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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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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20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21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本议案未达到应专项披露的事项标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向山西漳电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5619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山西漳电王坪热力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61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山西龙永太物资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1501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233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山西漳电大唐热电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186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向山西漳电同达热电有限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425.6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以上委托贷款期限1年,利率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

5.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6.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0年8月13日(周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5)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3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发电”),为保证技改项目所需资金,补充日常流动资金,扩大中长期贷款比例,降低财务风险,拟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租赁”)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额20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5年,贷款利率不超4.3%。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拟向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公司”)申请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拟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临汾热电公司电厂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航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2.5亿元。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所属山西同煤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闻喜县宏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风电公司”)拟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向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融资人民币5亿元。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炯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注册资本:壹佰肆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

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997846.7899万元整。

(三)名称: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负责人:李国良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海铁三路288号508-10

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金:807,600万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裕;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不含危险品);电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5%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

(二)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注册资本:32,111.11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三)名称:闻喜县宏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亚非;

注册地址: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城西工业园区纬五路18号;

经营范围:从事风力发电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电力生产及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及附件的运营维护、检测、检修业务以及风力发电产业技术服务及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6700万元。

股权结构:山西同煤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03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同华发电本次用于融资租赁的资产主要为火电设备。

租赁物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交银租赁购买以上资产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同华发电继续使用,同华发电利用该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入2亿元的资金。

(二)临汾热电公司的交易标的物为公司所属的发电设备。中航租赁公司购买该发电设备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临汾热电公司继续使用,临汾热电公司利用上述资产融资取得人民币2.5亿元。

租赁物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三)宏伟风电公司的交易标的物为公司所属的风机,塔筒及其他辅助设施,国网租赁公司购买以上资产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宏伟风电公司继续使用,宏伟风电公司利用该资产融入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

租赁物明细如下:(单位:元)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同华发电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电厂设备;

2.融资金额:2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即由交银租赁公司购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同华发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交银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5.融资成本及租金支付方式:利率不超4.3%,按租赁期随中国人民银行浮动做相应浮动;固定租息1.15%(期初一次性收取);保证金5%,起租日一次性扣除,抵扣最后一期租金;租金等额本金后付,半年收租一次;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交银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100.00元(壹佰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同华发电公司;

7.担保方式: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同华发电股份提供担保。

(二)临汾热电公司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发电设备;

2.融资金额:2.5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即由中航租赁公司购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临汾热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中航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5.融资成本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年利率不超过5%,租金等额本息按季支付;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航租赁公司所有;租赁期满后,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无违约事项,中航租赁以名义价格 100 元转让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给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7.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宏伟风电公司本次贷款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电厂设备及附属设施;

2.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即由国网租赁公司购买该租赁设备,同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由宏伟风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国网租赁公司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

5.融资成本及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利率4.6%,综合利率不超5%,年化手续费0.4%,每半年等额本息还款;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国网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名义货价1000.00元(壹仟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宏伟风电公司;

7.担保方式:由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同华发电公司的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人: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临汾热电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保证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宏伟风电公司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债务人:闻喜县宏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人支付的全部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所有债务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同华发电、临汾热电公司、宏伟风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同华发电二股东--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临汾热电公司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4.在担保期内,同华发电、临汾热电公司、宏伟风电公司均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同华发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0年全年预计电量销售收入19.4亿元、计划融资10亿,资金收入共29.4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临汾热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2020-2025年每年预计电力销售收入6.1亿元、热力收入1.3亿元,计划融资2.5亿,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闻喜县宏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期初资金余额2320.13万元,预计每年总收入11000万元,折旧费3000万元,经营现金流6000万元,具备偿还能力。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八、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0240.32 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7841.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1.01%,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4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蒲洲热电公司拟向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2年,贷款利率不超过6%。该融资方案需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忠太;

注册地址:山西省永济市中山东街20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通用设备、煤炭销售;粉煤灰开发、利用;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揽电力工程及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56400万元;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5%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35%

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3月31日,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蒲洲热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蒲洲热电公司与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商谈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债权人: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

2、债务人:山西漳电蒲洲热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提供全额担保;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担保金额:10,0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蒲洲热电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蒲洲热电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以上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3. 蒲洲热电公司二股东--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4.在担保期内,蒲洲热电公司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5.蒲洲热电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 期初资金余额0.57亿元,预计总收入9.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7.7亿元,其他收入1.5亿元。计划融资5亿元,资金收入共14.2亿元,2020年末资金余额预计0.5亿元。

在担保期内,董事会认为蒲洲热电公司有能力以其未来收益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90240.32 万元,其中对合并范围外企业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67841.5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1.01%,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5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拟公开发行

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同煤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5.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8.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以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等。

1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2.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4.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同煤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获得其无异议函后实施。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6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热电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临汾热电公司即将有长江养老保险债权基金11.75亿元到期,因其融资租赁业务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避免违约风险,公司本次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临汾热电公司追加提供人民币11.75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1年,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

上述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注册资本:32,111.11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二)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临汾热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商业银行向临汾热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避免违约风险,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91.905亿元,其中90.87亿元为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及集团财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近几年来,借款单位没有发生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含)人民币30亿元。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发行方案

1.主承销商及发行规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销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2.发行期限

不超过3+N年期,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4.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5.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担保方式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发行方式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首个约定赎回日前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首个约定赎回日前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2)票面利率重置日及票面利率跃升方式: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每个重新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重新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

10.永续票据的赎回

每个赎回日(票面利率重置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次永续中期票据。

11.付息方式

(1)正常付息:按照发行条款约定于付息日付息。

(2)递延付息:可选择递延付息,将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12.强制付息事件

发生以下事件视为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不得递延付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及转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强调事项

公司已通过国家权威网站查询,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尚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在获得其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实施。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20临-05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3日(周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10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5楼1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1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拟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提案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临汾热电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提案5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8:00一8:5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06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一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一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临-052)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漳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3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0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8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