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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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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57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募集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金额14,000,000.00元,实际收到可转债认购资金为人民币886,000,000.00元。截至2020年7月14日15时止,公司已收到上述可转债认购资金。本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725,471.7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274,528.3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1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湖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安井”)、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安井”)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三方监管协议账号相关条款

1、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92902038510207。该专户仅用于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湖北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4151000000172716。该专户仅用于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速冻调制食品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井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13082729020027763。该专户仅用于湖北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安井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阴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6352101040016800。该专户仅用于河南安井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其他条款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但必须及时通知民生证券,各种具体存放方式下的明细可按月向民生证券报送。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民生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民生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民生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民生证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堃、黄益民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民生证券。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存储银行,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存储银行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民生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民生证券发现公司、专户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民生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58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资金周转。公司拟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该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59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公司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理财购买计划时,存放于该账户的理财本金及累积的理财收益在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将及时对该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60

转债代码:113592 转债简称:安20转债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

● 本次担保金额:

为辽宁安井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申请的9,600万元授用信业务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12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如下(含本次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43,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67,145.12万元,净资产38,927.60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7,706.72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3月31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64,048.50万元,净资产39,825.38万元,2020年1-3月实现净利润897.7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余额38,020.29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