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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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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0-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4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境内注册发行人民币债券》,同意公司于中国境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债券,可分次核准或注册、分次发行,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超短期融资、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以及企业债券等。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文件编号:中市协注〔2020〕MTN860号、中市协注〔2020〕MTN86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分两期注册,注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其中第一组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第二组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席主承销。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对于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9号文核准,已于2018年2月完成配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聘请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担任公司配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因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已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收购,并于2020年成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华南公司将逐渐终止保荐业务。现中信证券承接华南公司关于公司配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靖先生与宋云涛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靖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城市传媒重组上市、江苏吴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海电气可转债、华天科技非公开发行、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兴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宝钢-新华保险可交换债、上海国资-太保可交换债、冰轮环境公开发行可转债、格林美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宋云涛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格林美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圳英威腾电气可转债项目、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暨中国化工集团科技板块整体上市项目、宁波热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深圳投资控股收购紫光集团项目、北京居然之家借壳武汉中商项目、金隅集团战略重组冀东集团暨间接收购上市公司冀东水泥和上市公司冀东装备项目、电广传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南洋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纳思达非公开发行项目、方正证券收购北京中期期货暨吸收合并方正期货项目、大连控股非公开发行项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0-037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就近期媒体报道控股股东债务重组进展事宜,书面函证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得到明确回复:截至目前,该债务重组方案未涉及本公司。

一、媒体报道简述

近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关注到关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 “三胞集团曙光将至,信达百亿资金真的来了”的报道。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相关情况,现就该媒体报道有关事项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及风险提示

媒体在2020年7月28日报道中提及三胞集团债务重组的第一稿方案已经出炉及信达百亿资金支持、地方政府政策支持等内容。

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函明确表示:截至目前,媒体报道提及的债务重组方案未涉及宏图高科相关事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的通知,获悉三位股东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分别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办理了延期购回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刘作斌先生于2019年7月29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李有财先生于2019年7月30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汤平先生于2019年7月30日与华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15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近日,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分别与华安证券进行了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江美珠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6.34%、13.53%和12.39%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2.27%的股份,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和江美珠女士“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持股5%以上股东汤平先生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中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

三、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情况说明

1、股东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基于个人财务安排,分别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汤平先生均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延期购回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泽泻降脂胶囊《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该药品进行临床试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对相关申报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泽泻降脂胶囊

适应症:泄热渗湿,化浊降脂

注册分类:中药5类

剂型:胶囊

受理号:CXZL1600021、CXZL1600022

申请人: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 年07月29日受理的泽泻降脂胶囊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提交的3 项I期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泽泻始载于《神农本草经》,为《中国药典》收录品种,具有利水渗湿,泄热,化浊降脂的功效;用于小便不利,水肿胀满,泄泻尿少,痰饮眩晕,热淋涩痛,高脂血症。2002年,泽泻被我国原卫生部列入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名单。

泽泻降脂胶囊为我公司与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中药5类新药,功能主治泄热渗湿,化浊降脂,用于痰浊阻遏所致的头重如裹,胸闷,呕恶痰涎,肢麻沉重,形体肥胖;高脂血症见上述症候者。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拥有该产品的知识产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研发投入约3898.20万元。

三、同类药品及市场情况

国内已上市同类品种主要有血脂康胶囊、血滞通胶囊、降脂通脉胶囊、脂必泰胶囊等。根据米内数据库数据显示,中成药降脂用药中销售占比较高的为血脂康胶囊、血滞通胶囊、降脂通脉胶囊。血脂康胶囊2019年度在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医院销售总额约为4.56亿元,比上一年下降8.47%;血滞通胶囊2019年度在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医院销售总额约为1.39亿元,比上一年下降7.53%;降脂通脉胶囊2019年度在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医院销售总额约为1.16亿元,比上一年下降6.83%。

四、产品上市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收到泽泻降脂胶囊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需根据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后续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完成后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沟通交流申请,整合申报资料申报生产,获批后方可上市销售。

五、风险提示

该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和审批的结果及时间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对该药物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及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做出的,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将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0年8月3日起,国盛证券将增加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注:根据本公司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将于2020年8月3日起开始募集。

投资人可在国盛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认)购、赎回、定投和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所有基金参与国盛证券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盛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国盛证券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国盛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在国盛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www.g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0-5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00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所有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申请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0-6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将不超过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到期收回的情况

二、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7月30日,鉴于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SXE16BBX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规模:4,000万元

6、产品购买日:2020年07月30日

7、产品到期日:2020年08月27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2.05%-2.20%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雅安熊猫大道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四、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中国民生银行将自2020年07月31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0年07月3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中国民生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中国民生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中国民生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中国民生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客服电话:95568

中国民生银行网址:www.cmbc.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汇安价值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7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披露。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ian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 行 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20国元证券CP003

4.债券代码:072000125

5.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6.债券期限: 79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1.59%

8.还本付息方式:利随本清

9.兑付日:2020年8月7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桂司文

联系方式:0551-62207285

2.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媛、于石林

联系方式:0551-65809401、0551-65809106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0-049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8日,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220,094,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现公司宣布: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间结束

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间于2020年7月30日(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稳定价格操作人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内进行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于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共33,014,000股H股,相当于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5%(任何超额配授权获行使前);及

(2)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按每股H股介乎15.00港元至18.4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价格先后购买合共33,014,000股H股。稳定价格操作人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作出的最后一次购买于2020年7月30日进行,价格为每股H股16.44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征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联席全球协调人并无于稳定价格期间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权已于2020年7月30日失效。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要求,特编制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订单情况汇总如下:

单元:万元

注:《深交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2019年修订)的规定明确上市公司披露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应包含已完工部分,因此公司对此部分的统计口径与以前年度有所差异。

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