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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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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04月02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20年0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20年07月2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代码:CSDP/CSDV

3、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4、启动日:2020年07月27日

5、到期日:2020年10月2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50%或3.50%

7、投资金额:3,000万元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益为4,317,226.03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总金额为34,000万元(不含本次公告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销售协议书及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27日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0年7月28日起新增委托中邮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邮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邮证券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自2020年7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中邮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自2020年7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通过中邮证券办理湘财长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湘财长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湘财长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5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9-11层)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史蕾

电话:010-67017788-89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cn

二、通过中邮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邮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邮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邮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代销机构为准,但不低于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中邮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邮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邮证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0年7月28日起在中邮证券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邮证券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官网刊登的业务规则。

四、业务咨询

1、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759

网址:www.xc-fund.com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cn

五、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Greencourt Capital Inc于2017年9月7日对9th & O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了1,321万美元的债权,至2021年6月30日到期。根据债权协议的规定,借款方应于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Greencourt Capital Inc支付相关利息。截至目前,Greencourt Capital Inc尚未收到借款方应支付的自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利息,共计24.77万美元。

2.该项目位于美国华盛顿地区,受美国疫情影响,近半年以来,该项目房产销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为缓解项目流动性压力,保障项目安全,经协商, Greencourt Capital Inc拟同意进一步提供借款150万美元,同时延期收取借款利息。

3. 公司将积极关注项目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证上述债权投资款项的安全。但是,如美国疫情持续且项目销售无法改善,上述债权投资仍存在无法全额按期收回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债权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美国房地产项目进行股权和债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海外美元基金对W-G Capital 9th & O Investors, LLC投资892万美元的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海外美元基金对W-G 9th & O, LLC投资1,321万美元的债权。W-G Capital 9th & O Investors, LLC和W-G 9th & O, LLC分别为9th & O房产开发项目的投资公司和项目开发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美国房地产项目进行股权和债权投资的公告》(临2016-034)。

2017年9月7日,公司美国全资子公司Greencourt Capital Inc以自有资金向9th & O项目投资了1,321万美元的债权,至2020年1月22日到期。

2020年1月14日,Greencourt Capital Inc和9th & O项目的借款方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将上述债权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临2020-00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9th & O项目是销售型公寓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美国华盛顿地区,目前项目已完成开发建设,正处于销售过程中。项目住宅部分可售面积合计为6,871平方米,销售均价约9,738美元/平方米。截止目前实现销售1,744平方米。

受美国疫情影响,自2020年以来,该项目房产销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项目去化速度严重不及预期,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自2020年7月起项目借款方陆续停止了对包括Greencourt Capital Inc借款在内的部分借款的付息。

根据债权协议的规定,借款方应于每季度末5个工作日内向Greencourt Capital Inc支付相关利息。截至目前,Greencourt Capital Inc尚未收到借款方应支付的自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利息,共计24.77万美元。

考虑到9th & O项目在建工程已抵押给美国当地的银行,如果项目借款方无法根据协议约定按时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方面有权启动司法程序,对抵押物进行拍卖,这样有可能会使银行以外的债权人产生较大的损失。且根据测算,如后期销售进展顺利,9th & O项目可售货值足以覆盖债权的本息,项目目前的困难主要为流动性压力。因此,为缓解项目流动性压力,保障项目安全,经协商,除银行以外的债权人同意通过延期收取利息、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等方式,缓解项目流动性压力,保障项目安全。

截至2020年5月31日,9th & O项目的股东主要包括:1、GCI Real Estate Investment LP,出资956.477万美元,占比90%,系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境外合伙企业,其LP份额的持有人均非上市公司关联方;2、W-G Capital Fund LP出资113.678万美元,占比10%,其中,上市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持有W-G Capital Fund LP 50%份额,对应出资56.839万美元。W-G Capital Fund LP的管理人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与West Group, LLC(非公司关联方)成立的联营企业,W-G Capital Fund LP的另一投资人为Four Points LLC(非公司关联方)。有关W-G Capital Fund LP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的《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发起并参与投资美国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5-035)。

