理财产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赢家稳盈3503号”法人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按周为周期进行开放、按3个月为周期进行开放、94天、96天、12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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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中信理财之共赢稳健短债周开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性质: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期限:按周为周期进行开放,开放日为每周一;
(3)投资起息日:2020年4月28日(人民币1亿元),2020年5月12日(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到期日:无固定期限(授权理财期限内);
(5)认购金额:人民币1.5亿元;
(6)资金投向:债权类资产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其中债权类资产包括货币市场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在存续期间,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95%-10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0%-5%。
2.招商银行公司季季开3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79012)
(1)产品性质: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期限:按3个月为周期进行开放,可在每个投资周期结束日前2个交易日(含)至该投资周期结束日(含)内提交本理财计划的申购、赎回的申请;
(3)投资起息日:2020年5月22日;
(4)投资到期日:无固定期限(授权理财期限内);
(5)认购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6)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不低于80%,包括标准化债权资产不低于60%,非标准化债权资产0%-40%。
3.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H001879)
(1)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2)期限:94天;
(3)投资起息日:2020年5月29日;
(4)投资到期日:2020年8月31日;
(5)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6)资金投向: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4.广州银行红棉理财·智选系列理财产品
(1)产品性质: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期限:96天;
(3)投资起息日:2020年7月23日;
(4)投资到期日:2020年10月27日;
(5)认购金额:人民币1.5亿元;
(6)资金投向:货币市场工具类(0%-80%)、债券类(0%-8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20%-100%)。
5.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赢家稳盈3503号”法人理财产品
(1)产品性质: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期限:126天;
(3)投资起息日:2020年7月23日;
(4)投资到期日:2020年11月26日;
(5)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
(6)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债券回购、存放同业、信用拆借、同业借款、资本市场、各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工具。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6)、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51),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9月11日,法定代表人黄子励,注册资本1,177,571.7082万人民币,主营外汇交易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个人本外币兑换、本外币兑换、货币银行服务。
截至2019年末,广州银行资产总额5,612.31亿元,股东权益400.44亿元,营业收入133.79亿元,净利润43.24亿元。广州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对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情况,通过公开信息进行查验;与部分受托方曾保持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出现未能兑现的情形,综上,未发现受托方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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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2.66亿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9.49%。同时,根据公司行业及季节性产品经营波动性特点,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合理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并增厚股东回报。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或者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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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及2020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申请融资授信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
近日,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石装饰”)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编号:FJ4001820200037)(以下简称“主合同”),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
就上述融资事项,万里石股份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FJ4001820200038)(以下简称“本合同”),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万里石装饰)与债权人(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赵岗村
成立日期:2003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邹鹏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业;建材批发;非医用日用防护口罩生产;其他未列明日用杂品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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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关系说明: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厦门万里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认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根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万里石装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状况稳定,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万里石装饰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万里石装饰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89%。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0-05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
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20-03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
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的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的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20-021)。
经公开挂牌,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被确认为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受让方,股权转让的最终成交价格为13,008.73万元。2020年7月10日,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与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下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0-033)。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2020年7月16日,本公司收到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2020年7月23日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至此,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南京法伯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5日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0-04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4.8亿元(含4.8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 2019年 4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南高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及《江南高纤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一、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 10月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2020101046270),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七期产品
1、产品类型:保本型
2、存款本金:壹亿伍仟万元
3、起息日:2020年07月23日
4、到期日:2020年09月29日
5、存款利率:年利率2.85%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由银行出具保本承诺,投资安全性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在开展结构性存款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2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5日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0-026),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凯瑞”),为募投项目《化学发光试剂制造系统自动化技术改造及国际化认证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万泰凯瑞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贰亿元整。
一、被增资单位基本情况
万泰凯瑞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到20,000万元,万泰凯瑞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取得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072826899U
2、单位名称: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
5、法定代表人:邱子欣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3年8月2日
8、营业期限:自2013年8月2日至2063年8月1日
9、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动物饲养;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5日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0-01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自然人顾鹤富近期买卖公司股票时,持有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5%,并构成短线交易。经向顾鹤富先生本人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7日,顾鹤富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共买入公司股票786,970股,截至当日收盘累计持有公司股票33,958,9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8%。7月20至7月23日,其共买入公司股票2,689,011股,成交均价4.95元,卖出公司股票2,236,704股,成交均价4.92元,截至7月23日收盘,累计持有公司股票34,411,2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4%。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顾鹤富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7月20日至7月23日之间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数量及均价计算,本次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交至公司的情况。
2、顾鹤富先生表示,因对股票交易数量计算错误,其并未注意到7月17日持有股数已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5%,导致后续几天的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并无主观故意。为此,他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2020年7月23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退市美都 公告编号:2020-092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 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交易20个交易日,剩余10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175
2、证券简称:退市美都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本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0年6月29日,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8月7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 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 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事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0-04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宁波管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7,368,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解除质押后,宁波管箱累计质押数量为14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2.36%,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7%,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27,368,87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0年7月24日,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解质或解冻情况
■
宁波管箱本次解质股份目前无继续质押计划,若未来宁波管箱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宁波管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7,368,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解除质押后,宁波管箱累计质押数量为14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2.36%,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7%,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27,368,87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212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
公司收到《通知书》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中所列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讨论及认真落实。鉴于《通知书》中部分问题涉及的内容及数据仍需进一步核实补充,根据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目前的工作进展,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意见。同时,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切实稳妥地做好《通知书》的回复工作,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20年8月28日前提交《通知书》的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5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0-03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黄锦哲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黄锦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锦哲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黄锦哲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许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许娜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许娜女士简历:
许娜,女,中国国籍,198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历任广州朝日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许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53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9]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24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 25日、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临2019-063、临2019-067、临2019-078、临2019-085、临2019-087、临 2019-090、临2020-005、临2020-007、临2020-017、临2020-033、临2020-039、临2020-050)。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 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