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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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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798,860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7日出具《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号),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于2020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798,8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201,14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251个获配账户,对应股票数量798,86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986%,具体详见赛特新材2020年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798,860股,将于2020年8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赛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赛特新材本次拟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赛特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特新材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赛特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98,86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8号)、《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0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公布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7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3号长城大厦1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提案

1、与中电蓝海签署《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房屋搬迁补偿回迁安置协议》暨关联交易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2020年7月18日《关于就城市更新项目签署搬迁补偿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9号)。

三、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与中电蓝海签署《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房屋搬迁补偿回迁安置协议》暨关联交易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7月29日-2020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长城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王习发 谢恬莹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3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6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4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0-06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55,88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66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0年2月6日、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0-临003、2020-临006、2020-临013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中信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止。天富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电力能源资产运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复合材料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富集团总资产43,197,121,347.34元,净资产12,102,087,915.48元,营业收入21,306,945,362.05元,净利润-217,787,475.90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4%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20,000万元的借款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元)。

(2)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止。

(3)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保证人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上述2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股东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55,880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2.5343%;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73,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681%;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88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664%;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669,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9.5998%。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0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0,312.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1%; 实现营业利润 44,126.32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6.99%;利润总额 44,348.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93.2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9%。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一季度全国施工项目大范围停工,混凝土市场需求大幅下降,二季度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施工项目复工复产加快,混凝土市场需求回暖,公司混凝土产销量逐步恢复。二是公司通过系统推进降本增效,聚焦“六个专项行动”,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风险管控等措施,有效提升了经营质量,弱化了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未对2020年半年度业绩进行过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0-035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0一05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000万元左右。

2、预计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3,5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000万元左右。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13,500万元左右。

3、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2.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34.29万元。

(二)每股收益:0.30元

注:公司于2019年7月实施完成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原179,509,675股变更为215,411,610股。公司按照最新股本调整上年同期每股收益。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主营业务影响:

1、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所辖景区自2020年1月24日起关闭,公司所管辖酒店(含餐饮)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营业。2020年2月29日,大唐芙蓉园景区、西安城墙景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等恢复对外开放,开放后至5月29日实施三个月预约免费入园。公司运营管理的曲江海洋极地公园至5月22日恢复试营业,恢复试营业后至5月29日实施预约免费入园。公司2020年上半年收费景区经营期不足2个月。

2、公司大唐芙蓉园等景区新春灯会等前期成本均已投入,但因疫情影响,灯会开放仅1周时间,该项收入大幅减少。

3、报告期内,因疫情影响公司旅行社经营不足1个月。

综上,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导致报告期经营业绩亏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