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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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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并取得新证的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6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并取得新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利铅锌矿”)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2020年7月29日,富利铅锌矿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发的新的《采矿许可证》,现将采矿许可证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证 号:C5300002010093220075622

采矿权人: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新厂村委会上布村

矿山名称: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锌矿、铅矿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3万吨/年

矿区面积:1.8126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陆年零伍月,自2020年07月22日至2026年11月22日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1.SH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0-053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58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8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请做好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52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10时以现场加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健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沈健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颖川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沈颖川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章金富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章金富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艳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王艳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罡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杨罡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查正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查正蓉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志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范志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狄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朱狄敏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旭微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选举胡旭微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至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简历

沈健先生

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校外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省嘉兴市政协委员。曾任桐乡煤矿机械厂技术员、桐乡市供电局技术员、桐乡市浙能电力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顺昌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浙能经贸执行董事、嘉兴纽康董事。2008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8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

沈颖川先生

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兼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章金富先生

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嘉澳有限生产技术科科长、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顺昌投资副董事长。2008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王艳涛女士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助理工程师,浙江省桐乡市人大代表。2006年12月至嘉澳有限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8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杨罡先生

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担任桐乡电子仪器厂质量技术总监,浙江调速电机厂研究所室主任,浙能经贸副经理,嘉澳环保内部审计员、采购经理;2011年10月至今,担任明洲环保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查正蓉女士

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嘉澳有限工作,历任统计员、主办会计、财务经理。2009年9月起,开始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范志敏先生

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管理学硕士、民商法学(公司与金融法方向)研究生、会计硕士校外导师,准保荐代表人。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银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宁波揽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杭州聚控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青椒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茶通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狄敏先生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曾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研究助理,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副主任科员,杭州市发展研究中心(杭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发展研究处、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处主任科员,副研究员。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旭微女士

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浙江理工大学会计学教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目前在上海飞尔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韶钧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傅俊红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符合条件的监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监事会同意提名徐韶钧、傅俊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简历

徐韶钧先生

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采购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

傅俊红女士

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师,所长助理,现任公司监事、嘉澳新材料研究院副院长,质量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选举丁小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丁小红女士,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乌镇幼儿园教师、浙能经贸监事等,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顺昌投资董事。2008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4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担保的范围调整为:公司2020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公司下属子公司2020年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3月9日。

上述额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6337865M

3、注册资本:7335.4935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增塑剂和热稳定剂(具体限定品种详见嘉兴市环保局批文);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油、脂;甲酸盐;环保产品、环保工程研发,植物油脂精炼(限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园区德胜路388号的分支机构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涉及许可证或国家专项管理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或照相关规定另行报批。)

5、法定代表人:沈健

6、注册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嘉澳环保总资产133,820.31万元;总负债63,322.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6,866.98万元,流动负债42,893.51万元;净资产70,498.01万元;营业收入95,020.51万元;净利润629.90万元;资产负债率47.32%,数据已经审计(单体报表)

截止2020年3月31日,嘉澳环保总资产139,855.56万元;总负债70,287.5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43,813.96万元,流动负债49,989.67万元;净资产69,567.97万元;营业收入19,820.95万元;净利润-930.37万元;资产负债率50.26%,数据未经审计(单体报表)。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担保预计范围是考虑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的范围做出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范围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对外担保范围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1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嘉澳国际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不超过200万美元。

●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境外投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新加坡与中国在政治制度和法制体系、经济水平和经济政策、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外交政策、商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境外业务可能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政治风险、管理及运营风险、文化整合风险等一系列运营风险;新加坡子公司有序运营并实现盈利需一定的周期,该周期的长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境外投资亦存在预期收益等不确定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布局国际市场,逐步扩大国际影响力,充分利用新加坡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资源优势,深入实施全球化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于2020年7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中文名称:嘉澳国际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

2、拟定公司英语名称:JIAAO INTERNATIONAL TRADING(SINGAPORE)PTE. LTD.

