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①因将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者持股计划或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目的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②回购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正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因疫情影响,建议广大中小投资者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与会议;如选择参加现场会议,请提前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并主动配合公司登记工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9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龙凤街道正川玻璃工业园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9日
至2020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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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委托范围。
(三)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详见六、其他事项中的联系方式)。
(四)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龙凤街道正川玻璃工业园办公大楼证券事务部。
(五) 登记时间:2020年8月19日15:00前。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详阅会议登记方法,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出席会议。
(三) 联系人:费世平
联系电话:023-68349898 传真:023-68349866
邮政编码:400700 邮箱:zxzq@cqzcjt.com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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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