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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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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390号)。公司组织年审会计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希格玛所”)对问询中所列示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现按要求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1: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对两项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导致2015年至2018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调减营业收入4,237万元,累计调减净利润3,455万元。

(1)请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公司调整后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真实性、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审计结论。

(2)请你公司结合会计差错事项发生的原因说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是否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请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公司调整后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真实性、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审计结论。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上期期末账务与2019年期初账务核对,确定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

2.对会计差错事项执行下列程序,核查对会计差错事项的重新表述是否正确:

(1)公司对某下游用户2016年度气款清算事项调减营业收入1,527.82万元、调减净利润1,223.85万元事项核查程序

A.访谈和询问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该项气款清算事项产生原因,获取与客户对账、清算资料;

B.实施函证程序,查证上述存在收入差错客户相关数据是否准确;

C.执行分析复核程序,分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城市燃气业务中居民用气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差错;

D.检查公司经营管理部结算单价管理资料,复核结算单价是否符合当期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规定;

E.获取上述结算数量和结算单价,重新计算上述结算收入;

F.检查公司会计差错的处理、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的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通过实施上列程序,结合对2019年财务数据实施的审计程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真实、准确,列报适当。

(2)全资子公司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燃公司)计量偏差事项累计调减营业收入2,708.93万元、调减净利润2,231.38万元事项核查程序

A.访谈和询问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了解差异形成原因及公司解决措施;

B.检查和测试天然气交接业务管理、计量业务等相关内控制度和内控的执行情况;

C.获取公司2015-2018年分年度的计量数据和用户数据等相关记录,检查公司计量偏差,核实用户情况和用户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完整;

D.检查公司其他站点是否存在计量偏差影响收入确认的情况;

E.检查经营管理部客户回访业务管理流程,了解下游客户是否存在服务或结算方面(气量计量数据和结算用气结构的价格)与公司存在争议事项;

F.通过对公司主要的下游客户执行对账和函证程序,核实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G.执行分析性程序和重新计算程序测算公司分年度数据是否合理、准确;

H.检查公司会计差错的处理、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的报表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通过实施上列程序,结合对2019年财务数据实施的审计程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真实、准确,列报适当。

3.了解、分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情况,核查会计政策变更披露。

通过对会计政策变更及执行情况、披露情况进行复核,重新表述后的期初余额可以反映对恰当会计政策的运用。

4.评价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提供的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5.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的期初项目进行复核,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二)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经执行审计程序后,上述气款清算事项和计量偏差事项的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后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201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请你公司结合会计差错事项发生的原因说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是否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会计差错事项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

公司因与某下游用户气款清算不及时和与全资子公司城燃公司刘坪分输站气量计量偏差事项,对2015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导致2015年至2018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调减营业收入4236.77万元,累计调减净利润3455.24万元。

在计量仪表使用过程中,除刘坪分输站的计量仪表在2015年-2018年出现计量偏差外,其他站点的计量仪表计量数据准确。针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现的计量问题,公司及时对刘坪分输站计量设备进行改造,消除了隐患;同时开展了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在内的所有计量设备设施的采购、维护、运行、记录等方面专项检查,保证计量行为的规范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今后,公司每年将定期开展计量管理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公司计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巩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成果,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实际管理要求,建立相关的《市场调查、预测与开发管理制度》《天然气购销管理制度》《天然气气款回收管理办法》《新开用户业务管理办法》《天然气计量管理制度》《生产运行操作规程》等制度规范,从市场调研与开发管理、销售定价管理、销售合同管理、售后服务管理、气量交接、收入确认、气款回收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销售业务流程的管控,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用户与用气设施管理

公司目前向60余家下游用户供气,所有供气设施,包括场站、管线、设备等运行管理均执行《油气管道运行规范》(GB/T35068)、《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T5922)、《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8603)等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公司运用SCADA系统对生产计量数据进行采集、上传与显示,进行生产技术系统保障。公司对所有设施设备除进行定期专业质量检测外,使用部门按照公司制定的《生产运行操作规程》对供气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操作和日常维保;设备管理部门至少按照一年两次以上的频次,对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和维保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保证供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计量偏差严格纳入生产性分公司和生产管理部门的年度考评。

