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8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胜公司”)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除质押后)如下:

(二)股东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情况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本次披露后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50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9.66%,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对应融资余额为18,42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3,58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4.55%,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对应的融资余额为60,100万元。后续将通过资产处置变现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偿还,具备偿付能力。

3.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目前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触及到平仓风险,将及时采取现金补仓、提前还款或追加质押股份的应对措施控制风险,将风险总体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后续还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逐步减少股份质押数量,将质押比例保持在正常合理水平。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得胜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函》;

2.登记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8日以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0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鉴于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在深圳产权交易所挂牌,拟转让其参股公司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特”)25%股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对迪威特的管理权,并对其重新规划战略定位和业务转型,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拟摘牌价格为人民币1,229.865136万元。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协议、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030号《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深圳市迪威特文化

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转让方”)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拟转让其参股公司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特”)25%股权,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创新中心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拟摘牌价格为人民币1,229.865136万元。

2、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信息,创新中心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迪威特25%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229.865136万元。2020年8月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高新区南七道深圳数字技术园A1栋6楼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余璟

开办资金: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562762859J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提供服务〈推动高新技术发展,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构建技术创新环境,服务技术创新企业〉·受委托〈承担组织论证深圳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和市级工程实验室的相关工作〉〈负责深圳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基地公共服务和创新能力平台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估等工作〉〈负责我市申报国家和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初评审工作,以及上述项目的跟踪、检查、评估、验收等监管工作〉〈承担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运营管理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和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孵化基地(深圳数字技术园)〉〈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深圳市政府共建的创新合作项目以及深圳市政府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或研究机构的创新合作项目,提供配套支持和跟踪服务等工作〉〈承担创新资源池的建设工作,负责研究、跟踪、引进创新项目〉〈研究新兴产业发展趋势和动向,承担推动和培育生物、新能源、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体育等产业〉相关工作。

(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创新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创新中心为事业单位,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一定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

1、投资标的名称和类别:迪威特25%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转让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二)迪威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007号数字技术园B2栋5A

3、法定代表人:徐蓓

4、成立日期:2003年1月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文化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文化活动策划;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规划建设、安装及技术服务;与持有地面卫星接收许可证的用户定向发放卫星电视专用接收设施,并提供安装施工、调试维修以及相关咨询等服务(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经营);数字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的开发与维护,数据库开发、分析与营销服务;磁卡、智能卡的开发与销售及相关应用服务;各类信息咨询(凡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除外);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项目);经营广告业务;电视商城商品销售、经营电视优惠券服务、电视调查服务。

7、本次拟摘牌前后迪威特的股权结构:

注:本次摘牌后,迪威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8、主要财务数据:

迪威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拟股权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19】第0852号),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机构: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迪威特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846.33万元,评估值4,919.46万元。参照上述评估结果,按股权比例计算,创新中心所持有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1,229.87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已在深圳市财政局通过备案。

四、本次竞买有关要求及公司参与竞买有关安排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信息:

1、迪威特25%股权转让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229.865136万元,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次日起20个工作日,即挂牌起止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8月19日;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下午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公司将于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迪威特25%股权转让项目的申请材料,并交纳人民币300万元保证金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本公司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公司将及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迪威特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软件企业、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深圳市教育信息化同业公会常务理事单位。迪威特目前开展的主营业务包括广电综合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呼叫中心系统、信息化运维服务等,公司增持迪威特股权符合公司广电全产业链发展的战略。

2、如本次摘牌成功,公司对迪威特持股比例由之前的75%升至100%,迪威特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增强公司对迪威特的管理权,并增加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也将有利于公司对其重新进行战略定位和业务转型。

3、公司本次拟摘牌价格为人民币1,229.865136万元,由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则,对交易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2、迪威特未来能否实现转型,经营能否达到预期的协同效应,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已于2020年8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顺立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顺立兴”)持有公司股份7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广州市鸿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鸿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函件通知,鸿众投资与青岛顺立兴于2020年7月19日签署《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鸿众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9,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0%)转让给青岛顺立兴(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青岛顺立兴将持有公司股份79,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第三大股东;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2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及本次交易双方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鸿众投资及青岛顺立兴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2020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0年8月4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后,协议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鸿众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鸿锋实业股份变动情况

2、青岛顺立兴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并且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子公司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子公司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馨瑞”)、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化”)、全资孙公司滨海新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新化”)于2019年3月21日起受江苏“321”爆炸事件影响处于停工自查状态。具体内容详见2019 年 6 月14 日公司公告的《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0年1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江苏子公司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02),江苏馨瑞部分复产。2020年4月18日发布《关于江苏子公司停产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10),园区江苏森达沿海热电有限公司已恢复供热,江苏馨瑞逐步恢复正常生产。滨海新化不属于化工整治企业,仅为江苏馨瑞、江苏新化配套处理污水,因江苏馨瑞复产,滨海新化污水配套处理装置现已恢复运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江苏基地主要经营数据如下:(单位:元)

2020年8月5日,公司收到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复产事项的批复》,批复同意江苏新化恢复生产。公司将严格落实安全环保各项措施,按批复要求,根据计划组织复产工作。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指定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月 6日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延长阶段性电价支持政策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0-2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延长阶段性电价支持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云南省发改委”)下发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747号)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山州发改委”)转发的《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20]25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就延长阶段性用电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电价调整政策具体情况

1、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2、具体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二、对公司的影响

按上述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后,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减少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1600万元。该测算仅为初步预测,提请公司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备查文件:

1、《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747号)

2、《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文件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20]255号)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申请授信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保函、银票等与公司相关的业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前述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郑忠先生、邱艾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郑忠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以上授信期限为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授信额度和使用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有效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华侨银行香港分行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19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贷款期限为1年。

担保方式: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上述贷款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金额不超过1900万欧元或等值美元,保函受益人为华侨银行香港分行。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0-064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胜达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新胜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达投资”))配售胜达转债3,578,260张(人民币357,826,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5.06%。

2020年7月23日,新胜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胜达转债 55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0年7月28日,新胜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胜达转债 55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2020年7月31日,新胜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胜达转债 55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020年8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新胜达投资于2020年8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胜达转债 55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号),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2,000万元,期限6年,债券简称“湖盐转债”,债券代码“11007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共计配售湖盐转债4,418,100张(人民币441,810,000元),占发行总量的61.36%;轻盐集团一致行动人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创投”)共计配售湖盐转债205,860张(人民币20,586,000元),占发行总量的2.86%。

2020年7月31日,轻盐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020年8月5日,公司接到轻盐集团通知,轻盐集团8月5日当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湖盐转债72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0-04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3日、4日、5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查询核实,确定: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本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调整后的15金鸿债、16中油金鸿MTN001债务清偿方案及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二、 4.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除前述事项(二、4.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因受到债务逾期的影响,目前无法预计下一报告期业绩变动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5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善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徐善水先生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全部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月21日,徐善水先生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购回交易日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质押股份数量为 3,628.95万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截至2020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271,599,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徐善水先生质押的股份数同比例变为5,080.53万股。

2020年8月5日,徐善水先生已将上述质押股份5,080.53万股的股份全部提前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股份被解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徐善水先生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如再质押,徐善水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编号:临2020-039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于2020年8月3日至5日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子公司2020年5月至今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

1、公司及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陕西友联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共计869.62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2、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应对疫情支持旅游景区发展政策补助15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华宝基金关于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泰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0年8月6日起增加中泰证券为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医疗ETF;基金代码:512170)的一级交易商。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并可到上述券商机构办理医疗ETF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可咨询上述券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021-3892455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