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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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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8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认为:武汉凡谷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行权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尚需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武汉凡谷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对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对预收不动产租赁款仍在预收款项列示,对待转销项税额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a)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b)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年8月17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每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5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5日13:30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0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35.28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