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公司旗下交银施罗德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信息披露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估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中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涉及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2、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将据此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交易价格波动
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7月30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799元,相对于当日0.92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95.33%。截止2020年7月31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841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E金融B将于2020年8月3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8月3日10:30复牌。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三、截至2020年7月31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8月3日起增加海通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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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