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0-02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8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下合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等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2020年8月11日届满。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需在获得英国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视市场行情状况择机启动发行。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8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该等授权期限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2020年8月11日届满。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需在获得英国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视市场行情状况择机启动发行。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将该等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授权期限外,关于本次发行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进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为: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比例、GDR与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及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等。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情况下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签署、执行、修改、中止任何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聘请全球协调人、承销商、境内外律师、收款银行、托管机构、存托机构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就发行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须向境内外相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向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及伦敦证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申请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申请文件的形式与内容,批准授权人员适时向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提交招股说明书及依照英国上市规则和招股书规则需提交的文件以及代表公司签署申请文件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2019年7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GDR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的基础上,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议案》的授权期限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2020年8月11日届满。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需在获得英国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视市场行情状况择机启动发行。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在《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继续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延期后《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延期后《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0-028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9年8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下合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等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根据前述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2020年8月11日届满。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尚需在获得英国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后视市场行情状况择机启动发行。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
三、以3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0-029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的规定以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方式审议。修订后的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原《公司章程(草案)》失效。《公司章程(草案)》(2020年7月)将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0-030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楼207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1日
至2020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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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公司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1203室 公司证券部
电话:(010)88006378 传真:(010)88006368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