2.计量器具管理

公司目前配置的计量仪表等级均满足GB/T 18603《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准确度等级(A级(1%)或B级(2%));各类型流量计的性能要求分别执行GB/T 21446 《用标准孔板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GB/T 21391《用气体涡轮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SY/T 6658《用旋进旋涡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SY/T 6659《用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对贸易结算计量器具开展周期检定工作,日常按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计量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公司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的设备缺陷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保障计量设备的正常运行。

3.气量交接管理

公司与下游用户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和《天然气计量交接与调度协议》,明确供、接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交接计量规范。气量签认每日一次,每日早8时公司分输站值班人员根据计量装置(流量计)所显示的天然气输送数量,填写一式五联的天然气气量交验单,交验单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验地点、交验日期、天然气实供气量和认结气量以及相关说明等,用气单位认结人签字并加盖计量专用章。气量交接操作执行交接业务流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的量作为气量结算依据,计量的实时数据保存备查。对计量存在争议的,先以现场计量结果为准在交接单上签字并结算,待协商或复检、诉讼结果确定后,对结算气量进行多退少补。

4.收入确认管理

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输送气量,确认每日销售气量;分输站提交气量交验单后经营管理部门根据用户用气结构情况,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天然气售价和合同的约定,确定不同结构的销售单价,形成销售报表;财务部门复核上述业务流程,开具发票结算,确认天然气的销售收入。

5.气款回收管理

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和《天然气气款回收管理办法》,执行先款后货的原则,实行10天预付,7天结算,月底结清的方式,公司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催收气款。同时,公司通过与客户定期对账等方式核对气款结算一致性。

综上,公司在用户与用气设施、计量器具、气量交接、收入确认、气款回收等内控管理方面能够按照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业务审核和结算。针对与某客户未及时清算和存在历史计量偏差事项,公司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加强内部管理,公司整改后,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会计师回复:

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能够按照《供购气量交验单》流程进行业务审核和结算,除某客户未及时清算外,公司与下游客户结算不存在争议;除刘坪分输站配置的计量仪表在2015年-2018年出现计量偏差外,公司计量仪表使用中定检和日常维护,能够有效执行管理规定。公司对内控缺陷进行整改后,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为会计核算提供保证。

问题2:报告期内,你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2.06亿元,扣非净利率为6.73%。与此相比,你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1.99亿元,扣非净利润为0.64亿元,扣非净利率为2%。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变化、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产品产销量及价格波动情况、成本费用变动等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扣非净利率显著高于上年同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成本配比不准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与2018年第四季度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上表看,对2019年第四季度扣非净利润影响比较大的项目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具体分析如下:

1.天然气营业收入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1)天然气销售营业收入分析

2019年四季度销气量194,541.64万方,较2018年同期增长2,139.46万方,增幅1.11%;受销气结构及调峰气市场价格同比下降影响,2019年四季度平均销气单价为1.54元/立方米,较2018年同期平均销气单价1.59元/立方米减少0.05元/立方米,降幅3.14%;上述因素综合导致2019年四季度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减少6,315.16万元,同比下降2.06%。

(2)天然气销售营业成本分析

2019年四季度销售天然气营业成本276,454.96万元,较2018年同期下降10,451.61万元,降幅3.64%,销售成本的降幅低于销售收入的降幅,主要原因为公司对输气管线折旧年限进行变更,该事项经公司2019年2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输气管线折旧年限从20年调整为30年,导致折旧下降5,743.03万元。剔除折旧因素影响,天然气销售的营业成本其他项目同比下降幅度1.73%,与天然气销售营业收入降幅基本一致,收入成本匹配。

(3)天然气销售毛利分析

经过营业成本分析结构分析,采购天然气成本影响不大,主要原因为会计估计变更,使得2019年四季度计提的折旧较2018年同期减少5,743万元。销售收入下降和销售成本下降综合导致带来毛利增加4,136.45万元。

2.财务费用分析

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财务费用2,887.28万元,同比下降1,405.94万元,减幅32%,主要原因是:2019年四季度有息负债的融资规模31.65亿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6.97亿元,且由于2019年7月公司债偿还,2019年四季度融资成本较2018年四季度有所降低。

3.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公司在2019年加强应收账款管理,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8,564万元,较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8,222万元大幅降低,对应坏账准备计提减少5,010万元,导致2019年四季度利润总额同比增加。

