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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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0-06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8,896,73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2017年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保”)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换股吸收合并及募集配套资金形成的所有限售股份。

(一)核准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5号)的批准,公司向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发行403,403,598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公司分别向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发行8,556,719股股份、向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金融”)发行6,936,416股股份募集本次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为上述本次交易中向国联集团换股吸收合并及向员工持股计划、国联金融募集配套资金形成的所有限售股份,合计418,896,733股。

(二)股份登记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国联集团发行的403,403,598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合计发行的15,493,135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3名股东,分别为国联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国联集团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国联集团所持有的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锁定期已于2020年6月26日届满,国联集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03,403,59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2.11%。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作为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此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锁定期已于2020年6月30日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合计数量为15,493,13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7%。

上述国联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合计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418,896,7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4.88%,将于2020年8月5日上市流通。

相关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向国联集团发行股份403,403,598股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同时,本公司将国联环保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15,504,522股予以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由256,000,000股增至543,899,076股。

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分别向员工持股计划发行8,556,719股股份、向国联金融发行6,936,416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由543,899,076股增至559,392,211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作的相关承诺

1、股份锁定期承诺

国联集团承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联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6个月。

根据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国联金融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员工持股计划、国联金融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国联集团就本次交易中最终采取股利折现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标的资产的实际业绩金额不足承诺业绩金额的情况向公司进行补偿。国联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光环能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来源于业绩承诺资产的实际业绩金额不小于各年度承诺业绩金额,即2016年度不小于36,169.60万元、2017年度不小于27,404.45万元、2018年度不小于27,937.12万元、2019年度不小于27,337.53万元。

3、其他承诺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国联集团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资产完整性的承诺》、《关于保持上市独立性的承诺》、《土地、房产相关承诺》、《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性承诺》及《关于诉讼事项的承诺》等承诺函,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

(二)承诺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期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联集团股份锁定期承诺在履行期间未发生需要延长履行期限的事项,国联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7]00753号)、《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8]00545号)、《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9]00585号)及《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0740号),2016年度至2019年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资产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均超过了业绩承诺数,国联集团实现了各年的业绩承诺,无需作出业绩补偿。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1173号),根据相关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重组涉及业绩承诺的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国联集团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业绩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联集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人、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要求,严格履行了其他相关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无锡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多环保”)、无锡锡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东环保”)由于资质或时间因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注入上市公司、转让给第三方或者注销,针对此事项,国联集团于2020年6月8日与公司签署益多环保《委托管理协议》,并对锡东环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延期一年,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国联集团与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以及对锡东环保同业竞争承诺延期一年已经公司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联集团采取的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国联集团未违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资产完整性的承诺》、《关于保持上市独立性的承诺》、《土地、房产相关承诺》、《标的资产合法合规性承诺》及《关于诉讼事项的承诺》均按照承诺严格履行,未违反相关承诺。

综上,国联集团、员工持股计划及国联金融就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事宜作了相关情况说明,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限售股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18,896,73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5日;

本次限售解禁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上表中的变动数包括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吸收合并新增股份以及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变动410,340,014股,包括国联集团解除限售股份403,403,598股以及配套募集资金方国联金融解除限售6,936,416股,其他为配套募集资金方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8,556,719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