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晖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4人,何维忠、郭令海、杨钒、王立新、韩雪松、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梁建熙、樊斌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刘守民、韩子荣、杨明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铮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1、议案名称:选举王晖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选举何维忠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选举郭令海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选举杨钒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选举乔丽媛女士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选举王立新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选举董晖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选举游祖刚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选举王涛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选举李爱兰女士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1议案名称:选举甘犁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2议案名称:选举邵赤平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3议案名称:选举宋朝学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4议案名称:选举樊斌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5议案名称:选举陈存泰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1议案名称:选举韩雪松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选举刘守民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选举韩子荣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选举龙文彬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每个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已逐项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勇、周泽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行”)于2020年7月3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15名董事,其中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王涛先生、陈存泰先生等4名董事需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本次会议不能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出席董事14名(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甘犁先生、邵赤平先生、陈存泰先生以电话连线的方式出席会议,王涛先生因公务请假),其中有表决权董事11名。经全体参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王晖先生主持。7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 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王晖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何维忠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王晖、何维忠、郭令海、杨钒、王立新、王涛、甘犁、邵赤平、陈存泰
主任委员:王晖
2.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何维忠、乔丽媛、董晖、李爱兰、宋朝学
主任委员:何维忠
3.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委员:宋朝学、何维忠、乔丽媛、邵赤平、甘犁
主任委员:宋朝学
4.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
委员:王晖、何维忠、游祖刚、李爱兰、陈存泰
主任委员:王晖
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邵赤平、何维忠、游祖刚、甘犁、宋朝学
主任委员:邵赤平
6.提名委员会
委员:樊斌、董晖、邵赤平
主任委员:樊斌
7.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委员:王涛、李爱兰、樊斌
主任委员:王涛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新任董事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王涛先生、陈存泰先生须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1.同意聘任李爱兰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聘任李金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聘任蔡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聘任李婉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蔡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魏小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郑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罗结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罗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行独立董事就上述第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核,王涛先生、李爱兰女士、李金明女士、蔡兵先生、李婉容女士、魏小瑛女士、郑军先生、罗结先生、罗铮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行长、李爱兰女士为公司副行长、李金明女士为公司副行长、蔡兵先生为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李婉容女士为公司副行长、魏小瑛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郑军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罗结先生为公司行长助理、罗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王涛先生担任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核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谢艳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关于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建设情况的报告》。
我行第六届董事韩雪松、杨蓉、梁建熙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我行公司治理、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3名董事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一、王晖先生
我行党委书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金融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建设银行直属支行投资信贷科科长、副行长;建设银行成都分行投资信贷处处长;建设银行成都市第六支行行长;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原成都分行)副总经理;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一支行行长;我行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曾兼任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二、何维忠先生
我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美国罗彻斯特大学金融与企业会计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现兼任马来西亚丰隆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马来西亚美国运通公司多个经理职务;马来西亚MBF信用卡服务公司总经理;马来西亚GeneSys软件公司首席执行官;马来西亚兴业银行银行卡中心高级经理;新加坡万事达卡国际公司副总裁负责东南亚运营及系统部;马来西亚Insas高科技集团公司副首席执行官;花旗银行马来西亚分行副行长、个人银行首席营运官;花旗银行台湾区分行副行长、个人银行首席营运官;花旗软件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曾兼任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系主任,授课并担任研究生导师;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三、王涛先生
我行党委副书记、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前代为履行行长职权)。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达州市南城支行副行长,达州市分行总稽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行长助理兼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四、李爱兰女士
我行党委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行长。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成都市星火信用社主任;我行德盛支行行长。
五、李金明女士
我行副行长。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会计专业本科,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银行管理处城市合作金融科副科长;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监管二处监管二科科长,股份制银行处综合科科长;四川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副处长;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授信处副总经理;四川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现场检查处处长、城市现场检查三处处长。曾兼任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六、蔡兵先生
我行副行长,首席信息官。重庆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理论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计算机应用管理处副总工程师;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科技工作管理委员会委员、营业部科技部总工程师(副处级)、营业部稽核审计部稽审员(副处级);我行总工程师(副行级)、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七、李婉容女士
我行副行长。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建设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会部经理;成都城市合作银行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会计组副组长;我行营业部副主任、资金清算中心总经理、会计结算部总经理、长顺支行行长、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我行行长助理。
八、魏小瑛女士
我行人力资源总监。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兼任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成都城市合作银行筹备组清产核资组副组长;我行稽核审计部总经理、会计出纳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织人事部部长、工会主席。
九、郑军先生
我行总经济师。中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兼任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四川省财政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主任科员、社会保险科科长、助理调研员;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县委副书记(挂职锻炼);我行营业部总经理。
十、罗结先生
我行行长助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稽核处副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内审处副主任科员、系统审计二科科长、系统审计一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助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内审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攀枝花市中心支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处长。
十一、罗铮先生
我行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四川师范学院(现西华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兼任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我行行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团委书记、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科技支行行长、高新支行行长。曾兼任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十二、谢艳丽女士
