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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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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7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7月30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文佳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799,482,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公司股份546,750,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公司股份252,732,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1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51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98%。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就拟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799,482,668股。同意799,234,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10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弃权1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1,2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83.6504%;

反对1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6.6807%;

弃权1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9.66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