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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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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3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 后续合同的协商、签订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双方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使得具体合作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情形。

● 目前双方合作处于探索期,尚未开展实质合作,未来商业模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实质性约束,未涉及具体的金额和模式,未来推进的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仍为商品零售,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7月31日与盛世万谱(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世万谱”)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世万谱(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鑫

成立日期:2012年5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教育咨询;室内装饰设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化妆品、家用电器;软件开发;电脑动画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文艺创作;版权贸易;礼仪服务;会议服务;电影摄制;教育咨询;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公司与盛世万谱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订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0 年7月31日,公司与盛世万谱在北京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仅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经公司党委会、班子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盛世万谱(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1、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将致力于为了共同合作目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

2、共同发展原则。双方以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为目的,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共同做大做强。

3、合作共赢原则。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与业务创新,共同打造“互联网+商品零售”的业务合作,推动双方实现业务实现互融发展。

4、诚实守信。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

(二)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推进甲方多元化产业发展,提升业务规模,拓宽盈利范围;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合作内容

结合双方的资源优势、发展理念和未来前景,双方将在新零售领域建立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充分调动各方优质产业资源,助力甲方实现产品与服务升级和业务拓展,降低零售业务营销成本,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盈利水平。

1、业务合作

(1)乙方作为互联网增量服务运营商,支持甲方在新零售渠道及线上商品零售运营平台上的业务拓展,提高互联网营销精准度,方式如下:

(Ⅰ)帮助甲方规划、建设及运营翠微的线上零售入口,打造翠微的私域流量体系;

(Ⅱ)帮助甲方建设及运营翠微的社媒官方账号,开启翠微社媒电商之路;

(Ⅲ)帮助甲方孵化及运营翠微的自有网红,打造翠微的短视频账号矩阵;

(Ⅳ)帮助甲方打造翠微直播带货及短视频带货体系,发挥翠微的零售供应链优势。

(2)乙方基于自身在社交媒体领域及直播带货领域的大数据优势,将联合甲方打造零售行业“直播电商人货匹配开放平台”,辅助企业和品牌快速筛选及匹配直播网红,辅助直播网红快速匹配自身适合的商品。

(3)乙方将其开发的基于“语义文本分析技术”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客服”,辅以企业微信的开放能力,提升甲方的公域用户转化为私域用户的能力,并面向零售行业打造“智能客服开放平台”。

(4)乙方基于现有的商家服务体系和渠道优势,将服务于甲方现有的百货业务,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盈利水平。

(5)乙方在社媒服务、内容电商、线上推广运营等方面,将给予甲方全力配合与协助,开启经营商业零售以及互联网广告业务双轮驱动模式,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营销产业链布局。

2、股权合作

双方随着业务合作的深入,甲方可以选择在合适时机对乙方进行战略投资,或者由双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开展紧密合作。

(四)生效及合作期限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限为三年。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中涉及的具体事项,由合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协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需视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2、公司与盛世万谱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各自优势,将有利于公司深化拓展线上营销渠道,提升公司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服务能力和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零售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内容包括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等事项均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后续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2、后续合同的协商、签订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双方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使得具体合作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情形。

3、目前双方合作处于探索期,尚未开展实质合作,未来商业模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4、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双方不具实质性约束,未涉及具体的金额和模式,未来推进的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5、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仍为商品零售,未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来12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安排。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