我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兼战略发展部(二级部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助理级)、证券事务代表。四川工业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会计师、助理工程师,取得注册管理会计师资格。曾任行长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科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行”)近日召开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暨第三届第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孙波先生、张蓬女士、赵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一、孙波先生
我行党委委员、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长。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长、审判员、副庭长、一级法官;成都市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国资委纪委法规审理处处长、纪委委员、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北京观鉴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
二、张蓬女士
我行工会主席、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四川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四川联合大学管理学研究所企业管理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助理会计师。现兼任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曾任成都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兼信贷部主任;成都市青年城市信用社主任;在我行曾历任华兴支行党支部书记、行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机构管理部总经理、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三、赵颖女士
我行纪委委员、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服装工业集团公司助理工程师;建设银行成都分行信贷管理处副科长;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司业务部科长;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在我行曾历任信用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行”)于2020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在公司总部22楼2208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职工代表暨第三届第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3名职工监事,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1名股东监事和3名外部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电话连线出席监事3名。经全体参会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孙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罗铮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孙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孙波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成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刘守民、孙波、张蓬
主任委员:刘守民
2.监督委员会
委员:韩子荣、孙波、韩雪松、龙文彬、赵颖
主任委员:韩子荣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第六届监事孙昌宇、樊扬、董晖、杨明、谭志慧在担任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勤勉,依法合规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对上述5名监事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孙波先生简历
我行党委委员、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长。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长、审判员、副庭长、一级法官;成都市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国资委纪委法规审理处处长、纪委委员、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北京观鉴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6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1,121,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6%,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39,566,922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2.95%,占公司总股本的42.35%。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今日接到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控股”)的函告,获悉盈峰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上述解除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融资款项将全部用于满足盈峰控股集团经营运转需求或归还银行贷款,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止本公告日,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为1,339,566,922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92.95%,占公司总股本的42.35%,上述质押股份均为其自身融资质押股份。
未来半年后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因公司发展需求提前解质押除外)
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
(1)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剑锋先生,中国公民,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最近三年任职盈峰控股总裁,控制的核心企业为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可以通过资产抵押、股权质押、银行授信等方式实现融资,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657,办公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法定代表人为魏霆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宁波盈峰无对外融资,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宁波盈峰为盈峰控股全资子公司,具体经营数据参见盈峰控股。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以及办公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法定代表人为何剑锋先生,注册资本为4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孕婴童用品、服装服饰的销售;除以上项目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商业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卫设备、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回收利用、运输、处理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通风机、风冷设备、水冷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型材料装备及制品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
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末,盈峰控股当前有息借款总余额为2,082,873.48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411,165.68 万元,未来半年至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614,291.87万元。
盈峰控股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和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盈峰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共质押股份121,569,540股,本次股份质押是在归还前次质押贷款并解除质押后,再办理质押融资。本次质押121,569,540股,质押融资资金用于集团融资。
盈峰控股外部评级级别为AA+,可以通过直接融资手段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资金的需要,这也为公司按期偿还融资提供有力支持。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将来源于自筹资金、项目未来现金流或项目资产增值变现。
7. 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平仓风险说明
宁波盈峰于2017年6月27日购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51%股权,宁波盈峰质押中联环境的股权用于支付股权款。2018年11月26日,盈峰环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中联环境100%股权。宁波盈峰持有中联环境的股权最终为持有盈峰环境股份1,017,997,382 股,该股份占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盈峰环境股份1,441,121,828股的70.64%。上述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盈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会采取提前还款、追加质押物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控股股东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6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00.00万张(含1,500.00万张)。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476.1896万张(含1,476.1896万张)。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已调整,公司董事会根据前述调整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结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调整,修订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调整,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公司财务的填补措施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6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00.00万张(含1,500.00万张)。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476.1896万张(含1,476.1896万张)。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结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调整,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公司财务的填补措施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相关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6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 资计划,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1)调整前: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00.00万张(含1,500.00万张)。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476.1896万张(含1,476.1896万张)。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7,618.96万元(含147,61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在董事会被授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6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规模、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修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将本次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内容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0-06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2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