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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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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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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引发诉讼,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经统计,上述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约35,8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64%,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合计约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5%。目前公司仍可以通过其他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及日常各类业务款项,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针对上述冻结与查封情形,公司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积极消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解决冻结与查封问题,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诉讼代理律所,因其无证券市场业务,暂无法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因时间限制等原因,公司暂未找到其他律所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 2020-060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更为“ST东海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后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东海洋”变更为“*ST东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引发诉讼,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查封,冻结账户涉及到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等银行账户。经统计,截至2020年7月24日,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冻结资金合计约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5%。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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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申请冻结金额存在轮候冻结情形,同一申请人存在重复冻结多个银行账户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基本户、一般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未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目前公司仍可以通过其他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及日常各类业务款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三、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东海洋”变更为“*ST东洋”,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四、消除风险采取的措施及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法院、各申请人协商沟通,寻求申请人对公司继续支持,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同时目前公司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积极消除上市公司担保责任,解决冻结与查封问题,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账户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发生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