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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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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8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下午在杭州市滨江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拟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后预案详见《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进行调整,将“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调整为“授权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对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之“(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19年度数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20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69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下午在杭州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公司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拟将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进行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调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后预案详见《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进行调整,将“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调整为“授权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拟对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中“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之“(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19年度数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0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5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发行人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非公开发行项目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1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7,2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15,757,023股。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分析,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215,757,023股,最终发行数量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719,190,079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票股利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2019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555,360.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229,005.67元。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持平。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上述测算过程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润难以得到释放,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通信网络覆盖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通信网络覆盖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通信网络覆盖产品领域深耕20余年,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内的电信运营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随着市场规模和客户需求增长,公司通信网络覆盖业务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将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顺应5G通信网络大规模建设的趋势,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扩大产能,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保持在通信网络覆盖产品及解决方案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技术人员均在相关行业服务多年,具备丰富的行业技术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监督项目的有效实施,保证按照运营商网络规划要求,建设符合运营商通信技术需求的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并通过运营商检测合格;营销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获取能力,有效保证公司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已掌握软件无线电技术、无线网络优化技术、高效射频功放技术、信号数字化处理技术、高速数字光纤传输技术、支持5G的超大带宽全制式传输和射频收发技术等关键技术,在LTE、多网融合接入系统、发射机等领域拥有全面的技术储备。公司已于2018年制定5G技术路标,开始通信网络优化产品的研发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证。

公司拥有业界最优质的客户基础,凭借先进的技术、优质的产品、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在2G、3G、4G时代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随着5G商用时代来临,大量通信网络覆盖设备将得到运用,市场空间巨大。

五、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周期,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运营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融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2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或“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73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C座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议案1-4作为特别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8月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18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火炬大道581号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88923377

传真:0571-88923377

联系人:任锋、李冠雄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5”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说明: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