4.投资收益分析

公司2019年四季度确认联营企业投资收益3,795万元,较2018年同期983万元增长2,8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趋好。

综上,通过对2019年度第四季度财务指标的分析,公司不存在收入提前确认的情况,收入成本匹配正确;同时计提折旧减少、财务费用减少、投资收益增加等因素综合导致2019年较2018年增加扣非净利润1.42亿元。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天然气的生产报表、销售报表和相关业务记录,生产和销售计量匹配和均衡,未出现差异。

2.复核月度销售成本计算表及公司销售成本记录,数据无差异,销售成本计价准确。

3.执行销售收入的截止测试,检查了2019年末销售报表、气量交接单和2020年1月销售报表情况、气量交接单和账面记录,收入确认符合会计期间规定。

4.抽样检查销售记录,测算不同结构的天然气和其对应销售价格一致性、测算不同结构天然气价格与合同约定的价格一致性、不同结构天然气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文件规定等。经测试后无差异,公司2019年收入确认和计量符合规定。

5.在营业收入审计中,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程序,选择主要客户函证其往来款项余额。经主要客户函证后,通过回函情况统计,未发现公司与客户结算中存在纠纷或争议情况。

二、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上述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希格玛所认为:经执行上述程序后,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与上年同期出现较大的波动,其波动属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正常波动,属于合理的趋势。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成本配比不准确的情形,2019年四季度营业收入等关键指标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17.6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8.34亿元;流动负债余额为47.45亿元,其中短期内需要偿还的有息负债余额为19.54亿元。请你公司结合日常运营所需资金规模、一年内的偿债安排、公司目前的现金流状况及融资能力等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82亿,截至2020年6月底,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74亿。且按照公司与下游用户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条款“10天预付、7天结算”的约定,公司销售回款率保持良好、现金流持续稳定。另外,公司近3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91%、50.59%、48.7%,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61.97%、53.72%、52.04%。一直以来,公司信用记录良好,无任何逾期还款或不良信贷记录。

公司2020年度需偿还有息负债19.54亿,其中短期借款9.5亿、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4亿、一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租金7.64亿。截至6月末,公司已偿还10.22亿(其中偿还短期借款3.59亿、长期借款1.09亿、融资租赁租金5.54亿),剩余9.3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5.91亿、长期借款1.31亿、融资租赁租金2.1亿)计划下半年通过中期票据、长短期银行借款等方式偿还。同时,公司根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每月编制连续3个月的财务预算,进行偿债安排,有效降低偿债风险。

目前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主体及信用评级一直维持AA+,且获得银行授信115亿元,已使用32亿元。2020年度,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10亿元,并于6月成功发行第一期5亿元,期限3+2年,票面利率3.5%,较同等条件产品6月平均发行利率降低53个BP。此外,截至6月末,公司本部取得长短期银行借款利率均低于人民银行同期1年期LPR利率。多渠道、多品种较低的筹资工具成本,均反映出公司较强的综合融资能力和良好的偿债能力。

综上,公司信用评级优良,授信额度充足,资本市场认可度较高,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为3.83亿元,同比增加7.58%。请结合预付账款性质、合同付款安排、业务特点等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大额预付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回复:

2019年末,公司预付账款3.83亿元主要为预付上游资源单位气款,其中预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3.3亿元,预付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0.26亿元,共计3.56亿元,占预付款总额的94%。

根据公司与上游资源单位中石油签订的2019-2020年天然气购销合同条款约定:“天然气的气款结算按照先款后货的原则,实行10天预付、7天结算、月底结清的方式。买方按卖方核准后的月度或旬计划数量,于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卖方支付下一旬预付气款,预付款=当期的合同价格×下一旬计划气量”,2019年度末,公司根据用气量预付中石油2020年1月上旬周期性气款3.3亿元,因冬季用气量较大,预付气款金额较大,该预付气款已于1月中旬完成结算。该合同付款方式为中石油等上游资源供应商与下游用户普遍采取的合同付款方式。

综上,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上游资源单位预付款符合行业惯例且具有必要性。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为2.10亿元,同比增加38.16%,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3万元。其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期末账面余额为0.62亿元,同比增加100.00%。请你公司说明:

(1)2019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一致。

(2)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情况、结算的条件和预计结算时点,是否存在项目延期、未及时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2019年末存货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一致。

公司回复:

