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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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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众兴医药”)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350万元的价格受让紫光众兴医药70%的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深圳医疗公司将合计持有紫光众兴医药7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吉林省木合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增资入股的形式向吉林省木合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木合医药”)增加投资人民币7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医疗公司将合计持有吉林木合医药7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万禾医药”)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530万元的价格受让济南万禾医药88.3333%的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深圳医疗公司将合计持有济南万禾医药88.3333%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草升堂药业”)实缴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78.69万元的价格受让合肥草升堂药业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众和药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辽宁众和药业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诚集团”)以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物流”)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140万元的价格受让张米根持有的百诚物流7%的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浙江百诚集团将合计持有百诚物流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暂未实缴注册资本)51%的股权。

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0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众兴医药”)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350万元的价格受让紫光众兴医药7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王星琳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

就职单位: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王星琳系紫光众兴医药的自然人股东,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姓名:王爱娇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

就职单位: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王爱娇系紫光众兴医药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监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省紫光众兴医药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1999年4月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42号华府家园多层楼二单元101室(住宅)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09月25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2月05日);批发: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定型包装)。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该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该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35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支付期限:在股权变更完毕后的30日内支付

协议的生效条件:需经协议双方签署且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交易定价依据:以紫光众兴医药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该公司目的是为快速实现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医疗布局,实现“一省一平台”的医疗B2B载体建设,推广“平台+营销合伙人”业务模式的发展。该项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规模及净利润的增加,为公司供应链业务在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领域的突破,为公司进入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1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入股吉林省木合医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增资入股的形式向吉林省木合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木合医药”)增加投资人民币700万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吉林省木合医药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介绍

名称: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医院管理(不含医疗行为);医疗设备维修;医疗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初级农产品购销;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医疗器械设备及医疗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的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及批发。

股权结构: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吉林省木合医药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增资人民币7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医疗公司将合计持有吉林木合医药70%的股权。

经营范围:西药批发;中成药、抗生素、化学药制剂(不含疫苗)、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批发及零售;营养保健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软件、医药信息咨询服务及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化妆品、玩具、工艺品、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轻纺产品、服装、畜牧产品、建筑材料、茶叶、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产品、消杀制剂、计量器具、农副产品、五金机电、洗涤用品、人参鹿茸(不含野生)批发;药品储存、配送服务;物流代理服务;会务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标的公司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尚未实际运作,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否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设立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设总经理1人。

违约条款:(1)本合同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补救后受损害的当事人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按照其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本合同当事人的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除另有约定外,过错方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受害方为挽回损失、追偿等目的,支付的公证、鉴定、律师服务等费用。

(2)本合同对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对违约金金额未做明确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为目标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赔偿差额部分。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

本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方。本合同解除后,不妨碍本合同当事人向过错方依法请求赔偿、追偿的权利。

(4)乙方同意,乙方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以乙方对目标公司持有股权的实际价值冲抵其应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股权的实际价值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应当支付差额部分。

(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但是,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该方提供证明文件。

前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被修改、政府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有助于快速实现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医疗布局,实现“一省一平台”的医疗B2B载体建设,推广“平台+营销合伙人”业务模式的发展。该项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规模及净利润的增加,为公司供应链业务在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领域的突破,为公司进入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1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或“丙方”)以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万禾医药”)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530万元的价格受让济南万禾医药88.3333%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范玉萍(甲方)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

就职单位: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范玉萍系济南万禾医药的自然人股东及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姓名:冯立民(乙方)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

就职单位: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冯立民系济南万禾医药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监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济南万禾医药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5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55号院内5号楼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用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灭虫用品、健身器材、电子产品、日用品、家具、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装饰材料、服装鞋帽、建材、钢材、包装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市场调查;国内广告业务;办公设备的销售、租赁;贸易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该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53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分期付款安排:(1)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50万元,丙方于目标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400万元;丙方同意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的前提下,于基准日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尾款30万元;