3、注册资本:不超过200万美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拟设立地址:新加坡

6、拟定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的进出口业务;环保增塑剂、生物质能源等技术咨询;投融资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将持有上述子公司100%股权

8、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上述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子公司的相关登记事项。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契合了公司加大布局海外市场的发展战略,将实现公司环保增塑剂、生物质能源产业链条的全球化延伸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完善全球产品研发、维护、运营能力,同时大大提升公司国际化管理水平、深化公司品牌打造,提高公司在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鉴于该公司尚未设立、运营,该项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商务、外汇审批以及在境外办理注册登记等相

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境外与中国有着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境外所属国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切实降低与规避因境外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境内外行业相关的政策导向,审慎经

营,同时积极采取适当的策略及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求为投资者带来良好

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17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17日

至2020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0年8月10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涛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13553 债券简称:金牌转债

转股代码:191553 转股简称:金牌转股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建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署〈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13553 债券简称:金牌转债

转股代码:191553 转股简称:金牌转股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流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项目名称为“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投资金额: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约12亿元,包括土地、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最终投资额及具体投资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项目自用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正式竣工投产,自动工建设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即3.6亿元)。

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拟通过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方式自筹,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4、本《投资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若未能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本《投资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6、由于生产基地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期业绩也不构成实质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国性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厨柜、衣柜、木门、智能化家电等供应及配套服务体系,深耕中西部市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2020年7月30日,公司与双流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拟在双流航空经济区投资建设“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达成合作协议。

(二)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签署〈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全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鲜荣生

对方住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顺城街1号

三、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为协议乙方)与上述合作方(即双流区政府,为协议甲方)于2020年7月30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金牌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

2、项目拟选址及面积:项目拟选址于双流航空经济区,用地面积约200亩,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3、项目内容:设立金牌西部采购、结算、销售总部,建设定制化、智能化的西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为国内外客户、经销商、供应商及相关合作伙伴提供全方位服务。

4、项目投资额:乙方固定资产投资约12亿元(本协议所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入)。

5、 项目建设周期及投资完成时限:自项目用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正式竣工投产;自动工建设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即3.6亿元)。(二)项目实施主体

1、 乙方自本协议签订生效后3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项目公司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其工商注册、银行基本账户开列、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双流区实际管辖区域内。

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其中,自注册之日起60日内实缴到位2000万元,剩余注册资本原则上于项目正式投产前全部到位。

3、 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乙方与项目公司应当共同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项目公司承继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及项目公司本身的权利义务。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或项目公司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或项目公司合法经营的权利,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

2、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让项目用地。

3、 甲方下属部门依法对乙方或项目公司的工商、税务登记以及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进行审查、监督及指导。

4、 项目用地交付时,应具备规划红线外三通(即水、电、路通),并按现状场地自然条件(地表无经济苗木及乔木、无各种垃圾、无建筑物、无坟墓)交付土地,视项目建设进程和投产需要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水、电、路、排水、通讯、气市政配套。但建设专干、专管、专线及其后期运营和电力设施的维护与使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与项目公司共同出具《书面确认函》后,乙方承诺就项目公司的履约和违约承担连带责任。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在成都市双流区实际经营期限内,乙方或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乙方或项目公司可将项目相关的职工食堂、物业管理、物流运输等交由第三方运营。

3、乙方或项目公司依法积极参与项目用地竞买,成功竞得该项目用地后,与规自相关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履约协议书》,该宗土地价款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4、 乙方或项目公司确保项目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应当依法取得规划、建设、水务、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并保障项目依法建设、生产、运营。

5、 乙方或项目公司保证对其产品和服务所使用的技术、商标、作品等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拥有专利权、商标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权)。

6、乙方或项目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工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动工建设及投产并实现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与项目综合效益。

(五)项目扶持

乙方或项目公司符合双流区区级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的,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或项目公司的申报进行审查,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予以兑现。如项目享受符合条件要求的双流区相应优惠扶持政策,就相同内容的优惠扶持不得重复享受。若遇区级优惠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享受。

(六)违约责任

1、 非因乙方或项目公司主观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无法如约动工建设、正式投产,协议各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继续履行,项目开发周期、综合效益等约定相应顺延。

2、 甲方经审核认定项目符合区级普惠性相关扶持政策,未及时兑现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2 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成功竞得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乙方或项目公司应当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补贴或奖励。

5、 由于不可归责于协议各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依法竞得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成功竞得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由于不可归责于协议各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或项目公司未能依法竞得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用地,本协议自行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争议各方在对项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八)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就本协议投资事项提请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投资建设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能够满足公司全国性生产布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厨柜、衣柜、木门、智能化家电等供应及配套服务体系,增强公司业务的产能规模,深耕中西部市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从长远看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以及取得的土地面积大小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若未能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本《投资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3、由于生产基地的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同时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产线达产、市场开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期业绩也不构成实质的影响。

4、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最终投资额及具体投资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合作方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0-077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0日

至2020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建波先生 0592-5556861

会务联系人:李朝声先生0592-5556861

公司传真:0592-5580352

公司邮箱:goldenhome@canc.com.cn

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

特此公告。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