(一)公司存货增加原因分析

公司2019年末存货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从上表中看,原材料-天然气7,899.48万元,同比增加64.1%;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6,241.08万元,同比增加100.27%。以上项目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原材料-天然气

公司是陕西省内大型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营商和城市燃气供应商,主要经营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开采企业购入天然气,通过已建输气管道输送至省内管道沿线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户,向下游城市燃气企业和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公司在2019年开发丰源燃气、广埠能源等4个直供用户和22个“五小”用户,实现丹凤、吴起、康县、汉阴4个县域等管道通气,新增投产输气管网约263.79公里,管网里程的增加带来管存气量增加,同时由于2019年末上游供气量充裕等原因管线的压力增加导致管存气量同比增加1,188万方,二者综合影响导致管存金额大幅增加。

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6,241.08万元系公司下属城燃子公司从事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项目,在未到达收入确认条件时在“工程施工”列报的施工成本。主要构成如下:

工程施工的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工程施工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或亏损) 与工程施工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差额反映。工程施工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已确认的毛利 (或亏损) 大于已结算的价款金额,其差额在存货中列示;工程施工已结算的价款大于工程施工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已确认的毛利 (或亏损) ,其差额在预收款项中列示。

按照公司城燃气板块业务规划安排,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上述子公司2019年度拓展业务规模,承接小区和用户数量增加,特别是城燃公司、安康公司用户工程安装户数增幅较大;同时公司2019年度新增合并范围吴起公司存在较多小区城镇燃气安装项目,从而影响期末余额增加。

(二)同行业存货变动情况

公司选取部分城市燃气上市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作为比对,其中贵州燃气2019年末存货原材料12,436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1,745万元,增幅16.32%;工程施工账面余额36,197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779万元,增幅2.20%。皖天然气2019年末存货原材料890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155万元,增幅21.08%;工程施工账面余额1,188万元,较2018年末增加380万元,增幅47.00%。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和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基本一致。

通过上述分析,公司2019年末存货大幅增加系公司发展终端用户和管存气量增加综合所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与同行业公司存货变动趋势一致。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检查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是否健全,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发生较大变动的原因,分析是否与业务规模等的匹配性;

3.对存货采购执行细节测试,检查采购订单、入库单、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支持性文件,并核实存货采购是否真实;

4.选取样本抽查存货发出及领用的原始凭证,检查领料单的签发是否经过授权,是否正确及时入账;

5.选取样本抽查城市燃气安装工程立项、工程合同、工程进度、工程成本归集及结算记录,是否及时核算工程安装成本和结转销售成本;

6.获取物资系统中期末存货库龄清单,重点关注库龄较长的存货,结合领用情况,判断较长库龄的存货是否存在减值的风险,同时核实公司物资减值准备计提范围是否完整;

7.检查公司的定期盘点记录,检查盘点差异是否已进行账务处理;

8.执行存货监盘程序,选取样本进行存货监盘工作,并在监盘中关注物资状态,重点关注公司库龄较长的物资是否存在积压、报废等,是否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9.公司城市燃气安装工程涉及到项目较多,选取样本公司现场勘察项目完工情况,是否存在已经完工未及时结算项目;

10.对于异地存放的物资不能进行监盘的情况下,检查物资的交易记录并同时全部执行函证程序,核实物资是否存在。

(二)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上述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希格玛所认为:经执行上述程序后,公司存货期末余额21,038.31万元较上年增加5,792.02万元、增长率37.99%,主要是天然气和建造合同项目大幅增加,经分析后上述均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开拓市场,引起存货余额的合理变动。

二、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情况、结算的条件和预计结算时点,是否存在项目延期、未及时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

公司回复: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系公司下属城燃子公司从事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项目施工成本,期末“工程施工”科目列报的工程安装项目为未达到通气点火条件的用户安装工程,涉及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公福用户和工业用户等,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工程是指为保障居民用户通气,公司相关子公司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的项目。该项目特点工期较短、涉及的用户较多,工程在完工后与客户进行一次结算。公司对于此类未完工建造项目的施工成本在“工程施工”项目中予以归集,在建造合同整体完工后与客户进行结算,待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后结转收入同时结转营业成本转销工程施工科目。