(2)丙方于目标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0万元。

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在各方全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交易定价依据:以济南万禾医药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该公司目的是为快速实现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医疗布局,实现“一省一平台”的医疗B2B载体建设,推广“平台+营销合伙人”业务模式的发展。该项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规模及净利润的增加,为公司供应链业务在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领域的突破,为公司进入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或“甲方”)以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草升堂药业”)实缴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78.69万元的价格受让合肥草升堂药业10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桑永华

住所:安徽省霍邱县

就职单位: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桑永华系合肥草升堂药业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监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姓名:吴沛

住所:安徽省全椒县

就职单位: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吴沛系合肥草升堂药业的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及其法定代表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3、姓名:严武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

就职单位: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严武系合肥草升堂药业的自然人股东及其总经理,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4、姓名:吴卫国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

就职单位: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吴卫国系合肥草升堂药业的自然人股东,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草升堂药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8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1,0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谷水路5号

经营范围: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该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78.69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分期付款安排:股权变更之日起7天内支付50%,60天内支付45%,360天后支付5%。

协议的生效条件:需经协议双方签署且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交易定价依据:以合肥草升堂药业的实缴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该公司目的是为快速实现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医疗布局,实现“一省一平台”的医疗B2B载体建设,推广“平台+营销合伙人”业务模式的发展。该项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规模及净利润的增加,为公司供应链业务在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领域的突破,为公司进入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1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在全国建立医疗供应链服务平台,以整合及营销驱动平台创新发展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医疗公司”)以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众和药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辽宁众和药业10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让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夏继顺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就职单位: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夏继顺系辽宁众和药业的自然人股东及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2、姓名:李彦文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就职单位: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李彦文系辽宁众和药业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监事,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众和药业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2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路69号亿丰家居建材村33号楼一层38一39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日用品、化妆品、消杀、消毒用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审批项目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项目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1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付款期限或分期付款安排:股权变更之日起15天内支付

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合同需经双方签署且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交易定价依据:以辽宁众和药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该公司目的是为快速实现上市公司在全国的医疗布局,实现“一省一平台”的医疗B2B载体建设,推广“平台+营销合伙人”业务模式的发展。该项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带来业务规模及净利润的增加,为公司供应链业务在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新领域的突破,为公司进入大健康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公司

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百诚集团”或“乙方”)以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物流”)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确定以人民币140万元的价格受让张米根持有的百诚物流7%的股权。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浙江百诚集团将合计持有百诚物流100%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张米根(甲方)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就职单位:杭州九峰电器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至目前,张米根系百诚物流的自然人股东,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百诚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海久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一般物资仓储,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器材、五金、交电、照明器具、其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针织品及原料、其他日用品、工艺美术品(除文物)销售,实业投资,家用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2、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14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付款安排: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合同需经双方签署且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交易定价依据:以百诚物流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受让,有利于公司物流版块业务规划,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21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受让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受让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暂未实缴注册资本)51%的股权。

2、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龙飞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

就职单位: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省致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9年7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266号南昌富隆城翠林国际大厦35楼3506室

经营范围: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农、林、牧、渔产品批发与零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商务咨询服务(金融、投资、证券、期货、保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至目前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资产权属:有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

标的公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标的公司章程中是否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否

交易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否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否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否

2、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尚未实际运作,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1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付款期限或分期付款安排: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签署转让协议后

五、涉及受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受让事项是为了结合合作方在江西省当地的业务资源,以及自身在供应链行业的经验优势,服务当地产业,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83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上机转债,债券代码:113586)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2020年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公司发行的“上机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未发生变化。

中证鹏元出具的《2020年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6日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0-04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2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讨论,并和相关中介机构一起全力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本次反馈意见问题涉及的具体事项需要履行外部核查程序较多,并且由于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中介机构的相关核查工作产生一定限制,导致工作进度有所延迟,预计在《反馈意见》要求的30日内无法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文件。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30日至2020年9月6日前提交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欢瑞世纪”)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本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无需再呈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四)控制措施

1、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

3、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其它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2月26日、2020年2月18日、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2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及其理财产品并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五日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编号:临2020-03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4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近期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75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9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前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对涉及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鉴于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8月7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0-51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新华国际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志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 7人,董事陈云华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 5人,监事唐雄兴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游祖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战略规划纲要(2021-2025)〉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已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月薇、彭武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0-024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