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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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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9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一、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20年7月1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认购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一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NB00598)》产品,目前已到期赎回,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认购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CNB00626)》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2、存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

3、保本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预期收益率:1.35%或3.00%或3.20%/年化

5、产品起始日:2020年7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20年10月30日

7、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03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出售事项概述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股份”)出售持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丰华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形成对标的公司的控股。

公司与丰华股份的控股股东同为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本次交易金额不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预计公司将通过认购丰华股份发行的股份,取得其控股股东地位,如公司成为丰华股份的控股股东,则标的公司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目前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转让股份比例、交易价格以及公司可能取得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丰华股份,丰华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交易方式

丰华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隆鑫通用等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形成对标的公司的控股。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与丰华股份签署了本次交易的意向性协议,就本次交易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上述意向性协议为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和条件由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确定。

四、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转让股份比例、交易价格以及公司可能取得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有股份”)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阳”)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的97.69%的股权,但交易价格及交易股权比例,将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截至基准日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020年8月3日,中广阳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的股东张彦胜(持有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97.69%的股权)在北京签署了《深圳九有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股东张彦胜签署之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可能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对手方基本情况

具体交易对方及交易方案以相关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框架协议签署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

名称: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Q8FU2G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水仙西路99号3层01-3098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零售日用品、化妆品;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乙方:

姓名:张彦胜

身份证号:42280***********14

公司与张彦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彦胜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7606542508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公路运输、货运站经营、物流服务;铁路用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家俱、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民族工艺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网上贸易代理、网上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色农产品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

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13000万元,为国有参股、民营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为武陵地区最大综合物流枢纽中心,旗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恩施物资铁路专用线3条(其中专一、专二为贯通线,专三为尽头线)”,“恩施货运中心站(恩施国际物流港)”,“恩施铁道大厦”等。是一家充分利用公铁多式联运优势,集公铁联运的物流运输、中转、仓储、配送及电商和物流信息平台于一体的综合型现代物流中心,形成广泛的物流网络覆盖。现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

张彦胜为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计持有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97.69%的股权;

中广阳拟购买张彦胜所持有的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97.69%股权,但最终交易价格及最终购买股权比例,将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截至基准日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交易方案

1、甲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收购标的股权,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转让标的股权。

2、 交易各方同意,甲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

3、交易各方同意,本次最终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截至基准日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三)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归属

1、交易各方确认,在损益归属期间,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不得实施利润分配。

2、除上条所述及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交易各方按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股权在损益归属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交割日后的全体股东享有,运营所产生的亏损以现金方式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其所持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股份占标的股权的比例分别计算和承担。

3、交易各方同意在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予以确认。

(四)人员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将成为甲方的控股子公司。

2、交易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现有人员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除外)。

3、为保证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及利益,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高管和核心团队人员(人员名单按正式交易协议确定)应按甲方的要求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或甲方签订不少于三年(自交割日起算)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资产交割日前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签订收购方合理满意的竞业禁止协议,其在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后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相同或竞争的业务。

(五)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经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后生效。

2、除非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协议交易各方签署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3、经各方协商一致,框架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三、拟聘请中介机构情况及预计披露时间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两周内选聘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公司预计将于3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正式方案,期间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各方的资源和优势,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合同的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初步商洽结果,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合同,具体合作合同的时间与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股东张彦胜签署之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0-090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20-04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0-043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7%)被司法拍卖,由河南泊之品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2019)豫01执2706号之三)。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郑州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泊之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泊之品商贸”)与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魏庆明、朱文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诉讼过程中以(2019)豫01执保26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辅仁集团(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郑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辅仁集团持有的公司1,4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占辅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7%)限售流通股及孳息,于2020年5月18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辅仁集团持有的公司1,440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孳息。2020年5月19日,买受人河南泊之品商贸有限公司竞得拍卖标的。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44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及孳息(指通过你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归买受人河南泊之品商贸限公司所有。

2、解除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辅仁药业集团制药仍限公司144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及孳息(指通过你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冻结。

3、买受人河南泊之品商贸有限翁珂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辅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2,403,53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28,338,539股,无限售流通股54,014,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3%。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变更过户后,辅仁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268,003,53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213,988,539, ,无限售流通股54,014,99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73%。泊之品商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0-044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知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被司法拍卖的14,400,000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郑州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泊之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泊之品商贸”)与被执行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魏庆明、朱文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诉讼过程中以(2019)豫01执保26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辅仁集团(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郑州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辅仁集团持有的公司1,4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占辅仁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7%)限售流通股及孳息,于2020年5月18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辅仁集团持有的公司1,440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孳息。2020年5月19日,买受人河南泊之品商贸有限公司竞得拍卖标的。

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辅仁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268,003,53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213,988,539, ,无限售流通股54,014,999股);北京克瑞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情报股份24,505,751股为限售流通股。

三、控股股东其他情况

1.截止目前,辅仁集团逾期债务估计约38.45亿元。因逾期债务,辅仁集团面临多起诉讼,诉讼涉及金额约38亿元,具体金额尚需进一步核实。

2.截止目前,公司偿还所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163,562.50万元;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4,000.00万元,尚有担保余额5,980.00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3.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暂不会产生影响。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博。

6.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7日,公司股东合计41,444名。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3,749,80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643%。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3,706,426,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95%。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43,378,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外的其他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8名,代表股份47,841,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小雨、杨雯。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11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