上述城市燃气管道安装业务天然气用户安装业务的周期较短,从成本效益原则,及行业惯例角度考虑选用时间点确认收入,即:公司已提供安装劳务且达到通气点火条件,且安装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安装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安装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确认时点为已经提供安装劳务且达到通气点火条件。预计结算的时点受安装工程规模影响,建设周期不同,安装完工达到通气点火条件时,所发生的成本由工程施工科目结转至安装成本。公司将积极推进天然气安装业务,压缩建设周期,尽快达到安装结转条件。上述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预计大部分将于2020年度完成结转。2019年末,公司下属城燃子公司对“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数量和进度盘点,“工程施工”归集的成本符合会计准则。综上,公司不存在项目延期、未及时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核查意见:基于执行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希格玛所认为:经执行核查程序后,公司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项目未到达收入确认条件,其相关成本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在完工时进行结算,未结算项目不存在项目延期、未及时结算或无法结算的情形。

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每年末由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组织,在公司范围内对于所有备品、备件进行全面的清查,将库龄超过1年材料作为重点清查范围,结合技术部门意见,考虑备品备件技术性能、管网安全配套性等要求,清查积压物资作为计提资产减值的范围。公司2019年末清查的备品备件,多数属于专用材料,其持有后续已无法再进行加工后出售,因此按照预计直接对外销售来考虑其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即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原材料备品备件未来拟直接对外销售,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清查后,公司年末计提减值的资产范围为2,013万元,经供应商市场报价对比后作为备品预计售价,同时考虑税金及附加作为该型号材料可变现净值,与材料账面价值比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2.71万元。因此,公司2019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充分的减值测试,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核查意见:基于执行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希格玛所认为:经执行核查程序后,公司对于原材料-备品备件按照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对联营企业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5,39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17年至2019年,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亏损3,295万元、775万元、4,017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并说明该公司连续多年亏损的原因以及未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液化”)是经陕西省国资委2012年批准设立的由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的国有控股公司,该公司投资建设的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调峰项目旨在保障陕西省供气安全,进行冬季调峰和事故状态下的应急供气。陕西液化经营模式为采购管道天然气后生产LNG,用于应急储备调峰及LNG销售。

陕西液化2017年-2019年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陕西液化投资建设的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调峰项目于2015年11月15日投产运行,投资总额15.19亿元,年调峰应急气量为18,000万方,2017年-2019年实际调峰销售量2,496万方、10,853万方、9,104万方。近年来,从资源供给方面,由于陕西省内液化天然气需求的明显季节性特征,夏季气源充足但市场需求不足,冬季需求量大,但受上游资源供给影响,气源保障不足;产能方面,LNG市场因供需关系和产销量不足,导致LNG单位成本上升;财务费用方面,因前期项目投资较大,借款利息支出较多,在产能不足情况下财务费用支出较大;上述因素成为近年来陕西液化亏损的主要原因。

二、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根据天健兴业资产评估(陕西)有限公司对陕西液化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陕西液化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价值66,763万元,评估增值22,362万元,增值率50.36%。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陕西液化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依据上述评估结果,结合2019年10至12月经营情况,预测陕西液化2019年末资产评估价值72,719万元,按照持股比率计算公司对陕西液化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9,759万元,大于公司对陕西液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5,395万元,不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应提减值准备,因此2019年末公司未对陕西液化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检查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液化)基本情况资料;

2.访谈和了解陕西液化经营情况及连续亏损原因;

3.检查公司对于股权投资资产可收回金额相关文件资料,复核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过程和选取的参数、是否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是否合理。

二、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上述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希格玛所认为:陕西液化公司经营情况符合其目前业务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19年末未对陕西液化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合理性的。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转股代码:191558 转股简称:日月转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日月转债”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18日

● 赎回价格:100.262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19日

● 自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2020年8月19日),“日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日月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62元/张,可能与“日月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 如投资者持有的“日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 2020年7月30日,“日月转债”价格收于139.22元,高于面值39.22%;2020年7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9.43元/股,“日月转债”转股价为13.84元/股,公司股价较“日月转债”转股价溢价40.39%。近期“日月转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日月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公司“日月转债(113558)”(以下简称“日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84元/股)的130%,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2020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日月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日月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日月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日月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

(1)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3)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日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84元/股)的130%(17.99元/股),已满足“日月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赎回对象为2020年8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日月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62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的票面利率为0.40%。

