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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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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4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1350万元到1600万元;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业绩预计亏损1500万元到18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到-1350万元。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1500万元。

(三)本期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8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5.69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7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公司联合贷款担保业务自2019年4月终止,本期业务规模同比大幅下降,担保收入减少。

2.受新冠疫情及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典当业务拓展受限,新增业务减少;同时典当业务规模、费率均下降,典当利息收入减少。

初步测算上述因素致担保收入同比下降65%,典当利息收入同比下降28%。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4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担保数量:15,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42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因公司与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湖州银行城北支行)签署的原《最高额保证合同》已于2020年6月14日到期。2020年7月27日,公司与湖州银行城北支行签署了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在1.50亿元人民币最高本金余额之和范围内,为湖州银行城北支行向香溢担保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61.05%,注册资本:34,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欣荣;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968.72万元,净资产51,752.19万元,资产负债率16.49%。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573.64万元,净利润1,181.35万元。(经审计)

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331.22万元,净资产52,033.09万元,资产负债率16.52%。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30.67万元,净利润280.89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湖州银行城北支行

债务人:香溢担保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湖州银行城北支行与香溢担保签订的各类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湖州银行城北支行向债务人香溢担保提供的综合授信最高本金余额之和1.50亿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湖州银行城北支行与债务人香溢担保签订的各类融资文件所确定的债权形成、到期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意见

(一)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最高额61亿元范围内,公司为下属担保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10亿元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1亿元,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1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在相对应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不可以调剂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允许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2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43,800.09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43,800.09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1,301.02万元的115.38%,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4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融资租赁业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 香溢租赁为案件原告(申请执行人),北讯电信(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讯电信(珠海))、北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讯电信)、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讯集团)、陈岩为案件被告(被执行人)。

● 申请执行金额:4,498.51万元、逾期利息等。

● 2020年7月27日,香溢租赁收到法院执行款3,884,000元。

一、诉讼业务事项概况

2018年2月6日,香溢租赁与北讯电信(珠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购买合同》,约定:香溢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交付、出租宽带无线网基站(以下简称:租赁物)给北讯电信(珠海),融资总金额5,000万元;租赁期共36月。同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保证金300万元可冲抵应付未付租金。2018年2月6日,香溢租赁分别与北讯电信、北讯集团、陈岩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北讯电信(珠海)的全部义务向香溢租赁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生效后,香溢租赁依约向北讯电信(珠海)交付约定的租赁物,该租赁物已办理了动产权属登记。在北讯电信(珠海)支付了2期租金后,未能如约支付租金,香溢租赁多次协商解决均无果。截止2018年10月17日,全部未付租金4,498.51万元,扣减300万元保证金后,北讯电信(珠海)尚欠香溢租赁租金4,198.51万元、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律师费损失等。

鉴此,2018年10月17日,香溢租赁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书,请求冻结北讯电信(珠海)、北讯电信、北讯集团、陈岩银行账户款项人民币42,085,069.44元或查封其同值财产。2018年10月18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就上述诉讼案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年10月24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就香溢租赁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年10月31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对租赁物进行了查封,查封期限2018年10月3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后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于2019年5月9日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香溢租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4日,法院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9年10月24日,香溢租赁收到法院执行款30,294,715元。2019年12月12日,查封设备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2019年12月26日,香溢租赁收到法院执行款421,443.50元。2020年2月28日,香溢租赁收到法院执行款100万元。

(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60、2019-029、2019-031、2019-058)

二、进展情况

2020年7月27日,香溢租赁收到法院执行款3,884,000元。截至本公告日,2020年香溢租赁累计收到执行款4,884,000元。

三、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款项的收回,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有积极的影响。

公司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强处置工作,努力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