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5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7.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0-016)。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以及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0年5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的回购,并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6月2日、2020年8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3、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实际实施期限为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8月6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成交的最高价为6.50元/股,最低价为4.8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0,000.75万元。
(二)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择机实施回购,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8,109,075股,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约为10,000.75万元,成交的最高价为6.50元/股,与《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中的既定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09,075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未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截止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累计为4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9%(其中: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间回购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0%;公司于2020年5月6日至 2020年8月6日期间回购股份18,109,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
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进展及结果,公司将依法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1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20-045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0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8月6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第二次延长武商集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鉴于目前武商集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尚未全部出售,且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10月7日届满,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员工持股计划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再次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4月7日止。除上述内容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存续期内,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仍未全部出售,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再次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延长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20-04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延长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10月7日届满,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延长武商集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至2021年4月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15日、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详见2015年1月16日及2015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05及2015-026号等公告】。
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731,265股新股【详见2015年12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55号公告】。该股份于2016年4月8日上市。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总数为43,053,200股,占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7.27%,认购价格13.17元/股,锁定期36个月,存续期48个月【详见2016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591,834,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4.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69,384,681股,员工持股计划总股份变更为55,969,160股,占转增后总股本的7.27%【详见2017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17-012号公告】。
2017年9月28日,因部分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经公司第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相关人员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1,950股,公司总股本因此变更为768,992,731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占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比例变更为7.28%【详见2017年9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17-039号公告】。
2019年4月8日,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届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武商集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至2020年10月7日【详见2020年2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2020-003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8,585,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员工持股计划尚有15,543,171股未出售,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2%。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第二次延期及审议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鉴于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尚未全部出售,且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10月7日届满,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持有人会议的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决定再次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4月7日止。
公司2020年8月6日召开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次延长武商集团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6个月至2021年4月7日止。除上述内容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存续期内,如果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仍未全部出售,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再次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第二次延长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延长6个月至2021年4月7日止。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次延长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4日、8月5日、8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8月4日、8月5日、8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法狮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沈正华、王雪娟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6 日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0-00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润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135,3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7.74%。君润投资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7,532,200股(占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766,100股(占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0年8月6日收到君润投资发来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君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君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135,33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29,135,3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7.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君润投资的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不超过7,532,200股(占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766,100股(占总股本的1%)。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利、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减持股份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若上述期间今飞凯达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二)相关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君润投资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今飞凯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君润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今飞凯达的股份,也不由今飞凯达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君润投资将主要采取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减持所持今飞凯达全部或部分股份。
3、君润投资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今飞凯达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若上述期间今飞凯达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润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君润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君润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君润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是君润投资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君润投资出具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0-083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1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获悉姚力军先生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力军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上述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2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2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5.04%;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6,2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2.4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1.76%,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姚力军,男,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最近三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1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市奉贤区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半导体”),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上海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目前,江丰半导体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XTM97P
企业名称:上海江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北路1288号1幢一层
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04日
营业期限:2020年08月04日至2040年08月03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询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 8月 4日、8月5日、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书面问询核实,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正在筹划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20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2020年7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目前,公司正在协调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五)公司未发现影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敏感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0-090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0-086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1号《关于核准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3.00万股,发行价格17.35元/股,总计募集资金31,976.0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770.1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8,205.8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 4817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7年5月2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开立了如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备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7月31日在官网发布的支行更名公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于近日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7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化学水处理营销服务及技术支持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水处理技术研发中心及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召开,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为更好满足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中华企业”)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同时盘活资产,创新融资方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企业将采用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MBS)模式,即以公司间接持有的古北国际财富二期办公楼(以下简称“目标物业”)作为资产支持,以目标物业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并以相应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起设立不超过27.5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1、证券发行类型:本次公司拟采用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MBS)模式,通过结构化设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本次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MBS)将申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
2、发行规模与发行安排:中华企业作为本次资产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拟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含27.5亿元)的CMBS,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批的额度为准,并将根据市场环境等因素申请发行;
3、证券期限:不超过18年(附每3年末附票面利率调整权、投资者回售权、优先收购权人优先收购权);
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中华企业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资金用途;
6、发行证券增信:中华企业拟担任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共同债务人、优先收购权人、差额支付承诺人和回售与赎回承诺人,并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古北财富中心二期办公楼及对应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并提供租金收入质押。同时认购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发行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中华企业董事会同意授权中华企业经营层就前述事项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发行方案,协商、修改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和产品结构,以及执行为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及交割手续等。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0-04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20-030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旗”)持有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为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天弘旗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24,640,000股(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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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相关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天弘旗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由天弘旗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自主决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