计息天数:2019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40%×239/365=0.262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62=100.262元/张

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日月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日月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8月19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日月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0年8月19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日月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18日前(含当日),“日月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3.84元/股,转为公司股票。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0年8月19日)起,“日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262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日月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本次赎回完成后,“日月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62元/张,可能与“日月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日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如果投资者在2020年8月18日收市时仍持有“日月转债”,可能会面临损失。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7月30日,“日月转债”价格收于139.22元,高于面值39.22%;2020年7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9.43元/股,“日月转债”转股价为13.84元/股,公司股价较“日月转债”转股价溢价40.39%。近期“日月转债”价格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日月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55007043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转股代码:191558 转股简称:日月转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999)。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质量、传承、创新”的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质量是根本,传承是关键,创新是核心”的理念。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及公司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7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9%。报告期内,公司效率指标人均销售回款3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

报告期内,汽车、低压开关、密封继电器、电力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出货同比实现增长,工业继电器同比持平。具体表现在:

(1)报告期内,汽车继电器在整车消费出现同比下滑的情况下,依旧稳住局面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4月份之后,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客户开始有效恢复生产,大众、长城、吉利,长安等品牌的份额优势继续保持甚至扩大,加上国家政策助推的商用车市场的繁荣。在国外方面,欧洲、亚太市场复工较好,需求快速回升,维持较高水平出货。北美及新兴市场地区受疫情发展较快影响,需求还待有效恢复。报告期内,宏发汽车继电器收购海拉整合进展顺利,原海拉业务份额在双方交割之后迅速完成业务转移,实现稳定出货。

(2)报告期内,受益于国内配电和海外销售增加,低压开关及设备累计出货同比实现一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大力推动低压开关业务发展,一方面重点推动加快新产品研发以及产品实物质量的改善和提升工作,全面梳理包含前道零件等制造过程,逐步打造低压开关主要生产环节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继续聚焦国内外行业标杆大客户,产品导入及上量工作逐步显示成效。

(3)报告期内,密封继电器订单饱满,累计出货同比快速增长,全年预计实现1亿元。

(4)报告期内,电力继电器国内外累计出货同比实现较好增长。公司电力继电器业务主要是依靠国内出口沙特的业务所带来的增长,国网随着中国国网第二轮换装加速启动,略有增加。海外其它市场地区因为疫情的影响,略有下降,预计下半年将逐步恢复增长。

(5)报告期内,信号继电器累计出货同比实现小幅增长。信号继电器可广泛应用于物联网和智能家居,上半年医疗行业,尤其是抗疫物资需求大幅增长,网通行业因5G建设及网络安全需求提升等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6)报告期内,工控继电器累计出货同比持平。一季度工控继电器受疫情冲击,出货同比下降超过30%,二季度随着经济活动有效重启,下游工业需求快速恢复,促进公司工业继电器业务大幅回升。报告期内,一方面因疫情防控需要,部分医疗电源、数据服务器等行业需求暴增;另外,电源用继电器和安全继电器市场增长弥补了部分中间继电器和插座发货的下降。

报告期内,功率继电器、高压直流继电器因疫情影响,出货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二季度末已显示回暖迹象。

(1)报告期内,功率继电器累计出货同比小幅下降。功率继电器一季度受到春节假期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春节后复工较原计划推迟,发货物流不畅,市场需求锐减。二季度6月份开始,国内市场逐渐复苏,订单明显增长,海外项目也逐渐回温。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家电市场业务重心从专注于传统白电市场向白电和小家电市场并重转移,稳定及抢夺市场份额。随着通迅行业5G建设加速,智能家居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加上逆变器配套需求增加,预计下半年市场整体走势稳中有升。

(2)报告期内,新能源高压直流继电器累计出货同比小幅下降。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新能源汽车生产及销售惨淡,海外项目4月停工,5月起逐步恢复供货,但需求短期下降,预计7月份起欧美主要客户将恢复正常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高压直流产品凭借快速反应和全产业链的独特优势,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成功为国内外重大标杆客户提供定制设计,已实现全面配套国内主要11家新能源车厂的良好布局;在海外市场继取得路虎、保时捷、大众MEB、奔驰、福特、特斯拉、三星电池等重大项目主要供应商资格后,报告期内又获得丰田、宝马等新一代项目的主要供应商资格,具备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基础。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4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