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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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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6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029.60万元,同比增长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人民币542.16万元,同比下滑144.79%。

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和5G建设展开是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的大环境和大背景,转危为机,抓住机遇是公司在此期间经营发展的主要策略。疫情发生后,公司快速反应,成功展开了各项防疫工作,较早实现复工复产,积极响应和满足了主要客户的订单需求,赢得了优质客户对公司的认可,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并略有增长;但防疫期间,上游设备和材料供应的短缺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对公司利润造成了不利影响,随着疫情逐步缓解,公司已经逐步控制消除这部分影响。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管理措施:

1、对疫情迅速反应,开展了积极的防疫工作,获得政府认可和支持,较早复工复产,为行业主要客户的订单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

2、抓住5G商用机遇,提升产品研发与营销网络的协同能力,开辟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线。

3、优化现有产品的结构,优化研发项目管理及人员,使产品战略制定和立项,产品集成开发等有关流程更加顺畅,围绕5G浪潮,持续加大相应产品的研发投入。

4、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继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数据化管理,不断细化经营管理到最小单元,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核算体系,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投入产出比,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2020年下半年经营管理措施:

1、继续抓机遇、抓市场,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不断提升5G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营业收入规模。

2、通过优化流程、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控制费用等相关措施,克服上半年疫情带来的成本上涨因素,提升公司利润水平。

3、完善激励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组织活力和人员能力,按照创造价值、价值评估、价值分享的原则实施对关键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6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4,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319,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5,230,7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440ZC03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27.1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15.2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6,679.70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2017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公司及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泌阳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2: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27.15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015.20万元。

公司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1、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厂房修建完成之前,先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募投项目部分生产及研发设备安置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泌阳铭普的现有厂房中,并用募集资金投入相应比例的铺底流动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2、2019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或铭庆电子)可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募投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为了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17年10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51,261,537.63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440ZA5277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上述鉴证报告及实际置换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019年4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2020年4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6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3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申请融资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0-06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3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0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审议《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