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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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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6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为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9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中的2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0万元。

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于2020年6月30日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0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00万元。

公司、钱学庆先生、胡雄敏先生、许啸龙先生于2020年7月6日为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宝山区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万元。

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于2020年7月8日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35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18万元。

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于2020年7月14日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

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于2020年7月21日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0万元。

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于2020年7月29日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00万元中的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由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由钱学庆将其持有的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即: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雄敏将其持有的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啸龙将其持有的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即: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由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6%(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4%(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为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拟对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作出预计,具体如下:

1、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3,8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为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公司实际承担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金额,详见下表: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3、截至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为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上海惠中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昆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底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上述资产负债率超过和预计2020年底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后期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0%,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2020年7月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为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中的2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于2020年6月30日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4、公司于2020年7月2日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公司、钱学庆先生、胡雄敏先生、许啸龙先生于2020年7月6日为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宝山区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钱学庆将其持有的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即: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雄敏将其持有的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啸龙将其持有的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即:注册资本人民币8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6、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于2020年7月8日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6%(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4%(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7、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8、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于2020年7月14日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6%(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4%(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10、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杨红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6%(即:注册资本人民币510万元)的股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汪硕将其持有的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4%(即:注册资本人民币490万元)的股权同时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11、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于2020年7月21日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12、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于2020年7月29日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00万元中的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措施:李杰先生将其持有的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注册资本1,515万元)质押给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1408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服务:医疗管理咨询(除诊疗),医学诊断技术、医疗技术、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医疗机械的维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技术、温控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温设备的租赁,汽车租赁,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0,00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0,10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0,10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89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1,57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2,05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42,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2,05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522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40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6B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昕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办公服务;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仪器仪表修理;计量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8,60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42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236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426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17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3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3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8,58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33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236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33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4,249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5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齐盛广场5号楼908、909、910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维修;医疗设备的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非专控通讯设备、普通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矿设备、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产品、体育用品的销售;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软件的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4,86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55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48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30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05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8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3,72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4,32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28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9,393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5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1607室

法定代表人:陈政

经营范围:批发: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5日);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7,55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1,72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0,32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5,82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24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1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1,007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5,76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4,96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5,246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江杨南路880号V077

法定代表人:钱学庆

经营范围:生物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机电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陶瓷制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教学科研实验室仪器、生物试剂(除医用生物试剂、兽用生物试剂及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7,558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5,00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5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4,58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55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42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1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6,039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3,94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447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3,524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096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19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药检楼1-2层

法定代表人:杨红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及核定范围内经营);体外诊断试剂销售;自有设备租赁;电脑及配件、办公用品、仪器仪表销售及租赁;医疗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3,02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861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2,591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16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8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2,48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2,190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9,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11,929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297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64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2-1206室

法定代表人:刘辉

经营范围: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计算机及配件、办公用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玻璃器械、消毒产品、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卫生洁具、制冷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医疗器械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3,07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8,455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6,4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8,44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4,62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70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2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7,37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2,559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2,5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22,513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24,813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74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2号甲12层1209户

法定代表人:李军

经营范围: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租赁;医疗设备、化学试剂(不含药物试剂及危险品)、消毒液(不含危险品)、实验室设备的技术研究、批发;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含医疗、诊疗);市场调查;批发:办公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办公用品、电子设备、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依据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母婴用品(不含食品药品);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物流信息咨询;货物装卸搬运(不含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医疗设备维修(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依据《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销售经营活动(不含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60,23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3,90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3,73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3,908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6,32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69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0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0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3,511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6,992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15,33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36,992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6,520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58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杭州润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开元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被担保人:苏州润达汇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25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4、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份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4、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签订展期合同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4、被担保人:哈尔滨润达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被担保人:上海润达榕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市宝山区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钱学庆先生、胡雄敏先生、许啸龙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提前收回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发出通知确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次日起两年。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次日起两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方式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6、被担保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杨红女士、汪硕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正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二、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3年。三、在保证期间内,债务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3年。四、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务人在本条款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

7、被担保人:青岛益信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被担保人:山东鑫海润邦医疗用品配送有限公司

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二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9、被担保人:合肥润达万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承兑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10、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贷款期限:半年(具体以贷款合同实际贷款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二、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三、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四、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条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

11、被担保人:济南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

贷款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承兑汇票实际承兑期限为准)

担保方式:由公司、李杰先生、李健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2、除非有可靠的、确定的相反证据,债权人有关垫款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债权人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债权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保证人不得以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为债权人单方制作或保留为由提出异议。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开始计算。2、按法律规定、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限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发表如下意见: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的,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此次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3)。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135,111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9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7 月 31 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67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赵伟东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陈政及黄乐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晓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刘辉先生及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黄俊朝先生和财务总监吴晓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3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占辉 孙金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68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下午17:00在上海市虹口区乍浦路89号星荟中心1座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陈政、董事黄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俞康、吴伟钟、丁秋泉和高级管理人员黄俊朝、陆晓艳、仝文斌和吴晓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伟东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吴晓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吴晓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满足公司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聘任廖上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廖上林先生简历见附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简历

廖上林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生,管理学硕士。2009年至今历任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预算主管、中远鞍钢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主管、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管理岗、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业务中心经理、杭州市下城区国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曾担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