9th & O项目的债权人主要包括,美国当地银行PACIFIC WESTERN BANK(以下简称“PWB”)借款2,146.42万美元,Greencourt Capital Inc借款1,321万美元,及AIP O STREET LLC(非公司关联方)借款1,525万美元。

经商业谈判,综合考虑各方的支付能力,基于保障项目安全的角度,除银行外的其他各方拟共同提供借款210万美元,并同意延期收取利息。其中Greencourt Capital Inc拟同意进一步向9th & O项目提供借款150万美元,利率7.5%(PWB向9th & O提供借款的利率为5.5%),到期期限不超过2021年6月30日,同时修改前期利息支付条款,由借款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利息。本次债权人进一步提供借款的同时,由于资金募集周期等原因,股东方未同步追加投资和借款。

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公司将积极督促项目方采取各种措施,加快项目去化,同时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采取多种方式催收相关款项,如项目销售持续难以改观,不排除通过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上述投资款存在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公司已于上年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债权投资款计提了15%的坏账准备,后续公司将积极关注项目进展,根据项目销售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0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B股 900919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B股 绿庭B股 编号:临2020-027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莱特;证券代码:002723)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可充电备用照明灯具和可充电式交直流两用风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19年通过现金收购国海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业务由原来单一的小家电产业发展模式转化为“小家电”+“工程施工”的双轮驱动模式。经自查,公司目前小家电业务以及工程施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2、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133号],并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金莱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管理层询问,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4、投资者反映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个别投资者反映,市场上有人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股民推荐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查,各方均未策划、参与该类活动,也未授意他人策划、参与该类活动,均与该事件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业绩预告风险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在该报告中,公司对2020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0~1,000万元。目前公司初步核算数据与上述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以上数据仅为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国内疫情防控已逐渐取得阶段性效果,主要供应商以及国内客户亦基本复工复产,公司已于2020年3月开始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预计2020年二季度实现的收入较一季度出现回暖趋势,盈利情况也较一季度出现好转。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预计上半年的经营与业绩情况不及去年同期,下半年的经营与业绩是否能有效恢复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海外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将给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持续的不利影响。

5、控股股东股票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55,991,3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13%,累计质押公司股票55,991,33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上述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日,仍处于冻结状态。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分析,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金莱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二、一般问题 问题1”。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本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对肖炎先生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深表感谢!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0-03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股东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满堂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股份51,59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的股东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满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39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小荣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满堂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小荣、赵满堂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以及股东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等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1,39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小荣预计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三、与本次减持相关的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赵满堂在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承诺已于2017年7月28日履行完毕,赵满堂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上述两位股东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本次拟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近期,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 份额(场内简称:智能B,代码:15031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7月24日智能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322元,相对于当日0.963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7.28%。截止2020年7月27日,智能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1.322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智能B将于2020年7月28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7月28日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如溢价买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等。

2、智能B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由于智能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智能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智能家居,代码:165524)净值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智能A,代码:15031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智能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智能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智能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智能B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900955 股票简称:*ST海创 *ST海创B 公告编号:临2020-044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万元至150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净利润预计为-3,300万元至-3,2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万元至150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00万元至-3,200万元。

(三)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11,021.81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947,152.24元。

(二)每股收益:-0.02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报告期内,浙江九龙山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子公司案件重审判决,冲回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公司当期利润。

(二)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努力降低疫情影响,公司运营的九龙山景区已在4月份开始恢复开放,并于6月1日开始恢复门票收取,增加了主营收入及利润。

(三)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各项费用管控,有效控制了期间费用。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50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0,000元增加至152,035,000元,总股本由150,000,000股增加至152,03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主要事项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656254831

2、名称: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号

5、法定代表人:许世雄

6、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贰佰零叁万伍仟元整

7、成立日期:2004年 08月04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数控及普通机床、工业机器人及其关键功能部件、机械配件、金属材料的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5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于2020年7月27日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公告中“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4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2.15%。”现更正为“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2.15%。”更正后的公告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金正;证券代码:002470)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12.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目前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