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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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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和贸易战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国内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攻艰克难,公司整体经营稳健良好,实现了业绩的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走“技术顶天、市场立地、资本赋能”之路,科研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品订单持续增加,同时公司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各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提升了公司净利润水平。

(一)主营业务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整体营业收入83,993.71万元,同比增长1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6.39万元,同比增长52.67%。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回款情况良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25.32万元,同比增加18.20%;截止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02%,较年初下降1.17个百分点,经营持续稳健,资产结构合理,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二)市场开拓保持良好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科研创新体系建设和研发体系改革,科研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多项产品研制取得重要突破,市场开拓取得良好成绩。公司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坚持向系统化、综合化、协同化方向发展,系统产品在多个平台实现了应用,系统产品收入持续增加。

军用无线通信领域,公司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在多个地面通信终端项目科研竞标中,公司均以优异成绩中标;机载通信导航识别系统开展多平台推广应用论证及设计工作,为进一步开拓系统产品市场打下坚实基础;公司着眼于多款应用平台通信产品存在升级换代的需求,积极开展现有产品的升级改造、功能优化工作,通过产品加服务的综合优势,不断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在保持超短波通信优势的基础上,向卫星通信、散射通信等领域拓展,产品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同时公司自主研发的民航卫星导航地基增强系统通过测试大纲评审,为后续取得民航局的相关许可迈出了关键一步。

民用无线通信领域,在铁路无线通信市场,公司分别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了铁路无线通信设备订购合同;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公司果断抓住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发展的机遇,报告期内公司相继签订西安6号线、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等合同,市场份额稳步增加。同时民用无线通信新品研发也逐步落地,开花结果。铁路方面公司研发的基于LTE的多媒体调度机车通信设备已正式投产交付,基于公网宽带可视调度系统科研项目依照研制节点顺利推进;轨道交通方面基于LTE的宽带调度通信系统的相关项目研发进展顺利,为后续市场开拓做好了相关技术储备。

环保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各类环保监测项目的预研及新产品开发,目前完成了对扬尘在线监测、连续烟气在线监测等相关技术的研发,并实现了部分新品的量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探索通过混改、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环保产品的业务规模,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

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公司入选科改示范行动试点企业后,瞄准企业发展所需,研究制定了各类改革方案,通过继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完善员工激励方式、加强产融互动、持续推进人才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各项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及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形成有质量的内生增长和外延式扩张增长,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详见 第十节 财务报告,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38号)。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0-031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宝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4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凤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8]212号《关于核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5,5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79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02.2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1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为210,543,903.10元,2019年度投入金额50,017,948.01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4,583,866.30元,截至2019年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5,109,821.39元。

(三)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了《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0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6.42万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A90075号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8-017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2020年上半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临2020-001号)、2020年2月21日发布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临2020-004号)、2020年3月27日发布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临2020-015号)、2020年4月14日发布的《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临2020-017号)。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0,00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12 公司简称:七一二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9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4月2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4、2019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6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8,831,660股。

6、2020年4月30日,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87,722,9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每股派发0.07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成,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 =(P0-V)=8.63-0.11-0.07=8.45元/股

3、调整情况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成,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成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除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因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须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的方案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07,500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45元/股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9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4月28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4、2019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6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8,831,660股。

6、2020年4月30日,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份回购依据和回购价格

(一)股份回购依据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宗翔新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成,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4,288,375元人民币,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原激励对象宗翔新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宗翔新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除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因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须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的方案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宗翔新等8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07,500万股,回购价格为8.45元/股。上述回购股份数量总计占目前总股本的0.0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8,222,962股减至987,715,46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988,222,962元减少为987,715,46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

2、联系人: 吕晓萍

3、联系电话:010-66014466-3895

4、传真号码:010-66063036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民族饭店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5日

至2020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点。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48房间

4、联系人:吕晓萍

5、联系电话:010-66014466-3895

6、传真:010-66063036

7、邮编:100031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0-06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振华、罗隽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申请执行案件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2020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6月16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扣划被执行人名下款项并将案款1,982万元发还我司。近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案款。其余款项尚在推进执行过程中。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0-039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传媒”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豫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如下:

基金管理人全称:深圳豫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P10711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U1Q87M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3楼06A单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机构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深圳豫章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详细登记信息请查看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的公示信息。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0-2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价格为3.86元(人民币)/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决定撤销1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0-3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决定撤销1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决定撤销兰州皋兰路证券营业部,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