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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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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2020-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17泰禾MTN001”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详见公司2020-062号公告)。现因触发关于债务的交叉违约约定,原定于2020年9月8日“17泰禾MTN002”到期兑付本息,现加速至2020年8月4日进行本息兑付。

2、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未能按期完成“17泰禾MTN002”本息兑付。

3、公司中期票据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4、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2020-064号公告)所述,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270.65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7泰禾MTN002”,代码:101774003)应于2020年9月8日进行本息兑付。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hclearing.com)披露了《关于17泰禾MTN002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数未超过《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救济与豁免机制”要求的表决数量,故17泰禾MTN002加速到期,应于2020年8月4日兑付本息,现将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3、简称:17泰禾MTN002

4、代码:101774003

5、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6、期限:3年

7、票面年利率:7.50%

8、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9、兑付日:2020年9月8日

10、实际到期应付日:2020年8月4日(因持有人会议中救济与豁免议案未通过,故加速到期)

11、本期应还本息金额:人民币21.5亿元

1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兑付情况

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未能按期完成“17泰禾MTN002”本息兑付。

(二)后续工作安排

1、与持有人保持沟通,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将积极与持有人沟通,了解持有人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等相关规定适时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期尽快达成债权人认可的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利益。

公司的后续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公司鼓励债权人与公司、主承销商进行联系,形成有效沟通机制,本期中期票据各方主体联系方式详见下文“(三)本期中期票据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2、综合各方意见,尽快形成解决方案。

为积极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债务重组工作,协助公司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并就缓解短期债务偿还压力、优化资本结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将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实现公司长远价值,以最大程度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3、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债务重组工作进程。

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海南万益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票代码:000002.SZ)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万科总资产为17,299.29亿元,归母净资产为1,880.58亿元,万科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678.9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388.72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需要公司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公司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上述作用能得到泰禾投资和海南万益的一致认可。

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盘活存量资产,维持正常经营,同时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帮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按照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规则、《募集说明书》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三)本期中期票据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佳旭

联系电话:010-85175560-5784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杰

电话:010-65051166-7702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妮娜、马骏超

联系方式:0755-88026246、010-66428009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中期票据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2020-064号公告)所述,截至2020年7月7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270.65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

4、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