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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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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5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4,929,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80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908,9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3%;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484,916,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9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28%;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3%;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3%;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3%;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3%;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3%;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3%;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3%;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26%;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09、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484,916,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9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28%;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484,916,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9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28%;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3%;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1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2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98%;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3%;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3%;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09,3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8%;反对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3%;反对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84,91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2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98%;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4,916,7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90%;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28%;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劳正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6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10日起恢复长信稳势纯债债券(交易代码:003869)100万以上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2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3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8月10日起,安信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二、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0年8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安信证券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安信证券官方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包括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基金的认购费。

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以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安信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安信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没有赎回费)

3、非货币基金转至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份。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旗下同一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无法互相转换。

4、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基金账户最低份额余额为1.5亿份,当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足1.5亿份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B类全部降级为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

5、若上述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安信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安信证券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安信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3、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安信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安信证券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根据业务规则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安信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安信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6日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0-09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2),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9日,回购用途变更为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0-071),其他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内容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070,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成交最低价格为8.57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12.2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65,326.4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部分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B股 编号:临2020-037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部分资产被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诉讼及资产被拍卖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及部分资产被冻结并拟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在丹阳市银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银润小贷公司)的3500万元贷款到期,因资金困难未能按时归还。银润小贷公司依据债权公证文书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简称:法院)申请执行。2020年3月19日,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在丹升合伙中的1.5亿元财产份额,并于2020年4月28日起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在丹升合伙中的1.5亿元财产份额。

丹升合伙财产份额的起拍价为1.5亿元,于2020年4月28-29日在网络平台进行了首次拍卖并流拍,于5月18-19日进行第二次拍卖,起拍价调低至1.2亿元,也已经流拍。后期进入为期60天的司法变卖期,变卖价格为二拍起拍价1.2亿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二、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已向银润小贷公司归还了35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银润小贷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结案,解除公司在丹升合伙中1.5亿元财产份额的司法冻结,撤消网络拍卖平台上对公司相关资产的拍卖。2020年8月5日,法院已向公司送达了结案通知书,另外公司从网络平台查询获知,原定于8月7日结束的相关资产司法变卖已经提前中止。

特此公告。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96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宏辉果蔬IPO”)项目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可转债”)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杨晓先生、潘杨阳先生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申万宏源《关于更换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及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潘杨阳先生因工作变动,已无法继续从事对宏辉果蔬IPO项目及宏辉果蔬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指定何搏先生接替潘杨阳先生后续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何搏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杨晓先生、何搏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何搏先生简历

何搏,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曾先后参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及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8月13日起,公司使用了累计7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8月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2019年9月4日已归还10,000万元,2019年10月17日已归还10,000万元,2020年2月18日已归还13,000万元,2020年3月3日已归还17,800万元,2020年5月26日已归还6,000万元,2020年7月8日已归还8,400万元,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2019年10月18日,2020年2月19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核查,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充与答复说明。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专项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327,140.17元。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会计处理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0-035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王正浩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力先生具备与其行使岗位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对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王力先生简历

王力,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办高级主管、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副总监、资本管理总监、上市公司管理中心总监、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持有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椰岛 公告编号:2020-039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

持有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14日,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财通证券”)诉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君盛”)、冯彪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裁定书。该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18年6月14日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轮候冻结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股票93,410,473,冻结期限为3年(详见2018-068号公告)。

2020年8月4日,公司接到东方君盛通知,财通证券诉东方君盛及冯彪担保一案,诉讼过程中财通证券申请对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93,410,473股股票予以司法冻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8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当前,东方君盛与财通证券在执行程序达成和解,东方君盛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分四次履行完毕判决内容。截止2020年8月4日,东方君盛已向财通证券支付第一笔和解款项3,150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