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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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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46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2日、2020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0)、《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4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5)。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7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5,218,455股,占公司总股本19,650,397,845股的比例为0.64%,回购成交最低价为1.98元/股,最高价为2.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90.3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0-47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 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 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 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注册发行规模及要素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凯、夏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